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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我二叔),霸佔兩家的邊界線,並且越界利用我家房子的牆壁,搭建了一個彩鋼板柴房,這個彩鋼板房又把我們家的炕洞門給蓋在裡面了,結果因為不知名原因導致他家的柴房燃燒,也連累了我家的正房,把正房的的牆都燒裂開了。(其實是他自己點燃的,想訛詐點錢,又把我們房子燒了,他之前給村裡人都說過說要拆我們家房子) 另外火災原因,消防隊的檢驗結果也沒有說是人為結果導致的因素導致火災,他也簽字了,現在說是我家的炕洞門把他家房子引燃的,而且還說是我們家放火,站著看著火在燃燒也不滅火,但等我爸媽把火災撲滅後,鄰居就動手打我父母親,理由就是火是我們家放的。讓我家給他賠點錢,問題是越界把彩鋼板房蓋在我家牆上、並把炕洞門蓋在裡面了,那麼按照法律是誰的責任。我個人認為他要賠我家的房子,他找村裡人給說要我們給他出3000元,這算不算敲詐。 希望哪位懂法律的前輩幫忙梳理一下這裡面的法律關係和責任,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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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隨心同行

    這個時候你應該考慮把這矛盾化解,而不是爭什麼理!理由如下

    1.你所說的鄰居鄰居的其實是你二叔,親屬關係擺在這裡,清官都難斷家務事,是自古以來的常理。爭理是解決不了問題。你們兩家實質的矛盾其實就是內心相互鬥氣的那個結而已。沒有多大事相互不讓造成,彼此不退讓而已。

    2.不說親戚關係說鄰居,遠親不如近鄰。關係好不好其實是相互的,沒有所謂的理之分,難得糊塗更好。

    解決方向

    1.找個親戚裡面和你們兩家關係都不錯的人,出面說說,放下身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從經濟角度出發,別糾結誰錯,錢可以化解都不是問題。

    3.日常生活中放下眼裡的隔閡,什麼鄰居,他就是你二叔。子女之間要做好表率,而不是去做助燃劑。

  • 2 # 美好一六八

    為什麼不往好的方面想呢?就想到起火了要錢?這是個錯誤的想法。就算是起火燒了是天災人禍,誰也不情願,這樣的情況是有但沒有聽說要錢的。既然是你的二叔,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有可能是地基確實太窄萬般無奈。就算是外人,也理應成就別人子孫業。

    三個蠻子抬不過理字,難道你二叔是那橫強霸道,欺善蹂弱的人嗎,在沒打商量的情況下,強行把房蓋在你家牆上。我想內在的原因不在火上,而在牆上。

    我莊老房和新房各有五戶共牆的,三二戶的就更多了,有弟兄有族人也有雜姓,後做的人打個商量,別人也不會在乎你什麼,而且也從未發生過火災。人也要看開一點,不要太古板,當然,人生一口氣,要不也可找個能說服他的人進行調解一下。

  • 3 # 金峰法律

    你說佔了你家的宅基,你二叔承認不承認是個事,他不承認,你有沒有證據證實他佔了你家的土地。有時候光有宅基證不行,得有兩家的灰界點才行。

    當時佔用時,你為什麼不提出異議,他建設好了,有沒有視為你同意的可能性,再說你那裡肯定是閒著沒用。

    聽說過“六尺巷”的故事嗎?——讓他三尺又何妨。

  • 4 # 風之冢

    農村的事情,都是這樣的。分析如下:

    即使是你家坑洞導致的起火,但你家的坑洞建設在先,且是不可移動的。

    他家的柴房建在你家坑洞旁,且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導致了這起事故,鄰居家要承擔主要責任。

    這起事故主要是由於鄰居家的柴房起火導致的,對你家造成了損失,如果對方沒有證據證明是人為的或者你家故意造成的,他就要承擔賠償你家的相關損失。

    現在是法治社會,既然消防介入了,並且獲得了檢驗結果,建議如下:

    A、報警,讓派出所進行備案,並獲取檢驗書的影印件。

    B、和村委會進行溝通,由村委會、派出所協調賠償。

    C、向法院起訴,並評估你的房子損失和可能造成的危險,要求對方賠償。(走到這一步,主要是從你叔打人這一點可以看出,對方比較強勢,協商估計很難有結果。)

    注意:這件事情法律層面很清晰。至於法院如何判你也不用擔心,再離譜也離譜不到哪裡去。考慮到對方的強勢,錢多少並不是問題,關鍵是要讓對方知道,你家也不是好惹的。別以為現在是一個無法無天的社會。人在做,天在看。

  • 5 # 凡夫亦農

    房子燒了是小事,農村的就房子值不了多少錢,宅基地中線什麼的,都是親戚鄰居讓就讓一點吧,沒什麼大不了的;房子不是你家起火燒的,還打你父母得要個說法,要是我才不管什麼叔叔伯伯呢!父母才是至親,其他先擱一邊去,你小夥子還怕一老頭?反正得讓他向你父母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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