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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吢藏冨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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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和寵物的故事
這種新聞時不時的就會有那麼一條,可能會是沒有前因沒有後果,只有半中攔腰的那麼一句,也可能是真的有這些事情發生!
2.但是真有這樣的事情,讓醫生給狗狗下跪,這是不對的行為,醫生行醫救命是他的本職,但是任何手術都有風險,醫生不是神。
3.至於賠償,這是醫生和醫院應該負的責任,應不應該賠償10萬,不是狗主人說了算,也不是醫生說了算,應該透過事故鑑定來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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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糖外婆小寵
泰迪做絕育手術死亡,是寵主不願意看到的結果;而作為寵物醫生,也不可能故意謀害寵物,使自己金錢、名譽受損。
如果雙方就此事有什麼爭議,可以協商,可以報警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憑什麼採取汙辱他人的方法,讓人下跪,賠償十萬元的依據又是什麼?
我從不認為養狗的人是一類人,人的品性千差萬別,跟養不養狗沒有關係。這位寵主突然失去了寵物,悲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的行動暴露了蠻橫的性格,這些過激的舉動不會受到任何法律和輿論的支援,反而會惹火燒身,失去愛犬不要再失去良心。
希望寵主們在養寵過程中遇到什麼糾紛都能保持理性對待,我國是法制國家,協商不成可以尋求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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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呼吸科筆墨醫生
這種新聞是對文明社會的侮辱,而不單是對醫生的侮辱!
不過想想也很容易明白了。能夠養名貴犬的人士絕對不是窮困之人,一定是家裡多金或者家裡有錢有勢,為生活奔波的人,誰有那個閒錢和閒工夫去養犬?
所以,這種人說是愛狗人士,其實就是品德跟素質與狗看齊而已,屬於狗眼看人者。根本就不明白,動物與人是永遠不能相提並論的,動物是人類的附屬,屬於附屬財產。
別人侵犯你的財產,至多賠償而已,何至於侵犯別人的尊嚴?
中國有句話叫:殺人不過頭點地,士可殺不可辱。文明社會,侮辱任何人都不對,何況是侮辱救治的醫生(獸醫也是醫)。當然,放在權勢社會,出現這種現象也是必然的。
昨天就看到一則類似的新聞:一個環衛工人因為不小心踢到了別人的寵物狗,被這位寵物狗的女主人要求環衛工人向狗道歉,向狗行三鞠躬,結果引來民警的調解。民警一調查發現這寵物狗(女主人)竟然沒有許可證,屬於未登記非法養狗,罰款20元。一出鬧劇,以喜劇的方式收尾。讓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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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晨曦060
這又是一起人與狗的衝突事件,類似新聞屢見報端,不斷衝擊社會公德底線,在人畜共存的時代,一些人總是喜歡把狗當作“人”,並以此按人的行為準則,去判斷他人對狗的態度和行為是否觸犯了狗的權利,如此一來,人與狗的衝突就變得如此奇葩,人卻要為那畜牲賠禮道歉,甚至跪拜賠償。狗是人類的朋友,這沒錯,但絕非可以上升到人的標準,況且很多事件都是非故意行為所致,誰都不願意狗狗遭罪,但類似不栓繩、無證遛狗、狗狗亂跑由此出現意外受傷和死去,怎麼說都不能由他人來承擔主責。至於狗狗治病過程中的意外死去,術前理應有狗主簽字,醫生也有告知義務,一旦出現意外就可以說的清楚。當然,作為狗主對狗有感情,出現意外接受不了,提出無理訴求和高額賠償要求,純屬應激反應,相信冷靜後會有所緩和。人是人,狗是狗,絕不可混同,在處理衝突時,不能突破公德底線,狗主與衝突方理應多理解,在釐清責任情況下,在合理訴求範圍內,求的問題解決,而不是無理、蠻狠、強迫,甚至侮辱他人人格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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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還在努力6
