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溢藩

    拳頭是真理,槍桿子出政權,弱勢群體難言公道。公平公正,只是針對弱者的一種安慰,和者雙羸,鬥者雙輸。……

    中共十九大以來,反腐倡廉,掃黑除惡,嚴禁拖欠民工工資等一系列重拳出擊,依然難以杜絕歪好邪氣,為什麼?近四十年的改革開放,是的,人民生活有了日新月異的提高,同時,也孕育了大量的歪風邪氣,形成了一種追求物質生活高階化,而忽視了精神素質的日漸低下之怪圈。……

    ……

    ……

    不想說,也沒時間說,更是說不盡。

    少一分私慾,多一分良善,從我做起,讓社會更和諧,世間充滿歡笑。

  • 2 # 勤勞善良苦命的農民工

    中國臉皮最厚的人:前幾年借出去的錢,好多年還在討這一筆賬。什麼原因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借錢要債的人,他們住在平原,身後沒有,,,,,,

  • 3 # 說天評地鹽城哥

    唉,看完這個標題,不知道為啥,心裡怎麼那麼堵得上呢?

    首先,我們分析一下男子的心理?他是在無事生非?還是在無理取鬧?還是走投無路?我想大家心裡都是明白的,但凡有一點辦法的人,誰也不會捨出自己的老臉,跑到路上,風吹日曬不說,丟人現眼也不值得啊?

    他既然冒著風險、臉都不要了去做一件事,說明他做事的需求是發自內心的。如今,工程款被拖欠,而他能拖欠工人的錢嗎?應該是不能的,無論從人情還是法律的角度,國家對農民工的保護還是很到位的,也就是說,他承包了一個建橋工程,工人的工資墊付了,橋修完了,而他的承包款要不回來了,真正的“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夫人陪了,兵也損失了,但似乎問題並沒有就此為止,而如今,又因為自己的行為不當,自己又被抓了。唉,真不知道他會是什麼樣的心情?真不知道欠款的老賴此時是何想法?

    自己被欠了錢,又無法討回,然後就去堵了自己修的路,導致自己被抓,希望此事能引起我們大家的注意,做事一定要講究方法,更不能違法,否則得不償失。現在的問題是,我們老百姓可以透過這件事進行反思,可以進行檢討,那麼還需要誰反思和檢討嗎?

    總之,現在是法制的社會,真心希望所有的人都能依法辦事!

  • 4 # 老閆150497057

    我就問問老公家,我堵路故然不對,那您說我一個小民究竟該怎麼辦?叫天?叫地?叫什麼?……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 5 # 壹128212701

    他不這樣做能要到建橋款嗎?要不到的,政府會想辦法幫他嗎?不會幫的,雖然這做法有點不妥,也是逼於無奈,我同情他。

  • 6 # 使用者4866196715

    對現在社會真的無語,過去毛年代,從中央的發出的聲音,政策條文一聲到底,從不敢走樣。而再看現在從上到下,層層打折,級級變樣,變成了各自為政,說的說,聽的聽,到了基層基本沒聲音。

  • 7 # 林勝1384

    橋是他修的但沒拿到工錢,那怎辦?你說?我看在無助的情況下也能這樣了,現在你通車了,如當時我不給他幹話他到今天能通車嗎?我看他有權禁止通行。我支援你。

  • 8 # 使用者9552250005705

    路修好了,上面也來驗收了,是不是就能通車,不能通,絕對不能通,為什麼?應實體和財政一起驗收了才能通車,路合格了經濟上也處理清楚了,農民工工資也結清了,可箭彩通車,我幫你做的東西做好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通天之道,沒拿到血汗錢農民工有權不給驗收,天上不掉餡餅,神仙指不出一座橋來,應先工錢驗收了再通車,不給錢先通車韋法。

  • 9 # 無奈30254159

    這種現象、這個情形看得多了、一切都是被欠者的錯就是了、該死!……欠費追討無期、吃飯成問題、不追等死、追吧又難、總之一切都是做工者的錯就是了。

  • 10 # 吉祥如意92767

    貸款修路的可以收費還貸,墊資修橋的已經通車了這麼多年,拖欠工資款的部門或單位的誠信呢?這是不是老賴,該不該上黑名單限止高消費,限止坐飛機,高

    鐵及出國

  • 11 # 德哥148115674

    這個是可以的,前提是不能夠影響百姓通行及農用車,道路驗收合格後,工程款在一個月內付清,在沒有付清前,只讓百姓和農用車通行,然後在路中間設定阻礙物就可以了,路兩頭,一頭一個,阻礙物是用混凝土到的,剛好能過農用車及百姓方便既可,一直到付款完畢才能解封!

  • 12 # 夢圓之志

    《無為》

    無為遭致民受冤,

    伸手抓民真有臉?

    難拿工錢受屈辱,

    更是你在壯人膽。

    養家餬口等工錢,

    聲聲哀嘆誰人管。

    民工要錢伸手抓,

    何時還我工程款?

