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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濱州嘻哈胖哥

    謝謝邀請,住院之後各項檢查結果出院的時候病人是沒有權利帶走的,主要的原因是,病例的儲存,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按照衛生部的規定,病人的病例及住院檢查的結果要進行儲存,避免出現後期問題,能夠進行檢查,現在有電子病例存檔,但是按照國家的規定,紙質的病例檢查結果也是需要儲存的!花錢自己影印,實際上這是醫院的掙錢的一種方法了,影印好貴的,一張一元,唉,希望吧

  • 2 # 醫患家

    一般住院患者的各項檢查報告結果是需要儲存在患者的病例檔案裡面,的確是患者不能帶走的,不過出院時醫生會給患者一個出院小結,裡面詳細記錄的有各項檢查結果(特別是異常的檢查結果)。這種做法是醫療系統的慣例,主要是基於以下幾個目的。

    一、 醫院管理的需要。對每個住院患者,管床醫生都要書寫一份完成的住院病歷、病程記錄,包括所有的檢查結果都得儲存在病歷夾裡。出院後這些所有的住院病歷資料都要以出院病歷檔案的形式儲存在醫院的病史室裡,以方面以後醫院的病歷質量檢查及患者查詢。

    二、 醫保檢查的需要。醫保會不定期到醫院進行飛行檢查,所有住院患者在醫院所花費的錢必須要有對應的檢查結果在病史檔案裡,醫保還要核查這些檢查結果和醫囑是否符合,檢查是否合理,異常結果是否進行分析等。

    總之,住院病人的檢查結果的確是不能帶走,不過出院時管床醫生會寫一份出院小結給患者,裡面詳細記錄了各種檢查結果(特別是異常的檢查結果)。如果確實有需要,患者也可以在住院期間或出院後影印這些檢查結果。

  • 3 # 429方寸世界

    病人住院以後的各項檢查結果記錄單,依法作為醫院原始病歷儲存。《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第二十九條規定, 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的,儲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15年;住院病歷儲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於30年。

    醫院收取是影印工本費。《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第二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複製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醫療機構病歷影印費,其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收費標準並公示。

    如果你不需要病歷影印件,就不交影印工本費。

  • 4 # daokeli2

    不要挑撥醫患關係!患者的所有檢查結果都可以影印,包括醫生寫的客觀資料比如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記錄等等,牽扯到醫生主觀分析意見的病程記錄、討論記錄等等不可影印。為什麼只能影印呢?因為病歷管理的相關法規規定,住院病歷由醫院負責存檔保管,保管期限30年,如果因醫療糾紛醫院無法提供病歷,醫院因不能舉證而承擔法律責任!不明白的人可以參閱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 5 # Dr趙

    臨床實踐中確實遇到很多人對此不解,“自己花的錢做的檢查,檢查結果原件卻被扣在醫院,想要結果還要去病案室花錢復印!”看似是醫院的“霸王條款”,其實大家好好想想,這其實是醫院對每一個病人負責的做法。

    治病不是一錘子買賣,去一次就一了百了了,特別是一些慢性病的治療,病史對於你的診治醫生來說至關重要,而病人本身對於病史的描述往往會有偏差或者遺漏,這時就顯示了既往病例的重要性。

    如果住院期間的相關檢查結果都給你自己儲存,很可能會遺失,這就會導致你病史不完整。而儲存在醫院就不一樣,每當一個病人出院後,病人的責任醫生就會把這個病人的所有檢查結果、病志、手術記錄、醫囑等等整理好送到病案室,然後由病案室再次整理、裝訂、分類儲存,隨時可以給你影印,可能你覺得花個十幾元錢復印病例很委屈,可是醫院至少要給你免費儲存30年,期間你都可以隨時來複印,並且影印的病例都有醫院的蓋章,具有法律效益。

    此外,病人出院時為了讓病人瞭解治療經過以及出院注意事項,都會給大家一份“出院小結”,重要的檢查結果及治療方案上面都會寫,在以後的隨診過程中帶者它就可以了。

    所以雖然影印病志費時、費力、費錢,但是對於大家來說還是有好處的,相互理解吧!

  • 6 # 古原

    檢查單可以帶走,因為你付了錢。但你影印的不只是檢查單,主要是診斷內容,治療過程,治療結果,出院後治療方案,注意事項,需要複查內容及複查時間等,這些是人付出的人力成本,需要付錢的。

  • 7 # 邊看邊樂樂

    問這個問題的純屬激化醫患矛盾的心理!你怎麼不問病人到醫院看病,醫生為什麼問一些家族史,個人飲酒吸菸等各種各樣的問題呢?病人說咳嗽,你就開咳嗽藥了,病人說哪裡痛,你就開止痛藥就得了!!!