為什麼提出這樣無理的要求?這是向人類文明挑戰嗎?人家給自已的父母都沒下過跪,憑什麼給你的狗下跪?你這是欺人太甚。必定會得到大家的眾怒!窺一斑而見全豹,從這一點就能看到一個人的道德修養是何等的齷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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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冰山來客z
醫生應該也是盡心盡力的去醫治動物,手術期間出現意外,也不是醫生願意看到的結果,因為醫生是靠這個技術吃飯的,作為狗主人不能這樣強求醫生,畢竟狗與人不是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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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笑看人生201606280
狗狗死了主人當然心裡難過,這種心情可以理解,需要醫院賠償這可以理解,寵物狗狗死了你自己要向他跪拜我們也不反對,但不是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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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董和起
養什麼犬,什麼動物那是各人的選擇與自由,有錢就任性,現在是一種時尚,但是,不妨礙公共衛生,以及傷害別人,你怎麼養那是養物主人的事,在自己家裡當你祖宗養起來也行,睡覺和主人一塊摟著睡更好,比伺候他父母還上心,假如他父母長年在他家不走,他早就夠了,寵物比他父母好,能給她解決問題,能讓她心滿意足,渾身舒服,走路也有勁頭,據統計,每年有好多起犬傷人的事故,真是自己玩了,傷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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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乖乖是老大
作為一名小診所的寵物醫生,看到這個問題的第一反應,確實有點震驚。
第一時間去查閱了這個新聞——
事發是在2017年,距離現在已經兩個年頭了。仔細看了一下前因後果——
泰迪在接受絕育手術時因意外搶救無效死亡。
但這裡死亡的原因有兩點疑問:
一是泰迪主人說是麻藥過敏,但在搶救過程中醫生要求注射腎上腺素時,助手拿錯了一支;
二是當事醫生說是麻藥過敏致死,與手術無關。
作為這名醫生的同行,在無法確定真正死因的情況下,確實不知道是該同情還是該譴責。
原因如下:
麻藥過敏的情況確實存在,所以任何寵物醫院或診所都會在手術前告知和簽署“動物施行手術麻醉同意書”。雖然絕育確實算是個小手術,但麻藥過敏致死的可能性也確實存在。我相信這個醫生告知了泰迪主人,泰迪主人也確實簽了(新聞中報道主人把原件和備份都撕毀了)。2017年,麻藥是沒有成熟的解藥的,我那時候做手術也特別小心,在手術前一定會跟主人再三強調可能出現的情況,主人如果不理解,我不會做手術。因為確實像當事醫生說的,麻醉的風險是沒有辦法控制的。
但泰迪主人如此憤怒的點,應該是在搶救過程中發現助手拿錯了一支藥,醫生要的兩支腎上腺素,助手拿錯了一支。如果真的拿錯了,也不排除就是最終導致泰迪死亡的原因。據報道中稱,醫生說第一針不是腎上腺素,是用於麻醉甦醒的。用於麻醉甦醒,也就是麻藥的解藥。但據我真正開始確定可以使用麻藥的解藥的時間,是在2018年下半年。
回到題目,主人要求索賠10萬並讓醫生下跪道歉,這個要求絕對是非常過分的,但能不能理解呢?
可以,但僅限於事發當時。在當今,很多人都把寵物當孩子養,那種感情其實真的沒有辦法用錢來衡量的,但很多主人在愛寵遭遇意外時,都會獅子大開口以表憤怒,而非真的是敲詐勒索。同樣的,讓醫生下跪道歉,也是一樣的心情,悲痛+憤怒。
作為一名寵物醫生,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為動物救死扶傷;在自己能力以外的,絕不逞強,也應該是一個寵物醫生的職業道德所在。
願每一個寵物健康快樂,願每一個寵主保持理性,願每一個寵物醫生都碰不到這樣的事。
我是寵物醫生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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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泌尿男科楊博士
這讓我想起了前幾天的一則新聞,環衛工人袢了一條狗,狗狗也沒事,環衛工人給狗狗主人道歉額,狗主人要環衛工人給狗狗鞠躬、並道歉3次,後來警察來了,說狗主人過分了,狗主人說沒過分啊,警察讓狗主人出示養狗證,沒有,於是罰款......
泰迪犬手術意外死亡,狗主讓醫生給狗下跪並賠10萬,先說說養狗證有嗎?狗狗注射狂犬疫苗了嗎?
好,如果都沒問題,醫生給狗狗手術,也是為了給它治病,相信不治療估計是不行的才手術的,如果按照人治病的流程,應該會有告知書,簽署知情同意書,手術都是有風險的,如果沒有風險,那還籤啥字呢?還用把握那麼嚴格的手術指標幹嘛?
