回覆列表
  • 1 # 全棧品牌人

    抱歉,這個事件不太瞭解,不好做評判。但就題目中的資訊來看,打人是不對的,男人打女人更不對,畢竟如果真有什麼問題,可以找公安調解解決,或者找法院起訴,走法律途徑應該和你和諧。

  • 2 # 抖機靈專家

    的確熱點,今天我也看到這個影片了,暴力男窮兇極惡,連續拳打、腳踢女孩頭、面部,未見絲毫人性,極其殘暴,看後令人十分震驚!

    身為人父的我,試想如果是自家女兒受此暴行,老夫願以命相拼!

    在全國範圍開展嚴打暴恐的今天,竟然出此劣行,充分證明嚴打是正確的,嚴打的深度是不夠的。

    由於此影片傳播範圍很廣,社會影響極大,因此,重判,對全社會的教育和警示意義極大。

    嚴打的目的,從來都不是為了打擊多少人,而是殺一儆百,以打擊少數人為手段,警醒和教育多數人為目標。

    因此,本次的暴力男可望成為教育大眾的優秀範本 ,重判之,可以起到殺一儆萬、殺一儆億之功效,因此,建議處以極刑!

  • 3 # 80後影視小天地

    暴力踢打、疑似猥褻、出手決絕、毫無人性,自24日因監控畫面的流傳而引起全網關注的男子暴打女孩事件,可謂再次重新整理公眾對罪惡的視覺底線。可以想見的是,在眾多眼睛形成的輿論“合圍”下,案件的偵破工作會推進得很快。

    這些言論有的是針對案件的“知情者”,有的是針對意見不同的陌生人,還有的甚至是針對辦案民警。而不管是對著臆想中的“知情者”隔空喊話,還是對意見相左者大肆謾罵,乃至對尚在追查線索的民警冷嘲熱諷,細看之下,都源於對未知的焦慮,以及缺乏同理心的揣測。

    當然,在此類極端事件中,公眾對獲知真相的渴望是人之常情。事實上,對於暴力衝突造成的社會創傷而言,真相本身也是必不可少的癒合劑。許多莫須有的情緒,會在真相前瓦解,眾所見證的罪惡也會在確鑿的真相前得到應得之罪。

    然而,這不意味著我們就獲得了對別人施加語言暴力的特權。如果說監控鏡頭下的暴力行徑是對生命最不能容忍的褻瀆,那麼網路背後無所不至的“口業”同樣是對人格尊嚴的褻瀆。鏡頭下的暴力尚可懲處,網路暴力卻常常無處尋蹤,可得懲處的暴力創傷可以彌合,無可治罪的言辭創傷最難消除。

    可笑的是,網路上附帶著唇槍舌劍的逼問,恰恰用“攻擊空氣”的方式回答了自己的疑問:為什麼最初的爆料者不配合調查?為什麼攝像頭的所有人不能公開真相?當謾罵隨著訴求同時丟擲,配合告知真相的義務就會轉化為規避風險的本能,網路言論咄咄逼人,誰敢輕犯其鋒?

    在猝然降臨的暴力事件前,不明真相的公眾宛如面對暗箱,在被現場畫面撩撥而又無可宣洩的情緒中,最易無所顧忌卻也最忌毫不收斂。不明真相的謾罵和攻擊,破壞有餘建設不足,只能阻礙案情的進展,不會推動真相的曝光。

    而值得警醒的是,當我們譴責施暴者發洩式的暴力時,我們自己卻也在將發洩式的暴力施於網路,己所不欲,為何又施於人?

