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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遇見王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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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武鳳1
那就去找他,爭取追到他,和他在一起,人生一輩子,有多少時間是能讓一個人佔據的,既然愛了就不必逃避,坦誠面對自己的真心,一輩子都忘不了幹嘛不試圖去得到他,愛護他,感動他並且擁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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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月得天能久照
想忘記一個人先拿出忘記的理由,這個很重要。如果對方太渣註定會傷害人,避之唯恐不及,這個應該很好忘記。如果對方是個好人或者對你有恩情,那就不會忘記,永遠留在心裡不是很美好嗎?如果是一般的人,你要相信歲月這把磨刀石會磨平你一切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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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歲月靜好4506371886383
什麼叫忘記,就是不在把他放在心裡了。想要忘記一個人,轉臉就可以,當你看到他,他已是路人。但你一定要心存一份感情,那你的想要忘記,就是自欺欺人,所以我說:全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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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龍王廟9595
我覺得真正忘記一個人很難,或者說根本做不到。
人是感情動物,人和其他動物的質的區別,就是人的感情能自控。
難以忘懷的是他(她)的優點和缺點,和你們曾經的過往。但是,已經有了新歡,還是忘不了,說明你有些“貪心”了。你在做“比較”。不要比較,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可愛之處。
把心收回來,珍惜眼前人。發現對方的美麗一一用真心。
至於你那個難以忘懷的他或(她),我倒有個主意:把他(她)放在你的心海的某一個小小的角落封存,永遠不要去翻動它。奈何橋頭相遇的時候,你二人相視一笑,啊!原來我們都很優秀!
我們都是好孩子!
我們都遇到了更好的人!
優雅的人容易遇到優雅的人!
祝你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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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花開也為情
謝悟空邀請:怎樣才能真正忘記一個人………。當失去自己深愛他(她)的那份情時!、苦痛交織的心情是沒法揮去了的,感覺此生都不可能會愛上任何人了。時時懷緬過去,夢中相擁.!心情一一時時失落.惆悵!無邊思緒在心間迴旋!.問有了這段緣!怎麼欠了份…?……我覺得以其思緒得不到那份情!倒不如重新再戀!.天下有情皆比是…選一個愛自己的人,會更幸福的!.過住的那段情,就讓它在歲月中變成了"粉紅色的回憶"吧!...…或許在幸福歲月中慢慢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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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藝原創人
許多人把舊情銘記其實是對自己沒有說服力的表現,稱為知智不足,兩個字;停用,好比一根秋末的瓜藤。強大的基因只是少許或個別;稱為精英,不活在別人眼裡;叫,前進,思維主張叫慢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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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流榮731
忘記他她幹嗎?又不損皮又不損骨,人一生幾十年過活,總愛甜酸苦辣皆嚐嚐,才不枉此生來人間一場。都千般一律是吃甜的,慣了就嫌它還不夠甜,或幹翠認為它可能還是假的,因為無比較那知自已已泡在甜水不知甜?人也是這樣,真正付出真愛的只有一次或二次,餘的就不值錢了。縱使以後的結為夫妻的,也不一定有這真愛,都是沒感情有(人情),沒真愛有(人性愛),你將我就過日子,又有多少個愛到你死我活結為夫妻的甚少。互相遷就過日子都是大多數吧。是呀,有時夫妻之間都各自有自己的初戀,都不為怪,但只要不影響現家庭有什麼大罪,非要忘記他她,你以為是石頭,說搬走就搬走?可知初戀是最純結的無雜質沒任何物質企圖的真情,不但不能忘記,還要l好好呵護,尤如當你口渴非常盼望有一口水渴,能忘得了嗎?當思念猴急了,就會不自覺偷偷品味他她的物品或是相片。總之,想要忘記他她,除非己去(天堂),才可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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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柔腸一寸愁千里
人的感情是複雜而奇妙的。當一個人愛上了另一個人,愛的走火入魔,生不如死的時侯,任何事情Ta都可能作的出來。我想這也正是對"問世間情為何物,真教人生死相許的最好詮釋吧。
所以,中國歷史上才會出現梁山伯與祝英臺那樣悽美的愛情故事。才會有賈寶玉和林黛玉之間相思成疾,最終含恨久泉的悲劇發生。假若粱山伯和祝英臺兩人沒有深愛,他們會化羽成蝶嗎?假如林黛玉能與賈寶玉結成伉儷,林黛玉會整日裡以淚洗面,為情所困,最終導致自己成了為愛情抗爭的犧牲品,那是封建社會男女地位差異的產物。但在那樣的社會背景下,所折射出的一個縮影。
說這些也許離題太遠了,我的本意是,一個真正相愛的人,想用時間和新歡去忘記對方,無論你怎樣努力,無論你用什麼方式,都不可能象風過原野一樣不留痕跡的。
就題主提出的以新歡和時間來抹平曾經的過往,我認為時間雖然可以漫漫淡化一段感情,但那依然需要經受痛苦的折磨與煎熬,那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就可以抹平心靈的創傷。君不聞蘇東坡有"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的悲切傷痛嗎?