    政府強力民眾盼,

    欠我工錢該追案。

    手拷監獄民工關,

    卻然惡人責不判。

    誰人願意去法犯,

    問責政府責該擔。

    禍起根源由你起,

    民工受罪被害慘。

    一語輕嘆我平凡,

    人微言輕誰重看。

    期望正義在人間,

    非是嘴巴在空喊。

  • 13 # 金霞龍卓

    中國現在正逐步進入癌症狀態 欠錢不還的有理 民工要血汗錢有罪 這不是變相的支援那些拖欠工資的包工頭嗎 照這樣下去 拖欠工資的會越來越多 難道這不是一種病態嗎 希望政府部門應當重視起來

  • 14 # 龍族社

    如今,欠錢的是爺要債的是孫,不過,該男子採取的要錢方式確實有些不妥當,應該理智行事。

    5月27日,高林莊長慶井隊14輛車經過窯灣村路段時,被該村耿某的私家車在路中央阻擋。原因為,2005年耿某等人個人墊資承建了村裡所屬路段的幾座過水橋,後村裡無力支付工程款。耿某等人曾多次採用主檔過往車輛的方式向村委結取工程款。5月27日,耿某駕車回村時,恰巧看到十幾輛車經過,想到曾經堵路結款奏效,便又上演了這麼一出。

    該村村委負責人勸解無效後,車隊負責人報警。民警到場調查瞭解後,將阻擋車輛清除。並向耿某普法,耿某恍然大悟,最終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對於此事,說幾點看法:

    1、從耿某的講述看,當初是他們個人掏錢墊資為村裡修建了過水橋,既為村裡做了好事,也方便了過往車輛通行。同時,耿某願意自己掏錢去做這個事,也是為了能賺些錢,這個很正常。作為村委來講,人家做了事變應該支付工程款。即便村委經費緊張,也可以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逐漸將人家的工程款結清。修建幾座過水橋應該不是一個鉅額專案,從2005年到2019年14年的時間仍未結清當初的墊付工程款,確實不太合適。

    2、做過工程的人都知道,工程款這個東西就怕拖,越拖越麻煩,甚至拖著拖著便沒結果了。正如耿某的這個工程款,先後經歷了14年的時間,可能村委都換了幾屆了。當時的經辦人可能也已經退休了,這工程款要起來確實不那麼容易。我也曾墊資做過工程,深知要錢的困難。

    3、索要建橋欠款,本是件有理也合理的事情,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耿某採取的方式顯然不妥,阻礙交通本身就是在犯錯,將原本有理的事也做的沒理了。索要工程款需要理智,不能採取錯誤的方式,否則,非但事情得不到解決,反而會更加麻煩。當初在承攬工程時,雙方應該是簽了合同的,可以拿著合同透過正規的渠道去索要剩餘欠款。

    儘管耿某採取的方式不當,但拖欠工程款的現象也確實存在,人們做個工程掙點錢都不容易,工程款無論多少都不應該拖欠。

  • 15 # 41045456

    @香港戶外街拍第四人 看了這個行政拘留幾個字很刺眼,知法很重要,守法也很重要。對於一個農民工辛辛苦苦帶領一班人建好了橋樑,方便了交通,自己卻拿不到血汗錢,堵橋卻被拘留。不堵橋只有透過起訴法院才能拿到錢,起訴又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律師費、交通費等等,到時即使拿到錢,起訴費用加人工成本還不足投入費用,有誰會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所以我們的立法部門要出手解決這類問題,一方面對於惡意拖欠的,可以給予索賠方按拖欠款的1~3倍的賠償,另一種方面對於惡意拖欠的給予必要的行政拘留,還有可透過法律援助支援農民工打官司。當然了,這是我個人的見解。

  • 16 # 靜靜251345398

    他堵路被拘了還不算什麼,我要工程款,到辦公室正常吧,讓我不要到辦公室,我肯定得說我是來要錢的,我得到辦公室,結果說我影響他辦公了,被拘留,你說這怎麼想,政府就是最大老賴,最大流氓!

  • 17 # 帶花的仙人球

    拖欠建築款,找政府會做工作讓你去法院,起訴到法院,也就沒有以後了。農民難,農民工更難,農民戰人口的大多數,總麼就沒人真為農民著想呢?!

  • 18 # 使用者6036512150023

    老賴耍賴,礙不著一些職能部門的事,只涉及一少部分人的利益,他才不會管。而堵路收費,牽扯到交通問題,亂收費問題,影響有點大,所以要管。當你去起訴老賴時,歲月是漫長的,還不一定有效。當你堵路時,立馬拘你。這就是現實。

  • 19 # 葉律師

    男子的維權方式確實不合法。

    雖然法律允許公民透過私力救濟維護自身權益,但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之內,超越法律的行為則屬於違法行為,將受到行政處罰,甚至是承擔刑事責任。所以,若是存在債權債務糾紛,還是建議透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判決生效之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特別重要的一點,透過訴訟解決糾紛需要注意一個時效問題。目前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作為債權人應當在還款到期三年內及時提起訴訟,否則債務人則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即便是存在債務糾紛,法院也將不予支援。如問題情況,男子等人於2005年前後個人墊支給村委承攬修建了村裡所屬路段的幾座過水。這個說明該債權債務有可能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規定,即便透過訴訟也可能敗訴,最後才採取這樣的維權方式。

  • 20 # 律師獨角獸

    隨意在公用道路上阻攔車輛,自然構成擾亂交通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該男子最終應該會被拘留10到15天。但另外一個方面,我理解該男子也是無奈之舉,欠錢要不回來,怎麼辦呢?從相關背景披露,該男子和其他幾個人2005年墊資幫村裡修了幾座過水橋,可是直到如今這麼十幾年過去了,該男子還是沒有拿到工程款。算一算,這麼十多年,貨幣貶值了多少,即使男子最終能拿回工程款,這還是原來的錢麼!從這個角度來看,堵路的男子才是受害者。而從欠債一方來看,估計村裡邊一直號稱沒錢,就是不還工程款。我猜當時肯定是口頭約定,該男子和村裡也沒有籤合同。要不然還費什麼話,直接起訴就好了。這村裡面也有些無賴啊,明顯就是欺負人呢。所以村裡面似乎過錯更大。理是上面這個理,可是該男子直接堵路,不讓井隊的車隊過,就有些影響第三方的利益了。該男子就涉及違法了。只能說有理一方,可惜維權方式不合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父母的偏心,是造成子女之間不和睦的根源”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