    暴力和罪惡無時無刻不在發生,並不是每一起犯罪都能被攝像記錄,因而比之鍵盤上的“口盾”,我們更需要現實中的“衛士”。這其中,有維持法紀的公安幹警,也有保持著正念的陌生人,對他們牙尖嘴利,無異於自曝其短,自斷後路

  • 4 # trh張言坤

    事件原因還有很多不清楚地方,大連警方有義務給大眾做一個詳細說明。也希望被害女子現身維權,這次被打分險很大,招招要命,這次不維權,以後風險也很大

  • 5 # 使用者526669857675

    一定要嚴懲不貸,如此令人髮指的暴行絕非偶然發生,定是一貫成性,不知有多少無辜的人被其施暴,如不嚴懲,必助其行惡,並有人效仿之,危害社會,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

  • 6 # 虎54719796

    對於這類公共場所的暴力傷害案,不能機械地“按傷情定性”,視為普通的治安案件。應該看清施暴者的主觀惡意極深,極端仇視女性,這類暴行有著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傷害了年輕女性深夜出行的安全感,其行為涉及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未遂),還可能涉嫌強姦罪。只有動用刑法嚴懲,讓施暴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及時修補社會正義,打撈公眾的安全感。

  • 7 # 歌歌嗒

    這樣的傷情腦出血的可能性大,而且暴力之之重,足矣導致面顱部多發骨折。罪犯把女子拖出影片監控區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呢,沒有證據就隨便通報,大連警方你們有什麼難言之隱呢?

  • 8 # 大笑閣

    現在的年輕人沒經過什麼事情,不知道什麼叫害怕,戾氣太重,現在急需改變一下社會得浮躁得風氣!加大犯罰比,加重死罪比!

  • 9 # 不懂眼淚的魚

    我看了影片,隔著螢幕我都能體會當事人的疼痛。每一下都打在頭部。而犯罪分子太囂張了。最後的結果我是不信的,不管你們信不信。那麼多下頭部怎麼可能只是軟組織挫傷?輕描淡寫的蓋過事情的結局。我覺得就該嚴懲兇手。這下廣發女同胞晚上還敢出門嗎?我是不敢了。

  • 10 # shana

    我就想說,很多人都說這個女孩為什麼要去10公里之外的醫院,我覺得原因應該很簡單,這個女孩肯定被強姦了,你想啊,難道這個男的把他拖到旁邊扔了嗎?然後讓他自己回家,女孩出於對自己的保護去10公里之外的醫院,有問題嗎?在自己跟前的醫院,如果被身邊的人發現了怎麼辦?而且他檢查完之後沒有非常嚴重,趕緊離開醫院也沒有什麼問題啊。所有的都來自於女孩對自己的保護。因為這個社會對女人太殘忍了,如果身邊的人知道這個女孩被強姦,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他又將會是生活在怎麼樣的一個水深火熱,估計痛苦會比之前捱打的肢體的痛苦還痛苦吧。

  • 11 # 打雜磚家

    這事該怎麼說好呢?只能證明如下:

    一,大連男人都不是男人,手無縛雞之力。

    二,盤錦女人抗打。

    三,不敢說的原因。

    大家覺得哪個最可能?

  • 12 # 手機使用者金鐘

    這已經是眾怒的事情,不是小事,法律是體現大多數人意志和規則的,不是一成不變的。這種惡劣事件不從重從快處理就會嚴重影響社會安定,損傷廣大人民的心。法律要體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和呼聲!

  • 13 # 守望者162197179

    以前有女人被強暴,當地媒體都是拉著受害人在電視機前釆訪,恨不得受害人說出當時的細節,時間,地點,釆取的姿勢,施暴時長,受害人當時感受,下體受損情況,還會鏡頭特寫受害人身體能爆光的部位的傷情,還會採訪罪犯,反觀這起案件,不見受害人,不見罪犯,沒有釆訪,沒有醫院診斷書,什麼都沒有,只有大連警方的所謂通告,全國有那麼多群眾不相信,處處透著不合情理和詭異!