至於用新歡替舊愛,以便解脫對前任的思念,我認為一是荒唐,二是不可能。理由是如果你和對方真正的愛的死去活來。最後沒有走到一起,Ta肯定不會另覓新歡的。而假以新歡填舊愛的說辭,只不過是一塊遮羞布而異。真的象梁山伯和林黛玉那樣。他還會找這種藉口來掩飾自己對愛情的不忠嗎?答案是,不會的。
所以不要聽男女雙方的所謂海誓山盟,你是我的唯一,你是我的一切。聽起來的確很讓人感動,但往往隨便出口立誓的人最不靠譜。好聽的話誰都會說。但真正能辦到的,能有幾個?
所以,在我看來,真正忘記一個深愛過的人,不是另尋新歡,也不是依靠時間。唯有真愛一世情,不論來世與今生。生死相許立誓願,情不專一皆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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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西格瑪名筆鑑藏
時間嘛,只是還沒到,夠久才可以。
新歡嘛,也是不夠好,夠好,就一定會代替舊愛。
因為迄今為止,沒有人幹得過自然規律——
就是喜新厭舊和時過境遷。
不需要刻意,好好愛自己,好好生活,放心吧,一切會改變。
哪有什麼恆久與永遠,潮起潮落才是常態。
一念起,萬水千山。
一念滅,滄海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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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作者香蘭草
你說時間和新歡都無法讓你真正忘記一個人,
那隻能說明
1、時間還不夠長。
2、新歡還不能替代此人。
3、目前還一直處於無法忘記這個人的境界裡沒有走出來。
4、你的生活太單一。
雖說忘記一個人真的很難,特別是當你對這個人已經動了情。
但是,你只要理智去看待就很容易做到。
第一,你為什麼要逼自己忘記一個讓自己怎麼都忘不掉的人?
他(她)不夠好?
他(她)不喜歡你?
你們之間某一方出軌?
你們之間不被家人接納?
或是有更多的原因,總之有諸多因素不能讓你與對方繼續下去了,是嗎?
那麼一個不能繼續下去的人,就是不合適的人, 在一個不合適的人這裡浪費時間,就是一種感情用事,不理智的。
第二,為什麼長時間都不能讓自己忘記這個人,另尋新歡也欲罷不能。
說明,你對這個人已經動了感情,所以,無論多久,你都認為自己花了很長時間都沒能忘掉他。
實際上,你目前沒有一個具體的事物讓自己過得充實,你一直停留在與他(她)在一起時的幻想中,關鍵是你有空去想像這些事,所以你根本無法忘懷。
即使你另尋新歡來慎補空虛,新歡也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因為他們倆根本就不是同一個人,怎麼可能替代彼此?
所以,這個時候你該找一份自己熱愛,甚至能為之拼命的工作去做,讓自己的注意力轉移到工作中去,這樣的時間過起來就會充實而有意義。
慢慢地,你就會把對一個人的思念轉換到自己熱愛的事業中去。
豐富自己的個人生活,把自己活成一個精彩的人,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忘掉了那個人。
同時,你過得越精彩,就會越吸引人,當那個需要你忘記的人再次出現在你面前時,你還會動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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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路過man
非愛情專家忘不掉就繼續深情脈脈地演繹你的情聖本色吧。
我目前最關心的是疫情進度和家人健康,其它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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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gao14494
你越是想盡辦法去忘記,越是忘不了。因為你把心思都用在忘記這個人上面了,如果換一種方式,不用考慮忘記,去選擇更多別的事來做,換一下圈子。空的時候做做運動,出去玩玩,慢慢那個人在你心裡就會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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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雲舒0819
不必刻意忘記一個人,全心投入一件事,全心全意去做,沒有時間想起,慢慢地就忘記了。
有時候,越是刻意忘記一個人、一件事,越是忘不掉,因為你每天想著要忘掉,其實是在提醒這個人、這件事的存在。
一個人再好,沒能最終與你攜手,相伴一生,再不能陪伴你,幫助你,安慰你,他的好在今後的生活中對你而言就沒有任何意義。不管你們是因為誰,因為什麼事分開,都說明你們有緣無分。 你們之間的“愛”也許並不像你所想象那般堅定,這份愛並不能跨越一切障礙,這份愛並不能包容一切問題,所以才會是如今的局面。既然如此,何必再留戀。
從心底放下,不再糾結,是否完全忘記並不重要。吸取經驗教訓,珍惜當下,才能擁有更加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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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傲視紅塵亅yW
