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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咖啡加酸奶11664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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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喜哩蝴禿
說一下我的情況吧!
離婚一年多了,前妻在外面亂搞,離婚的時候她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準確的說俺們爺倆是被她拋棄的。
離婚後我從沒在孩子面前說過她母親一句壞話,只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長。
至於以後贍養的問題,我覺得還是讓孩子長大以後自己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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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掃描器
這種情況因人而異吧!要是有點志氣的女人,對孩子未盡養育之情,就算到了年老體衰也不會去打擾孩子的平靜生活,給孩子添麻煩。
要是沒志氣,厚臉皮的女人到老了,自己生活有困難了,肯定得惦記著那個自己曾經生過的生命,肯定用血緣綁架孩子多少的得幫助她養老。那她找孩子肯定不是為了愛,僅僅就是一個索取!
真正的愛,是在對方需要你時你出現了,在對方不需要你時,你悄悄的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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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男壹號37818
從法理上講,應該乘擔一部分義務,因為畢竟母親生他(她)了,但是從客觀事實上說,不乘擔贍養義務也能說的過去。畢竟是自己的母親。不管不問,當兒子的看到母親受苦受累,心也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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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楠宮冰鱘
每個人都會老,但是這位母親在年輕的時候就完全沒有給自己留下,任何一點餘地。然而不管怎麼樣,她始終生了你,消除所有的怨恨,儘自己的能力去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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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霞光的日曆
父母離異,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母親,母親在沒有能力或條件的情況下,由父親代養,孩子是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如果孩子判給父親,在雙方的協議中,母親不承擔孩子的撫養費,就沒義務贍養,等孩子成人以後,願意贍養是情意,不贍養是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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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雨蓑笠客
那要看父母離異前你有多大了,如果母親曾經疼愛過你幾年,那是有養育之恩的,如果是因夫妻感情不和無奈離婚離開你,那是有道義贍養母親的。如果母親是移情別戀拋棄家庭兒女,你不想贍養她,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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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孝行天下老齡通
這個問題曾經也出現在新聞上了,一對夫妻生了三個孩子,由於養不起,就把最小的送走了,後來老了發現自己養的兩個兒子都不孝順,送給別人的孩子反而有出息,於是希望自己送養的孩子能給自己一點幫助,最後法院判定:雖有血緣關係,卻沒有盡撫養的義務,因此,兒子是可以拒絕幫助老人。
在這件事情中,我們發現一個事實:並不是說你生的,就一定要贍養你,而是,你養了他二十年,他就一定有法律義務贍養你,世界一定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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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子夜月光
從道德的層面上講應該養,母親給了你生命,此恩比天高,如果不養的話,說你不孝也沒錯。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是靠上孝長輩,下育子女的美德延續的。孝敬父母你是在修福。是做世間最大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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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小小XIAO芝麻
你由父親撫養長大,母親沒有盡撫養義務,現在要求你贍養,可以理解你委屈的心情。憑什麼?
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和父母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解除。再說,尊老愛幼,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從法律上,從道德上,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拒不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就是遺棄。
不知你母親為何沒有盡撫養義務,是沒有能力,還是不履行義務。不管是哪種原因,你父親把你撫養成人,說明你父親有撫養能力。已經長大的你,不管經歷了何種困難和失落,請不要去和母親計較了,你的母親已經老了,不要等到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在,空遺憾。也許你母親也有難言的苦衷,天下的母親,沒有不愛自己子女的,極個別的除外,這世界,哪來十全十美。
以你的能力,贍養你的母親,經濟上供養,精神上安慰,生活上照顧。如果你的能力有限,不能履行贍養義務,還可以為你的母親申請低保,生活不富裕,但活下去,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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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雀之戀楊
曾經看過一檔節目,母親不願意吃苦,生過孩子就出走。這位母親嫁了三四家除了最後一家沒生孩子,家家都在孩子幼年時就離開。不僅僅不養育沒給過生活費,連見都沒見過。並且住的還不遠。最終在這位母親60歲的時候,把所有的子女都找到了,要子女給付自己贍養費。子女都不願意給,她就找到電視臺。電視臺幫著她要到了贍養費。
所以,中國有“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不管父母做了什麼,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子女,都要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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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儲存一份回憶203
如果孩子因父親實在無能力醫治得病後的子女而倒致子女夭折那麼你這個母親又問誰贍養去,總之子女不是野草只要有種子到處都所生根發芽成長,而子女需要一個漫長的培養過程,沒有付出只想收穫這可能有點一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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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命的過客686
這種事情不好說,凡事不能一概而論,但子女贍養父母是應盡的義務,也不存在選擇,這是一種道德文化的傳承,也是中國上下五千年燦爛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環!