  • 8 # 飛揚175758593

    真是個扯蛋的問題,輔助檢查是病歷的一部分,是最原始的記錄,也是最原始的依據,你去解放後建立的醫院去調三十年前的病歷肯定調得出來,事實上醫院為儲存這些病歷得建一個病案室,得專人整理,保管,少則三五個,多則十餘個,我就想問下你一份病歷人家給你儲存幾年,幾十年,你交過保管費嗎?從這個角度考慮,醫院如果能將檢查結果,病歷給患者,對自身百益而無一害,為何他們不這樣做,那麼原因是相關制度規定的。

  • 9 # 飛翔的小雞0

    問這問題體現了你的無知和愚蠢。你去店裡定製一套衣服,做好以後拿走需要掏錢嗎?不是“你的衣服”嗎? 醫院為你做的檢查,不是你的東西,所有權在醫院。這世界上,只有吃屎是免費的!

  • 10 # 燕山居士10

    你說為什麼?這是病情擋案,你拿走了,弄丟了,如需要撿查怎麼辦?辦案,打官司,公撿法取證怎麼辦?另外醫學科研,病案分折,流行病學統計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科研資料。你花錢復印是紙張費和機械消損費以及人工操作費和電費。

  • 11 # 方興未艾30

    去醫院影印還得問你幹什麼用?患者想知道自己的病情治療情況有什麼不妥嗎?在這說北京大醫院影印一張就4角錢,一個小城市竟然一元一張,醫院就是為掙錢,什麼錢都算計。冠冕彈簧的理論

  • 12 # 一夢千秋溯天機

    現在都是電子病歷系統了,實際上,你可以選擇在電腦上顯示檢查結果,然後手機拍照,還必須彩色高畫質。利於儲存,隨時隨地可看。為什麼要影印呢?浪費紙張和時間,有時候一份病例有一沓化驗單,必須浪費一大沓紙,既不環保,也不方便攜帶。

  • 13 # 茶論道1

    住院病歷原件醫院是不允許患者出院帶走的,如果說原因的話,大概是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醫學發展的需要,病歷會存檔病案室,提供給醫生做研究時候為參考病案。另一方面是醫保的查詢和應對一些醫患糾紛做證據支援。這兩方面合起來,法律上也要求病案存檔,至於最低年限還是永久儲存記不清了,有興趣可以百度下。病患自己需要儲存病歷,可以影印帶走。有些朋友可能質疑,自己花錢形成的病歷為啥不能帶走原件,還要花錢再影印。道理很簡單,但屬於個人猜想。醫院會把所有單據做成雙份,費用肯定還是加在患者身上,羊毛出在羊身上。

  • 14 # 棍麻

    更正一下你的提問,在醫院有住院病人和門診病人,門診又有急診。門急診的化驗結果是可以自己帶走。住院病人的檢查結果可以知曉但是不能帶走,這些檢查結果是放入住院病歷具有法律依據。如果需要可以等病歷歸檔以後去病案室影印,然後蓋章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假如住院期間需要檢查結果去外院會診可以和管床醫生協商,拍照或者影印。希望下次不要有這種先入為主的提問

  • 15 # 麻醉醫生小康

    首先更正一下,患者住院期間所有的檢查結果都可以“帶走”(copy),但是原始檢查報告單必須留給病歷。

    病歷是一個患者在醫院看病治療期間的,診斷,治療,護理過程的記載。診斷不是一蹴而就的,治療是循序漸進的,護理有輕重緩急,檢查結果可以指導診斷,輔助治療,改進護理。雖然醫生的經驗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檢查結果才是最直接有力的證據。沒有這些證據,病歷就會變得沒有價值。

    醫生不論多麼小心,多多少少都會牽涉到醫療糾紛或者醫療官司。我見過一個醫療糾紛,一個有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過度肥胖,腦梗病史,嚴重肝病病史的患者做手術。因為患者跟醫生很熟絡,所以有些檢查就暫時沒有做,患者想拿不久前的檢查結果放入病歷,這樣可以省錢。可是患者手術中出現嚴重腦梗最後死亡。做司法鑑定時,鑑定機構立刻提出檢查不完善,很多檢查結果沒有。這是病歷的一個致命傷,司法不會原諒你的友善。

    病歷還是一個病人治療檢查的原始資料,也是一份科學依據,醫生可以依靠病歷做很多統計總結,那檢查結果就是一個佐證。同時病歷還是病人將來再次住院治療是的重要資料,醫生可以比對診斷檢查結果分析病情的發展轉歸,可以做很多預判。所有的檢查結果在病歷裡是分門別類的,有時間順序的。但是資料儲存在患者手上,總有很多人會弄丟,就算不弄丟也會搞亂,如果醫生再次檢視結果就會因為沒有時間順序而增加工作量。不利於醫患雙方。

    不過隨著科技的發展,我相信有一天檢查結果病人都可以隨便拿走。我相信將來每個人一出生都會有一個電子檔案,上面會把所有的個人醫療資訊集中起來。一個巨大的資料庫會儲存你的所有醫療資訊,你和醫院都可以隨存隨取隨看。我期待AI智慧醫療的出現,到時候你會發現醫療多麼方便,強大。

    對未來你們怎麼想?

