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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起訴網易雲音樂侵權,網路音樂市場會一家獨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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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範兒

    幾千年來,中國歷史上不知道經歷了多少場群雄爭霸、朝野更迭,成王敗寇的故事早已成為悠長曆史長河中的一條主線。

    如果把歷史的眼光放到當下,有些東西又何其相似。

    當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以「BAT」的名號稱霸武林之後,巨頭之間的角逐就成為中國網際網路界一個潛在的遊戲規則。一片叢林中雖然不只有寥寥幾個生存者,但身強體壯、力量大的那些,必然站在食物鏈的最頂端。

    然而誰都想成為森林之王。稱霸意味著更多的食物、資源以及權力,而這一切,需要透過強者生存的法則和鍥而不捨的鬥爭來實現。

    在中國的線上音樂市場,就一直在進行著這麼一場鬥爭。

    這其中最相愛相殺的,當屬網易和騰訊了。

    網易和騰訊的音樂版權之爭,你方唱罷我登場

    8 月以來,網易雲音樂上有部分港臺歌手的音樂突然「變灰」下架。根據論壇和使用者的反饋,被下架歌曲的歌手包括衛蘭、泳兒、容祖兒、張敬軒、五月天、林宥嘉等,受影響的曲目佔網易雲音樂總曲庫的 1% 左右。

    很多使用者應該已經注意到了,網易雲音樂最近被迫下架了一部分歌曲。……當用戶留言問,為什麼自己歌單裡有歌曲灰掉的時候,我們一樣甚至更加心急欲焚。……很愧疚,我們還沒有促成版權轉授的達成,所以我們必須先下架這部分歌曲。但我們一直在用十二分的積極努力,來加速這部分歌曲恢復的洽談。

    我們沒什麼緣由好抱怨的,畢竟那是他們的地盤。他們有自己的音樂應用,他們也不想失去市場份額,他們還要繼續賣綠鑽,他們還要靠微信來彌補遺失的社交基因,他們還需要讓微信幫助自己更具想象力,他們還要頂著開放網際網路精神的壓力,他們有自己的無奈,他們有自己的理由。

    另一邊,被「非直接點名」的 QQ 音樂也立馬回了一篇:

    如果我們只如初見,我們真的可以好好聊聊音樂;如果我們只如初見,你態度鋒芒,我熱誠滿滿,在音樂面前,我們本應快樂並行,笑語歡歌。可是,我在捍衛正版的道路上不懈登攀,初心未改、虔誠不變;你卻在盜版的迷途上越走越遠,執迷不悟、積重難返,故人心,奈何變?

    網際網路上的東西就該是免費的,這個想法影響了整整一代人。因此,用百度免費下載、用軟體聽免費的歌,早就成了早期使用者的習慣。在大家看來,盜版不可恥,收費才可怕。

    然而網路盜版音樂的存在,卻是阻礙唱片公司乃至整個音樂市場發展的毒瘤。某唱片公司代表曾表示,盜版讓唱片公司直接受害,也讓藝人的合法收益缺乏保障,這樣的大環境會影響從業人員的創作熱情。

    長此以往,就沒有人願意做音樂了。

    儘管不少唱片公司也曾試圖透過法律途徑來維權,但由於追責困難等問題,最後大多都不了了之。

    在與阿里、百度、網易這樣的競爭對手的共同競價中,突圍絕對不是一件易事。畢竟競購物件環球音樂作為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一共掌握著大約 25.6% 的國際音樂市場份額。

    這還不算完。2016 年 7 月 15 日,騰訊宣佈與中國音樂集團達成合作,後者旗下的酷狗音樂、酷我音樂和 QQ 音樂正式合併為新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

    成立於 2012 年的中國音樂集團(前稱海洋音樂集團),由前新浪副Quattroporte、新浪音樂負責人謝國民創辦,一直走的是購買唱片獨家代理版權的路子。目前,中國音樂集團已經與近百家唱片公司達成了版權合作,其中獨家版權超過 20家,擁有正版音樂 2000 萬首。

    根據市場研究機構 QuestMobile 的最新資料,2017 年 6 月,中國的移動音樂行業總體月活躍使用者(MAU)為 6.29 億,其中使用者規模排名前五的分別是酷狗音樂、QQ 音樂、酷我音樂、全民 K 歌和網易雲音樂。

    巨頭之爭還未結束

    雖然騰訊的「圈地運動」異常激烈,但線上音樂市場還沒有真的實現大一統。

    比如說網易雲音樂,這個承載了丁磊所有音樂情懷的作品,從最開始的小眾音樂,到差異化的歌單,再到個性化的 UGC 內容,很快成為深受年輕使用者喜愛的音樂社群平臺。

    (圖片來自:第一財經週刊)

    這些透過優質的 UGC 內容留下的使用者,不只幫助網易雲音樂在激烈競爭中實現了逆襲,還擁有極高的忠誠度,慢慢地都變成了網易雲音樂的「自來水」。

    口碑傳播的力量是可怕的,儘管比 QQ 音樂、酷狗、酷我等平臺晚了多年才上線,網易雲音樂卻用火箭般的成長速度向世人證明了自己的潛力。

    2013 年 4 月 23 日,網易雲音樂正式上線;2015 年 7 月,網易雲音樂使用者數突破 1 億;2016 年 7 月,網易雲音樂使用者數突破 2 億;2017 年 4 月,網易雲音樂使用者數突破 3 億。

    從最開始到 1 億使用者,網易雲音樂花了 2 年零 3 個月;1 億到 2 億花了 1 年;2 億到 3 億隻用了 9 個月。相比之下,如今市場佔有率排名第一的酷狗,花了整整 6 年,才讓自己的使用者數突破 7500 萬。