真正要忘記的人才是你最刻骨銘心的人、那麼你就永遠忘不了、多年不見了、以後再見到了也會見景生情的。如非你與世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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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MY千年一嘆
唉!就是時間和新歡呀,你依舊沒有忘記,只能說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失去了,永遠失去啦!沒有後悔藥!沒有忘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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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馬彥兆
謝邀:如果是真愛,也就是說刻骨銘心的愛,你說的是想忘記,你沒有到達這個境界,你這樣是暫時的,隨著時間流逝消磨,你會忘記的,我曾見過這種刻骨銘心的愛,那是女方父母反對,想拆散他們,硬逼女兒嫁他人,結婚那天跑到男方被抓回硬嫁了,男方父母沒法,為了爭一口氣也逼兒子聚了,不到三月女方被逼嫁女病死了後,不到七天被女方拋下男方也病死了,我們說這是,梁祝情、生死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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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樂迷z
既然忘不掉那就選擇把記憶更加加深,你都忘不了,那就選擇不要忘記,把她當成你生活中很平常的一個人,很常見的一個人,如果你真的不喜歡她了,那你就選擇把她變成你的親人,雖然這樣做不會讓你忘記她,但這樣做會使你不再痛苦,當然瞭如果你還喜歡她,那你就不要選擇忘記,就算她不再喜歡你,但是你可以去喜歡她,喜歡一個人並不犯法,暗戀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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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媽媽開心點
大腦就是這麼奇怪,你越想忘記的,越忘不掉。為什麼呢?給你舉個例子:
假如,我現在鄭重地告誡你:千萬、千萬別在腦子裡去想象一隻粉紅色的大象。
那麼,當你聽到或看到這句話的時候,腦子裡,肯定會出現一隻粉紅色的大象,對不對?
也想忘掉越忘不掉的原因也如此:你太在意於“忘掉這個人”,反而一次次地強化了這件事對你自身的影響。
對於這個人以及ta和你之間的故事,“忘掉”是你的表面決策,“忘不掉”是你的心理暗示。這個人對你很重要,這種重要性造成了痛苦,你曾經緊緊抓住過他,順便也緊緊抓住了這種痛苦,緊握不放手,成為了你對ta的習慣姿勢。
如果ta曾經對你重要,為什麼一定要強迫自己忘掉呢?我相信,ta也是曾經給過幸福的,只是因為種種原因,現在離去了、分別了、感情消亡了。其實,每個人的生活都是苦樂參半,過去的怎麼也回不來了,我們能做到的,只有珍惜當下。
所以,如果你陷入了“欲忘不能”的痛苦與糾結中時,不妨把注意力放在當下,現在的你,要做什麼,要面對什麼樣的事情,和什麼樣的人交往,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當然可以回想過去的事、緬懷過去的人,但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不是要追悔和痛惜,而是要追溯那個曾經的自己,而追溯自己,則是為了更好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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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煌閱辰
沒有真正用心過也不會這麼刻骨銘心。愛而不得確實令人抓狂,但又阻止不了對方的離去,想忘,卻忘不掉,甚至越想忘記回憶卻越是清晰。相信成年人中大多有過類似的經歷。
記得剛跟孩子爸分開的時候,心裡特別痛苦。整宿整宿睡不著覺,甚至為此醉酒過。心想醉了就什麼都不用去想了,結果適得其反。俗話說:酒醉心明。想要忘記一個人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後來選擇離開與他共同生活過的城市,開始一段時間總是把他的不好的一面列舉出來,看到他那麼多缺點,做了那麼多傷害我的事,心裡就由怨恨轉為動力,要讓自己過得比他好。為了那份動力努力地讓自己變得積極起來。找了一份工作,才做了四十七天就被提拔為主管助理。白天太累了,晚上洗漱完倒頭就睡那裡還會記得其他。偶爾有睡不著的時候就背曾經學過的詩,或者就是買喜歡的書看。時間久了覺得生活挺充實,甚至還對自己以前的行為自嘲過。
所以說要想真正放下就得狠心點,把自己逼到絕境,去嘗試自己平時不敢去做的事情。轉移注意力,投入到另外一種熱情去。
回覆列表
並不是你做不到,而是你想不想真正忘記這個人。時間和新歡是其中影響的因素,但時間的長短並不是每個人都一樣的,我也有親身體會。我真正忘記一個人用了三年的時間,中間也和不同的在一起嘗試,可始終無法真正的忘記。總會想起和這個人在一起時的各種點滴,遇到相似的場景和曾經去過的地方,就會不自覺的想起。不過,時間確實是一劑良藥,時間的增長,記憶也會慢慢淡忘,會越來越模糊。另外,我覺得有時候也是需要一件事,就是那個引子,經歷過之後,可能就會改變你的想法,但這件事具體會是啥,就看自已了。祝你早日忘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