不過事情也有輕重緩急,也沒必要為贍養二字過度解讀,作為為人父母的,我們也得問問自己,我們是不是對自己的行負過責,為孩子負過責,再去談贍養的問題,最起碼自己問心天愧。
如果真是遇到題主說的那種情況,我們首先想到的應該是我們當時為什麼要離開孩子,就算是有苦中,最起碼也有個離開的理由,單單是為了個人的自私,背叛家庭或自己的丈夫而離異的,離異後對自己子女不管不問的,如果有一天孩子透過父親寒心如苦的養大成人後,你再來說孩子該不該贍養自己,孩子就算答應贍養,那又怎麼樣,恐怕自己也無法原諒自己,當孩子正最需要母愛的時候,你可以為了自己的私慾而拋棄他們,當孩子處青春期的時侯,你又在那哪裡?孩子何其無辜,自己也是由自己的爹媽帶的,你可曾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的爹媽也那樣對你,你似乎也能心甘情願的接受,你和她們一樣,同樣沒有選擇生的權利,只是你有幸遇到了一個負責的媽媽,有愛的媽媽,只能說孩子們今天遇到你,是他們的不幸,既然你能理直氣狀的離開孩子,亳無半點親情,今天又何必處處可憐的來要求孩子贍養,且不有失你當時離開孩子的風範,人都是自私的,當自己有能力養活自己的時候,儘量放眾自己,從不顧及後果,早知有今日,何必當初。自作孽,不可活,天作孽猶可恕。
至於孩子該不該贍養被遺棄自己的母親,這個不用分說,贍養父母是為人子女的責任,這種事情無須站在法律的對立面,就算自己的父母有再多的不是,作為為人子女的對自己父母永遠都只有報德,報恩,不存在抱怨,只是有一問題,不知道那些拋棄自己親生兒女的媽媽們,會不會感覺到心裡有愧,這些都是後話。
最後希望那些正準備為了自己的私慾而放棄孩子的父母們,在考慮自己個人問題的時候,也要顧及一下自己的孩子,也想想一下她們的感受,也不要用道德綁架來犧牲自己孩子的幸福,不是她們不懂,而是他們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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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雲捲雲舒c
老人們為什麼不願住在兒女家?為什麼不願意幫兒女帶孩子?以下是老人的真實感受:
是主人吧,說了不算;
是客人吧,啥活都幹;
是保姆吧,一分不賺;
買菜做飯,搭錢不算;
是廚師吧,老吃剩飯;
是採購吧,自己掏錢;
是長輩吧,沒人待見。
起早些吧,怕把人家好夢打斷,
起晩些吧,怕耽誤人家吃飯;
做多了吧,怕讓人家怪罪作踐;
做少了吧,怕讓人家肚沒填滿;
菜炒生了,自己咬不爛;
菜炒過了,人家沒口感;
鹽放少了,怕味道太淡;
鹽放多了,又怕太鹹。
我在抱娃,人家吃飯,
人家吃完,我才吃飯。
娃一哭鬧,嫌我吃的慢,
飯一吃完,狼藉一片,
人家休息,我要洗碗,
人家一走,要拖地板,
腿疼腰痠,不敢偷懶,
怕娃醒來,活沒幹完。
人家在家,怕臉色難看,
人家出門,又感覺孤單,
出去串門,全是生面。
帶孩子上街,怕不安全。
住的高樓,很不方便,
上下樓梯,氣喘腿軟。
洗衣勤了,怕說浪費水電。
洗的少了,怕說沒衛生觀念;
穿的舊了,怕給子女丟臉,
穿的新了,又怕太過扎眼。
自己有病,不敢言傳
怕給子女,增加負擔。
兒孫有病,住在醫院;
全家岀動,身心疲倦。