再說了,就算醫生完全過錯,導致狗狗死亡了,應該不會比狗狗出意外(比如被車撞)責任要輕吧,10萬是漫天要價了,曾經我問一個畢業於獸醫大學的同學,說你給動物看病比我給人看病可輕鬆多了,動物死了怎麼解決?他說就算自己全責頂多賠償一隻動物的錢,如一頭豬死了,賠一頭豬。狗狗畢竟是狗狗,愛犬之心可以理解,但是索賠應該理智,如果沒有類似於人的那些調節鑑定機構,可以法院起訴,走正規途徑解決。
給狗狗下跪,這是對人的侮辱,屬於人生攻擊了,醫生完全可以拒絕,如果擾亂秩序,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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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樹欲靜而風不息
狗的壽命本來就短,狗主人愛狗是狗主人的本性,和醫生髮生矛盾問題,也不至於要向狗下跪?做人,跪天、跪地、跪父母。難道狗是狗主人的父母不成?太荒唐了!太無人格!欺負別人就是丟了自己的人格。除非狗主人本身不屬於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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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韓一聲醫學博士
作為一名醫生,看到這個新聞我感到十分的恥辱和悲憤。因為不論是人還是其他動物,做手術都是有可能發生意外情況的,這種情況並不是醫生故意導致的,而是被手術的人或者動物由於個體差異而造成的小機率意外事件。
這件事情也充分說明這位所謂的杭州養狗人士是一個出爾反爾的人,是一個不敢面對現實的人,也是一個見錢眼開的人。
為什麼這樣說?我想這家寵物醫院在手術前一定已經跟寵物的主人簽訂了手術的授權協議書和知情同意書,知情同意書上一定是有手術和麻醉的相關風險介紹的,其中也必然會有一條——手術和麻醉可能出現意外情況導致寵物死亡。寵物的主人既然已經簽訂了知情同意書,同意手術,為什麼在出現了約定內容的時候侮辱、責怪醫生呢?這是典型的不守誠信,出爾反爾。
出現了愛寵的意外死亡時誰都不願看到的情況,但是寵物已經死了,主人卻不敢面對現實,而是責怪手術的醫生,從這一點看,寵物的主人是一個懦弱的、不敢面對現實的人。
最後,寵物的主人還是沒能逃過金錢關,拿小狗的逝去的生命向醫院索賠,無非是想得到一些金錢補償,這也許是所有就診方在出現醫療意外之後都必然會想到的一件事情。這不是寵物主人的錯,而是國人的通病,跟文化和教育背景有關,也跟現行的醫療制度和經濟體制有關。
其實,換個角度想想,人在手術的時候也有可能發生手術意外和麻醉意外,不少的患者家屬不也是這樣要挾醫院和醫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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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活的幸福多麼美好
泰迪犬手術意外死亡,狗主讓醫生給狗下跪並賠10萬,說明千萬不要從事寵物行業。
千萬別當寵物醫生。
寵物醫生兩邊不討好。
一方面老百姓要求禁止養寵物狗,非常反感寵物醫生等寵物行業的從業人員。
另一方面,寵物醫生經常被狗咬,也經常被狗主人打罵,工作風險極大。養寵物狗的人,都非常瘋狂。寵物醫生是與狼共舞。
徹底淘汰寵物行業吧!儘快出臺禁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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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ying2511309
這是低素質垃圾人的問題!這種人無處不在不是嗎?這和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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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往事如風如夢如煙
為什麼非得給寵物做絕育手術呢?難道不知道任何手術都有風險嗎?我家養的寵物從沒做過絕育手術,壽命也沒比做過絕育手術的動物差多少,我家養的第一隻狗,是我小時候起就開始養的,它活了十五年,以前常聽寵物醫生說,不做絕育手術,寵物的壽命會短之類的,另外還會照成流浪動物氾濫,可我知道任何手術都有風險,便沒有聽寵物醫生的,一直到現在我家的所有寵物都沒有做過絕育手術,也沒有一個下過崽,因為我禁止它們出去,它們發情期的時候,我會將它們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裡,因為它們的叫聲太過吵鬧,尤其是我家貓,一到發情期,那叫聲簡直瘮人。
所以這個狗主人,若是真的愛它,為什麼要帶它做絕育手術?發情期每次不過幾天而已,忍忍就過去了,為什麼非要帶它做絕育呢?難道就只是為了能出意外事故,好藉機敲詐醫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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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海闊天空83204401
這位養狗的狗主人,己經退化成狗型別了!已經不是人類了,與狗已經同性同種了,所以才會有讓人類給狗下跪的請求!真是荒堂之極,腦袋有的題,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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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容15
賠償十萬屬於敲詐勒索!向狗狗下跪是狗權至上,侵犯人權!綜上所述可以將狗主犯罪事實向公安機關舉報!以便公安機關偵破並將狗主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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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格瓦斯orz
我雖然喜歡貓狗,但從未把他們歸類到平起平坐的程度上,在我眼裡永遠只是一個玩具罷了。
因為我知道,雖然現在給他們好吃好喝好玩,但是總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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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手機使用者21463272614
獸醫應該承擔賠償,沒有那個金剛鑽,那就別那個瓷器活,難道你不知道對它的主人來說比主人的命還要重要,甚至它主人的父母更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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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一個一句話新聞,沒有講明前因後果的事件。
首先,給寵物狗下跪絕對是無理要求,這點是可以先排除的。
其次,寵物狗死亡是醫院的責任嗎?如果是,比如麻藥過量或者手術失誤,那麼要求合理賠償是沒問題的,但是賠10萬...就看訴訟是不是支援這麼大額的賠償了。反言之如果不是寵物醫院的原因,比如狗自身有潛在疾病,手術中應激發病,那就是意外了。手術本身存在風險,手術本身也是創傷,疾病風險大於手術風險才做手術,目前本身人類醫療還沒有完善,醫患糾紛比比皆是,寵物醫療糾紛實難判斷,也沒有權威的技術支援。
雖然大多主人對待毛孩子像“家人”一樣,但是客觀講泰迪也不算名貴犬種,賠10萬並且下跪道歉絕對是無稽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