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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情人眼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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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盧卡斯牛頓
作者:張佳瑋連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178868/answer/27282492來源:知乎毛姆是個非常聰明的作家。非常,聰明。寫東西好的人其實不一定聰明。他是真聰明。他是個非常認真的讀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讀的書多到逆天。而且他還很八卦,看看他寫的司湯達評傳和福樓拜評傳好了。他對作者心理的把握極高明。也只有他敢說巴爾扎克、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們的文筆不好,但“偉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筆,而是激情和敘述欲”。他距離不朽,其實缺一點激情。他太聰明瞭,簡直聰明到缺一點魯莽。所以歷史很難把他歸類到托爾斯泰們中間去,但他估計也不在乎這個。到了20世紀,他還在寫19世紀式的小說。但他寫得確實好。那些"我有個朋友"式小說,莫泊桑就寫得很好,但毛姆寫得不下於前者。做個對比,董橋先生也喜歡“我有個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寫的,就明白毛姆寫得多好了。毛姆不太會為了戲劇性刻意造巧合,也不會為了個情節硬拽著人物性格扭著走,瑰麗斑斕的手法也不多,又帶點英國範兒不肯跳到前臺講大道理,點到為止。所以就像沒有管絃搭配的鋼琴單奏。有點兒薄,不厚潤,但是滴溜溜溜溜明淨流暢。毛姆哪怕在企圖說教之餘,也不會丟了自己講故事的文體,所以他講故事時喜歡潤物無聲,帶著英國式的淺笑抹過去。硬想插說教,反而很彆扭,不像巴爾扎克和雨果說故事時間隙插話自然而然愛什麼時候插什麼時候插。毛姆對司湯達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針對他們講故事方面的。在對政治正確的無視、對傳統的刻意嘲諷方面,毛姆其實有點納博科夫範兒——雖然他二人氣質還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會彼此掐起來。但毛姆又不是個冷淡到會嘲弄一切情懷的人。《月亮與六便士》裡,他的情懷錶露得夠明顯了。搬另一個問題裡的回答。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這本書的結尾是什麼意思?
這以後我把我聽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在塔希提的情形給他們講了一遍。我認為沒有必要提到愛塔和她生的孩子,但是其餘的事我都如實說了。在我談完他慘死的情況以後我就沒有再往下說了。有一兩分鐘大家都沒有說話。後來羅伯特·思特里克蘭德劃了根火柴,點著了一支紙菸。“上帝的磨盤轉動很慢,但是卻磨得很細,”羅伯特說,頗有些道貌岸然的樣子。思特里克蘭德太太和朵納爾德遜太太滿腹虔誠地低下頭來。我一點兒也不懷疑,這母女兩人所以表現得這麼虔誠是因為她們都認為羅伯特剛才是從《聖經》上引證了一句話。說實在的,就連羅伯特本人是否絕對無此錯覺,我也不敢肯定。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到愛塔給思特里克蘭德生的那個孩子。聽別人說,這是個活潑、開朗、快快活活的小夥子。在想象中,我彷彿看見一艘雙桅大帆船,這個年輕人正在船上幹活兒,他渾身赤裸,只在腰間圍著一塊粗藍布;天黑了,船兒被清風吹動著,輕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們都聚集在上層甲板上,船長和一個管貨的人員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著菸斗。思特里克蘭德的孩子同另一個小夥子跳起舞來,在暗啞的手風琴聲中,他們瘋狂地跳著。頭頂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菸波淼茫,浩瀚無垠。《聖經》上的另一句話也到了我的唇邊,但是我卻控制著自己,沒有說出來,因為我知道牧師不喜歡俗人侵犯他們的領域,他們認為這是有瀆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臺柏爾教區做了二十七年牧師,遇到這種機會就會說:魔鬼要幹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他一直忘不了一個先令就可以買十三隻大牡蠣的日子。這裡的褒貶取向,終於明顯了。在毛姆看來,斯特里克蘭德,一如《刀鋒》裡的拉里一樣,求仁得仁,得其所哉,為了自己的夢想,在邊陲之地,以一種文明人無法理解、他自己很快樂的方式,結束了人生。而直到書的結尾,文明社會的那些人,還在道貌岸然的評斷他們。在這裡,毛姆對激情燃燒的藝術家流露讚美之情(雖然還是很剋制),而道貌岸然,拿著成型語錄批判他們的人,都被他當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當然,毛姆表達得很含蓄。他對不喜歡的人會刻薄嘲諷,但對喜愛的形象,讚美起來很節制。因為他是個聰明到有些扭的人。他不喜歡既定的虛偽情懷,喜歡嘲諷一切(對他在意的,他會嘲諷得溫柔些),他太聰明瞭,對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讓大家很難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歡的是什麼,但如果讀細一點,你會發現他許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聰明其實又是擺的姿態。骨子裡,他是個情懷深沉的小說家。只是他太傲嬌,得用毒舌來遮蓋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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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中探索,不知為什麼是這樣,這個問題一直糾結,總不能解結。其實,大可不必那樣,敞開心扉,面向Sunny,心也寬廣,人也輕鬆。面對現實,把心中的美好踐行,讓夢想導航!沒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