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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邊鐵路—西邊運河

    往外借錢這種事應該說親是親財是財,要前小人後君子,不好意思讓她打借條要有第三方人在場,當時礙於情面現在不好辦了。

  • 2 # wmy似水流年

    我覺的少就算了,多必須要,鬧給他家看看。對於這種沒良心的人不要給他留面子。還有你表姐在你那借錢,你表姐夫肯定是知道的

  • 3 # 儘可能的優秀

    借錢有風險,決定要慎重。決定了的那一刻,其實就應該承擔那個風險。親戚朋友在我們心中,都有一張價格表。張三可以借他一百,李四也許一分都不行。所以借了,就當成是送了吧!我看過一句話:“我借錢給你,是讓你翻身的。不是給你讓我鬧心的。”誠然!這種情況很多,所以要想好。要有風險意識。不要把好事,弄成壞事。親戚朋友都沒得做!

  • 4 # 祝春風得意

    你好我是愛新謝謝邀請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如果你拿不出證據證明你借錢給你表姐拿給兒子買房子,你表姐夫又不認,你只能自認倒黴了唄,如果你想拿回也不是沒有辦法的,只是這個辦法有點那啥呀就是狗咬你一口你咬回去。想辦法去你表姐家的兒女家借,然後也不認,或者說自己現在沒錢等有錢就還,拖,拖到自己死的那一天。我只是提示一下,但不認同,盡供參考

  • 5 # 大海和雲

    三年前,我家親人的孩子找我借了五萬元錢,我想你創業就拿出用吧,說當年十月就還這筆錢,結果到今年也沒還,我也沒追問他,他電話都沒打過,今年我跟他通了一次話,也沒跟他談還錢,他主動說今年四月就還我這筆錢,我估計他還不了,他沒錢,我心裡有氣,也沒講他狠話,我想等他知了事,遲早要還這筆錢,我的錢是幾個苦錢,你辦正事我送給你也行,可你不聽話,把我的錢打水漂了,這筆錢我還是要他還的,現在也不逼他,讓他返返氣,等他以後努力了,有了錢就還我,沒法親人啊,把錢借給了親人,就要知道感恩,千萬不能賴帳,這是做人的原則,那表姐夫還賴帳真不應該,就說表姐生前借的帳,你也應該還,這是對人的尊重。

  • 6 # 歲月如歌一曲新

    一,若有借椐,姐夫應負責歸還;

    二,若無憑據,道義問題,商榷解決,但比較困難了。

    三,有憑有據,賴賬不還,訴訟法律。

  • 7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表姐借了你家的錢,給他的孩子買樓。現在表姐死了,你去找表姐夫要錢,他卻不承認有這回事,你應該怎麼辦呢?

    以前有句老俗話,叫做人死帳爛。就是說欠債的人死了,那這筆賬就算爛掉了。

    但是現在是法制社會,只要你有憑有據,這個賬還是爛不掉的。

    因為你表姐借你的錢是買樓的,她雖然已經死了,但是這個樓還在。而這個樓的受益人是你的表姐夫和他的兒子。誰受益誰還債,這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所以你的表姐死了,這筆債應該是你的表姐夫和你表姐夫的兒子還的。如果他們不還,你可以把他們訴訟到法院,透過法律來解決。

    如果你們作為親戚,當時沒有打欠條,現在你的表姐死了,這個賬基本上就死無對證了,你沒有證據去給人家要錢,人家不承認倒是好說的,如果他反咬一口,說你是訛他的錢,那你就有口難辯了。

    你還有可能說,我借給他錢的時候是銀行轉賬,這個是有證據的。但是,這並不能說明問題,你從賬戶上轉給他錢,是你借了錢還她,還是你買東西欠她的錢呢?這個都是很難說的清的。

    如果說你借給他錢的事實是存在的,但是人家說已經還過了,把借條撕掉了,你又怎麼反駁呢?

    這件事怪就怪在你的心太軟,沒有讓你的表姐打借條,現在造成這個局面,恐怕也就只能吃啞巴虧了。

  • 8 # yunan申平

    你表姐生前借的錢,死後表姐夫不成認,我認為要做好以下幾點工作。1.如果借的錢少再加上兩家關係不錯,應放棄要賬,留個人情在,也未嘗不可。2.如果是金額大,就要拿出證據討要或起訴打官司。如當時的借條,轉賬憑證或當時在場的見證人或借錢時交談影片或錄音等,都是打官司要提供的證據。如果上述都拿不出來討回欠賬就麻煩了,這叫“死無對證”。還有一辦法向當地警方報案。借錢金額大,肯定是當年表姐家買什麼重要物件或辦重大事情開支,提供給警方,讓警方插手協助審理,也許能解決。如果都解決不了就自認倒黴吧。在錢財問題上,不管是親兄弟姊妹 還是朋友,借錢一定要打借條,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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