  • 16 # 上海肺科王興醫生

    我覺得這個不完全合理,但是會慢慢改善

    1. 為什麼醫院需要留存這部分資料

    醫院的一切行為都是基於證據的判斷,例如醫生判斷你是肺癌晚期,那麼就要用一些證據來支援自己的判斷,例如你經過氣管鏡取到了病理,明確為肺癌,另外你做了PET-CT提示全身多發轉移,那麼經過這兩樣證據,加上醫生對你的疾病病史,查體等主觀經驗上的判斷,就下了“肺癌 晚期”的診斷,這是醫生的專業邏輯。

    那麼這些分析,總需要根據證據來說話,而不是醫生憑空想出來的,所以這些證據要按照一個非常嚴格的順序放在病歷當中,這是病歷存在的價值,不僅僅是反映醫療行為,也是為了如果發生醫療糾紛或者醫療事故的時候,在法庭辯論當中醫生給自己辯駁的唯一依據,因為醫療事故鑑定的思路就是首先假定醫生就是有罪的,醫生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無罪。

    另外,這些資料也是醫院為了患者儲存的,如果日後患者想來找自己的治療過程,但是自己手裡的資料不小心弄丟了,醫院是他最好的管家。因此無論如何,醫院是一定要留存檔案的。

    2. 是否一定要是原件,影印件可以麼?

    我們看到醫院很多報告的簽發都是有簽名的,特別是病理報告,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據,一般會有醫生手簽字。這個是一定要留取原件的,是醫院證明自己醫療行為的最重要參考。

    有些患者的資料是外院的,即使給我影印件,我一般也不會要求必須原件。

    3. 病人外院的檢查,醫院有權利扣押麼?

    很多患者會想,我明明是在其他醫院做的檢查,只是來你們醫院做手術,為什麼我的資料給了你,我還得自己花錢去把他們影印出來。

    其實如果是醫院自己的檢查,在醫院電子系統都是有存檔的,外院才是沒有的。所以如果你用外院的檢查來我院手術,我院首先需要稽核他的資質,是否是能夠認可的檢查,如果能夠認可,那麼可以不必重做,但是檢查必須放在病歷裡面。

    很多患者家屬會細心地先影印一份,給醫生一份影印件,這個做法實際是最可行的。

    4. 一定要由患者自費影印走嗎?

    其實這個就看各家醫院的操作流程,我科是有影印機的,因此對於患者的外院檢查,很多時候我會自己影印一份,然後把原件給患者。至於手術後的整本病例,其實患者可以選擇影印,也完全可以選擇不復印。

    現在很多家醫院也都設定了快遞業務,病歷整理好之後會自動快遞出去,也確實減少了患者不少的麻煩。

  • 17 # 淮北日月升

    為什麼有的醫院各項檢查結果在出院的時候病人沒權利帶走,還要自己花錢去影印?

    這個問題,其實經常有人在問,並且有的病人還會產生一些誤會。

    1、檢查結果的原件,按照規定,是作為病歷檔案永久儲存的(最少要儲存15年以上)。儲存病歷的作用,一是供患者複診時,醫師查閱參考,二是在發生醫療事故或其他醫患糾紛的時候作為證據呼叫,三是多數醫療機構還有科研的職能,可以對積存的病歷資料進行研究。

    病歷

    2、門診病人的檢查報告可以自行帶走,住院病人的檢查資料一般要求存入病人病歷。這些報告,其實對於多數病人個人是沒什麼作用的,如果製作的時候同意製作幾份,給病人一份,技術上沒有任何問題,但這樣的話,實際上是加大了醫院的執行成本,這些增加的成本,最終肯定會體現在醫院的收費裡邊的,這樣的話整體上對病人是不利的。

    3、雖然原件存在醫院,但是醫院並不拒絕病人複製這些資料,例如有的醫院可以透過客戶端發給病人,有的可以讓病人自己拍照,有的可以在檢驗科的自助機器上自己列印一份,也有的醫生可以複製一份給病人,這些都是免費的。當然瞭如果病人透過病案室複製這些資料,那根據醫院的規定,的確是要收費的。

    總的來講,這個事情不是大事情,完全可以雙方協商解決。

  • 18 # 中醫師薛元珍xyz

    住院時的各項檢查是對疾病的診斷起著依據作用,是診斷疾病所必須的檢查專案,對於病歷的完整性是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具有法律依據的,這是醫療文書規定的,不可缺失。具體的疾病情況可以根主管醫生了解。

  • 19 # 迷糊姐—海蘭

    就好像是你的人事檔案,學生檔案一樣。你能自己保管嗎。

    病例原始檔案也有自己的一套嚴謹科學的的管理制度。

    醫院留存的作用是 : 1複診參照 2法律依據 3 醫學研究 4科學統籌管理,需要時方便檢索。

  • 20 # 李勉9

    是有出院小結的。不過其它一些資料是主要讓專業人士看的,平時收藏在醫院會更好,也就沒有打印出來讓我們帶回家了。

    我就因為要辦理工傷手續,全部影印了一遍。手續很正規,還得繳身份證影印件,寫申請,第二天去資料室拿出來的。

    價格也不貴,厚厚的一疊資料,收費四塊五。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做大事者真的不拘泥於小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