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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蛙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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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體壇小龍蝦
第一,霍頓你說的沒錯,游泳本來就應該是一項乾淨的運動,但你不能自己的屁股沒擦乾淨,就對別人指指點點!霍頓小人,我記得,你曾經說過,不跟孫楊一起登上領獎臺,因為他是藥楊,因為他嗑藥!但光州世錦賽期間,你的澳洲隊友被查出服用禁藥,你為何又沉默不語呢?你怎麼不說,不跟服用禁藥的人穿一樣顏色的隊服呢?你怎麼不退出澳洲國家隊呢?
第二,孫楊被禁賽,最大的受益者當然是像霍頓和斯科特這樣的競爭對手!孫楊被禁賽八年,看到這樣的結果,看看他們這些人除了落井下石的,還會能幹什麼? 霍頓:我的立場是游泳要作為一項乾淨的運動,這不涉及個人或者國家,孫楊的禁賽不會改變我的立場!
最後,我還是那句話,我相信孫楊這一次是清白的,我也否認他砸碎藥檢瓶的行為確實不明智,也不妥當,反而弄得自己特別被動,拒檢事實成立!但大家也應該清楚,整個事件非常蹊蹺,看看為他檢測的那三個人,感覺孫楊完全是被套路了,他像當年的林沖一樣,誤入白虎堂了!也許,這就是動了別人乳酪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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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許看體育
體育競技,成王敗寇。體育場上,霍頓是被屢次被孫楊打敗的那一個。老是輸怎麼辦,當然會有怨憤,這次場外逮到個機會。當然得好好發洩一番,畢竟場上可就不一定能贏。
91年生人,禁賽八年,這基本意味著孫楊的運動員生涯結束了。有的讀者可能會說還可以提起上訴,雖然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但是翻案的機率不高,可以說基本沒戲。
這個上訴大家需要了解的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只能審查CAS的仲裁程式是否合法,而非對事實認定進行審查。換個說法就是就算你上訴,那我只是對程式進行重新稽核,結果對不對我不判斷,我只判斷你推導結果套用的公式對不對。就跟你考完試出成績,對成績有異議申請複核。那麼考試機構也只是對分數的統計累加,重新計算正確與否,不會再重新批卷。
從歷史來看翻案也是幾無可能。近十多年來,在CAS仲裁庭受理並審結的案件中,因當事人不滿判決而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數量約佔8%。在這些上訴案例中,最終被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裁決的僅為6例。
所以說孫楊基本是結束了運動員生涯了,但是這並不代表孫楊跟興奮劑有關係。有些黑子看到孫楊敗訴了,就開始胡言亂語了。我們需要注意到的是,孫楊被禁賽的理由是:抗檢!不是興奮劑!!!CAS的仲裁報告顯示:仲裁小組一致認為,運動員(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阻礙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控制)。
請先了解清楚事情的經過再進行評判。事情的起因是在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員對孫楊進行抽查,但是IDTM在出示給國際泳聯的報告中聲稱孫楊“暴力抗檢”,並在這一過程中毀掉了樣本瓶。事後,國際泳聯(FINA)就IDTM提出孫楊“抗檢”事件召開聽證會,並在一個月後宣佈孫楊沒有任何違規行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
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不贊同國際泳聯的裁定,並且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WADA提出由於孫楊拒絕提交興奮劑檢測樣本,要求其接受最少兩年、最多八年禁賽期。
可以看出的是孫楊抗檢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這也是敗訴的理由!同時CAS也說明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運動員自2018年9月4日以來有服用興奮劑的行為,包括2019年7月在南韓光州舉行的游泳世錦賽。所以孫楊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出本次裁決前所取得的成績均為有效!!!
所以請不要再做一些無端的猜測!孫楊只是因為抗檢敗訴,跟興奮劑沒有關係,目前也沒有證據能夠支援這一說法!無端的揣測只會給孫楊帶來傷害,運動生涯以這種方式結束,估計任何人都難以接受。
可能有讀者會問,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要求孫楊接受最少兩年、最多八年禁賽期。那麼為什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會下如此重手,直接給判了8年禁賽最重的處罰呢?那是因為這不是孫楊第一次抗檢了。第一次發生在2014年,當時被處罰禁賽三個月。所以在考慮到有過首次違反反興奮劑準則的先例,處罰才會如此重。
最後還要提一下的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雙重標準。之前就有來自俄羅斯駭客組織魔幻熊(Fancy Bear)在侵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資料庫拿到大量未公開的檔案後,發現美國網球明星威廉姆斯姐妹和里約奧運會四枚體操金牌得主西蒙斯·拜爾被WADA允許使用違禁藥物。世界反興奮劑組(WADA)承認駭客組織 魔幻熊 (Fancy Bears)公佈的服用違禁藥物運動員名單屬實。這些里約奧運會的獎牌得主透過申請藥物豁免權以服用興奮劑。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們一面是默許某些國家的運動員披著診斷證書的光環下非法使用了強效藥物。一面是一邊倒地封殺其他國家的運動員,對於已經服藥的個別運動員,甚至都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可以說是玩的一手好雙標!但是沒辦法規則是他們制定的,他們肯定比誰都玩得溜!
很可惜的是這次孫楊確實是抗檢了,落人以口實!對抗藥檢做出的制裁,而且明顯比服用興奮劑的處罰更嚴重,當然這也是對規則的保護,否則以後運動員都可以抗檢了。只是希望這規則能一視同仁!往大了說,華人在國際體育上的話語權還需要進一步提升,只有熟知規則,擁有話語權。我們才能更好的保護好我們自己的運動員。至於孫楊,我們只能祝福了。
以上就是一些基本的黑白事實知識,至於如何判斷,各位看官心中各有千秋!
希望不要讓孫楊成為下一個劉翔。失去以後,再來懷念!
今日孫楊因敗訴說服用興奮劑比賽被禁賽8年,對此澳大利亞名將霍頓說:游泳要作為一項乾淨的運動,明顯有些無中生有,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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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頓作為孫楊的老對手,由於多次輸給孫楊,所以霍頓面對孫楊時總是給人輸不起的感覺。而當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禁賽八年後,霍頓則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霍頓表示:游泳要作為一項乾淨的運動,這不涉及個人或者國家,今天公佈的結果也不會改變他的立場。
從霍頓的言論中可以看出,他一直堅持游泳是乾淨的運動,也就是說游泳運動員不能服用禁藥,不能為了成績而讓這項運動不乾淨。但是孫楊是清白的,他被禁賽的原因不是以為服用禁藥,而是因為沒有配合檢查,也就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所說的暴力抗檢,所以霍頓說的乾淨與孫楊的禁賽是沒有一毛錢關係的。
霍頓作為孫楊的手下敗將,因為輸給孫楊而拒絕與孫楊握手與合影,而且一直懷疑孫楊服用禁藥,但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孫楊是否服藥問題上證明孫楊是清白的,所以霍頓的質疑是站不住腳的。雖然沒有戰勝孫楊,但是孫楊的禁賽確實會給霍頓提供了奪冠的機會,否則霍頓還會繼續輸給孫楊。在今年的游泳冠軍盃比賽中,孫楊可是連奪三個冠軍,所以如果孫楊能繼續參賽,霍頓還是很難戰勝孫楊。
霍頓真的是太令人討厭了,孫楊勝利時,他總是用自己的行動來刷存在感,而當孫楊敗訴後,他又打著正義的大旗來呼喊,這真的是一種小丑行為。不知道屢次戰勝霍頓的孫楊會如何絕地反擊呢?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