起的最早,睡的最晚, 累死累活,沒人來管。 家有老伴,甚是掛念, 無法照顧,生怕病纏, 倘若岀事,今後怎辦。 現在父母,真是太難, 兩頭受苦,永無清閒。 注:老人們辛辛苦苦把自己的孩子撫養成人、成家立業,把大半生的積蓄都花在了兒女身上,實指望兒女婚後能夠獨立,能夠感恩,能夠孝敬,但是事與願違,還要再辛辛苦苦管孩子的孩子,還要再管已婚兒女的吃喝和生活,儼然成了兒女的保姆和僕人。人都會有自己的兒女,也將會有老的那一天,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不能丟了,丟了會殃及自身,殃及國家。代代孝,輩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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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無名戶頭
你們還好離了婚,我沒離婚,兒子四年級時,她在外邊騙人幾十萬,外出打工,如今兒子己初中三年級了也不見回來,還不給錢。你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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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或難處或自己的想法,沒經歷過別人的人生沒有參與評價的資格,但不得不說父母的愛並不是無私的所以也不必把父母的愛說的多麼偉大,絕大多數人的愛都是功利的,“我對你是有所要求的只有你達到了我的心理預期,我才會給你愛,否則我就會收回對你的愛”。孩子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他們只能表現出父母所喜歡的樣子或是能夠接受的狀態,才能得到肯定反之就是種種責備數落,毫無價值可言。孩子也會內化這些資訊,只有滿足大人的要求自己才能得到愛,否則就是沒有價值的,一無是處的。
很多人或許是因為夫妻之間的戰火,得到撫養權的家長拒絕另一方聯絡孩子,不允許其見面,另一方則毫不示弱,不讓看就不給撫養費作為威脅,最後不歡而散互相仇視,受傷的是孩子,自己不僅僅被拋棄了,而且還成為了父母互相傷害攻擊對方的利器,自己沒有能力反抗大人的強勢管控,只能妥協隱藏真實的感受,只能無條件站在擁有撫養權的家長那一邊,而另一邊的家長則會把自己架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我生你養你你就這麼對我,我從此沒有你這個孩子,不會再愛你,是你們的錯。
還有的父母是為了追求自己所向往的幸福人生選擇離婚,而孩子就成為了阻礙和拖累。
一時困難難道一直都困難嗎?與與前任的矛盾就可以肆意拿孩子來做武器和護盾任其被傷害了嗎?你們自己或許有各種不得已的苦衷,難道孩子就不痛了嗎?受傷害最深的人到底是誰?不是做父母的你們,是沒有生存能力的孩子!你們可以追求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未來,自己的幸福,做自己的決定,孩子可以嗎?他們能嗎?有誰在乎過他們的感受?孩子只是你們達到目的的工具和手段,不覺得很殘忍嗎?說孩子不認自己,不跟自己親,為什麼?因為他們的心受傷了,被拋棄了,太痛了懼怕那樣的體驗,所以切斷了自己與父母的情感連結,將自己封閉起來,藏起來,就感覺不到痛了,也無法再親近你們了。有的母親因工作或其它原因被迫與孩子分離了一段時間,回來後孩子就會變得非常疏離甚至排斥害怕母親,她們要花很長一段時間用耐心和愛溫暖孩子撫慰孩子內心的恐懼,孩子就能重新接納母親,親暱粘膩,所以不要把問題責怪到孩子身上,這都是自然後果。
至於題主的問題,從法律方面講,如果父母沒有基本的經濟生活能力,自理能力,是有贍養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