  • 14 # 生命在於運動25123696

    影片看了確實很暴力,但是警方權威通報一出來,再回看一下影片,感覺好像在有意迴避什麼情況,再加上女子自己報警,自己出院,店家害怕惹事堅決拆除攝像頭,還有一個停業的KTV,這些個情況綜合起來,感覺資訊量太大,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意思。

    今天早上看到打人的抓住了,過去幾天了說是酒後施暴,關鍵是警方權威釋出的啊,是不是事實暫且不說,警方調查結果難道就是嫌疑人說的,吃瓜群眾之所以爆發,一是這個事件本身確實暴力,更讓人氣氛甚至無奈的是官方的態度,總是拿著吃瓜群眾當弱智看待,認為權威釋出就行啦,但是他們忽略了吃瓜群眾們的基本訴求其實非常簡單,真相,公平公正的處理,別無所求!

  • 15 # 網名太長---此處省略一萬字

    有一些不解之處,和大家共同探討

    第一:警方說被打人自己報案,自行去醫院救治,警方可以公佈後面的影片,被打人自己去影片之下穿鞋子,拿手機,報警,或者被打人自行去醫院的影片嗎

    第二:警方說接到報案,當天成立了專案組,但是警方是25號下午才去案發地小店複製有關影片,請警方解釋一下你們專案組是幹什麼吃的,如果不是網上民怨沸騰,你們連案發地都不去,是不是對打人這種小事情根本不放在心上呢,請警方解釋一下

    第三:一個柔弱女子在一個暴力男對著頭部拳打腳踢之下,你們說只是軟組織挫傷已出院,這點和大眾常識不符啊,請警方在這一點上詳加說明,解除大家的疑惑

    第四:女人被打沒有呼救,兩人是不是認識,打人男子出手狠毒,看他那架勢不像一個普通和女朋友生氣普通大眾,很像一些馬仔,打手之類,背後有沒有黑惡勢力請警方明查並說明兩個的職業,

    第五:事情網上流傳以後,附近歌舞廳無預兆關門了。網上有流傳被打女子和打人男子都是歌舞廳人員,因為女子以下班和來大姨媽為由拒絕出臺,歌舞廳老闆沒有面子讓手下小弟教訓此女子並脫衣服檢查是不是來大姨媽,請警方調查清楚

  • 16 # 上善若水199208211

    看了這個影片非常氣憤!這個女孩肯定傷的不輕,看著就心疼。這個渣男太極品了。留在社會上只有危害,必須重判,不能減刑,改造不好決不能放出來。

  • 17 # 呆子_徐

    這個女的打這麼狠,還能自己報案?還能自己去醫院?還能自己再回家?警察你們以為她是金剛身子麼?打不死女子麼?不然你們姐妹也這樣打試試???

  • 18 # 任輝68707309

    這個,很奇怪嗎?舉兩個例子吧,當年在國企,有廢棄的涼水塔,至少有七層樓高,那是小屁孩的天堂,一個小屁孩不小心掉下來,自己嚇傻了,但後面去醫院檢查,屁事沒有,另一個,附近農村的,收穀子,坐在運輸拖拉機上,就是以前那種手扶式的,不高,了不起1米多點,掉下來,顱內出血,死了,所以人和人是不同的,換個人被這麼打,也許掛了,但這個女的沒什麼事,也不是很奇怪的事。

    另外沒事不好嗎?怎麼好多人巴不得這女的被打死?

  • 19 # 鐵血膽

    這幾天我一直關注著這個案,個人以為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治安案件。案發後全國各地人民警察都積極參與尋找案發現場,讓人心暖,唯有大連反應不盡人意,在案發後三四天在公安部督辦下全國人民逼下才神速抓住犯罪罪犯!案發現場的目擊者不敢出聲,店鋪監控受無壓力拆了,一家關門,受傷女子出院回家,當地醫院救治傷員後默聲。總感到有一種莫名的力量在影響案件,建議異地接管案件審理此案!

  • 20 # 玉樹臨風701

    這個女孩是鋼鑄的,抗打。只是皮外傷,讓人看不明白,按當時施暴的程度,應該有生命的危險。請那個女孩到醫院仔細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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