    不過,著重挖掘小眾市場的網易雲音樂,近期也開始在版權領域頻頻發力。除了跟騰訊等版權巨頭搞好關係、購買轉授的版權之外,今年 2 月 27 日,網易雲音樂與日本最大的娛樂集團愛貝克思(avex)達成了獨家音樂版權戰略合作,收穫了後者旗下包括濱崎步、幸田來未、大冢愛、小事樂團等在內的一大批重要音樂版權。

    這邊是後發制人的網易雲音樂,那邊還有同樣豪氣的另一個巨頭——阿里巴巴在虎視眈眈。

    在被阿里納入麾下之前,蝦米音樂一直是一個比較小眾的存在。2015 年 3 月,蝦米與天天動聽合併為阿里音樂,市場份額一度飆升。

    後來,接連引入高曉松、宋柯、何炅等大腕的阿里音樂,與阿里影業、合一集團(優酷土豆)、阿里體育、UC、阿里文學等部門一起,正式成立為「阿里巴巴大文娛板塊」。

    儘管從目前的市場份額來看,蝦米距離行業領頭羊們還存在很大的距離,但是背靠阿里這一顯赫的背景,可能會為它提供更大的想象空間。

    至於市場中還存在的咪咕音樂、小米音樂等小眾玩家,似乎還很難與巨頭們相抗衡。

    使用者的利益就沒人管了?

    聽個歌而已,還得裝五六個 app,這好像不太 OK。

    剛在網易雲音樂上買了會員,結果沒過幾天資源就下架了,難不成我還得每個平臺都買個會員?

    一位使用者有點委屈。他指出,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付費意識,都被現在弄得七零八落的正版資源給打散了,「就不能商量商量把資源集中一下嗎?」

    從平臺的角度來看,這似乎有點難以實現。哪怕巨頭們已經開始了併購、合作之路,但就像這次突如其來的下架和曾經的鬥爭一樣,只要有利益鬥爭的存在,資源就很難被完美整合在一個平臺之中。

  • 2 # 黑貓探戈

    我有個簡單,又有點複雜的解決方法。就是用網易雲,把自己收藏的歌下載下來,然後傳到音樂雲盤上。(建議及時下載上傳,防止下架。)然後網易雲沒有版權的,電腦上備著其它有版權軟體,下載下來傳到網易音樂雲盤上。之後,若是認為下載的歌曲佔空間,上傳過的歌都可以刪掉,並且自己的歌都可以透過網易雲盤裡聽。

  • 3 # 全天候科技

    目前,騰訊雲音樂在國內市場最大的競爭對手只剩下網易雲音樂。

    今年4月,網易雲音樂召開新聞釋出會,宣佈使用者數突破3億,累計產生了超過4億條樂評,成為中國最大的音樂UGC平臺、最活躍的音樂社交平臺。使用者規模迅速增長的同時,網易雲音樂逐步釋放變現能力。2016年,其付費會員數同比增長超過9倍,數字專輯銷售額同比增長超過16倍。

    網易雲音樂還獲得了資本青睞,今年4月,網易雲音樂完成了7.5億元A輪融資,由上海廣播電視臺、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SMG)戰略領投,芒果文創(上海)股權投資基金、中金佳泰基金參投。投後估值達到80億元,正式邁入獨角獸陣營。

    騰訊音樂上市的訊息再度傳出。

    12月14日,彭博社訊息稱,騰訊音樂可能會在明年上市,知情人士表示,騰訊音樂預計將至少融資10億美元,估值達到100億美元。

    騰訊音樂在中國佔據主導位置。分拆業務是可行的,這樣一來就可以與其它企業達成戰略結盟交易,為投資者創造價值。騰訊音樂上市將是明年最讓人期待的IPO之一。

    今年以來,媒體已多次曝出騰訊音樂上市的訊息,9月,彭博援引知情人士訊息稱,騰訊音樂在IPO前尋求新一輪融資,計劃向戰略投資者出售3%的股權。11月,該媒體指出,騰訊音樂已經邀請投行經辦其IPO,騰訊音樂或考慮2018年在香港或紐約上市。

    騰訊目前已成為中國線上音樂領域的霸主。2016年7月,騰訊透過旗下的QQ音樂完成與中國音樂集團的合併,成立了一家新的音樂集團——“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目前,新集團擁有酷我音樂、酷狗音樂、QQ音樂、全民K歌等多個平臺。易觀資料顯示,2017年9月,騰訊系的酷狗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全民K歌包攬了線上音樂APP月活躍使用者的前四名。

    騰訊音樂副Quattroporte吳偉林向媒體透露,騰訊音樂已經擁有1700多萬首歌曲,月活躍使用者達到7億。為流媒體付費或者購買音樂的使用者達到1.2億,而Spotify只有6000萬付費使用者。

    今年5月,騰訊音樂娛樂宣佈與環球音樂集團簽訂中國大陸地區數字版權分銷戰略性合作協議,自此,騰訊音樂娛樂集齊了索尼、華納、環球這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的版權。到了9月,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又和阿里音樂達成了版權轉授權合作,阿里音樂獨家代理的滾石、華研、相信、寰亞等音樂版權轉授給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

  • 4 # 黑山羊的眼淚

    作為使用者來說,我不希望看到任何一家獨大。最好是有多家公司能夠相互制衡,這樣就能給使用者帶來更多好處。一旦只剩下一家公司,這家公司將成為壟斷者,其工作重心將從“戰勝競爭對手”轉移到“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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