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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色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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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墨之客江南煙雲1
在前清早朝.在卯時.相當現在早7點.必須來到大殿外側的待朝房待朝。等皇帝到時.太監們會通知大臣們的。 —— “上朝”——就“上班”了......你的問題已有更多答案.我不能多此一舉枉言。推薦山色歸讀先生的文作.有更精確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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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回憶還是要忘記
古代的上班下班時間,和現代相似,也是朝聚晚散,但具體時辰上又 比現代一般機關之朝九晚五的作息要提前,也就是雞鳴即起。這是為了與農業社會中大多數人的作息習慣相一致。在《詩經·齊風·雞鳴》紀錄了一個故事:妻子催丈夫起床:“公雞已經叫了,上朝的都已經到了;東方已經亮了,上朝的已經忙碌了。由此可見,古人雞鳴即起準備上班的傳統,至少在春秋時代就已形成。往後,這個時段逐漸定型為卯時(早晨五至七時)。
由中國傳統的行政體制所決定,古代公務員的所屬機關,可分中央和地方兩類。凡在中央各機關供職的官員,一定品級很高,他們必須參加由君主親自主持的最高國務會議,通稱朝會,故京官上班的第一道程式,便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上朝”。朝會有大朝、常朝等區分。在朝上,皇帝必須針對一些熱點問題先在朝會上諮詢大家的意見,所以大臣們在上朝後,加入己見,以議時事,前共籌懷,然後奏聞。也就是說,除法定的節假日外,這種具有實際內容的常朝,幾乎每天都要舉行。倘是君主生病或怠政,那就另當別論了。
上朝規矩,除一二品大員年高者,特賞可以騎馬或坐椅轎外,其餘人一律步行入宮;又因隨從不得跟入的緣故,沒人給你舉燈照明。說是黎明開會,夏天天亮得早,看得清路況。要是冬天就麻煩了,天很黑,路況不明。給匆匆趕路的大臣們造成扭腳的事,也常有發生。據《天咫偶聞》記,明代紫禁城皆有路燈照明,天啟時太監魏忠賢當權,才下令盡廢路燈,方便夤夜出入。其後,該制度又為清朝繼承,紫禁城內,除朝房及各門外,絕無燈火,理由為消弭火患。結果便是百官“戊夜趨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審視不辨”。因為無燈照明,還發生過有人在雨夜趨朝時因路滑失足跌入御河溺死的意外,放在當下的話,不知道算不算工傷。 到了清朝,凡親王與部堂長官上朝,皆有專人打燈引至景運、隆宗二門;軍機大臣則有角燈匯入內右門。這倒不是皇帝老人家發了善心,主要是奏事處官員、各部院衙門遞奏官和各省提塘官,提前送到的各種檔案和報告或許會成為皇帝在朝會上提出討論的議程,所以叫大臣們提前閱覽,也算是加快效率吧。因而特許加燈。也有一些大臣和王爺級別的高官私交甚好,在路上偶遇,忙跑幾步,掏出檔案,借一些打燈籠的光亮,看檔案的。這就是“借光” 的出處。可惜,在很多的清宮影視劇,沒有體現這樣生動的細節,這就是閉門造車,不講究精益求精,導演文化底蘊太低造成的。當然好的細節也要根據具體的劇本體現,不能生拉硬拽。
來到朝會之上,大臣們來自各個部門,品秩亦有高低,所以開會時要進入指定的位置,這叫“朝班”。又因為官員經常會升級降級,或在不同部門間調來轉去,所以具體到個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現在的政府機關機,出席會議者,應坐的位次,照例都由會務組使用“名牌”標示,對名入座,不會搞錯,古人沒發明這個辦法,所以“亂班”和“搶位置”現象時有發生。 這就是“搶班奪權”的由來。
我看到《萬曆野獲編》卷十三里面有個故事:明神宗時,因朝會時開時輟,“班行遂無定序”。有一次,一個閣部官員和一個監察官員互爭位次,請編制朝班的蔡獻臣分辨是非,老蔡誰也不想得罪,便引成例:如按常朝,你是對的;如按大朝,他亦不錯。可見,各種朝會有不同的位次安排,這是在中央機關供職的官員必須掌握的一門學問,否則一上班就要出錯。
朝會的時間,根據議程多少有長有短,一般多在辰時(上午七至九時,這裡多指九時)結束,稱“散朝”。如果沒有皇帝特約的大臣留下外,其餘人等都可以下班了。和現在的墨守成規的晚5點——7點下班相比,那時候的上班議政還是很講究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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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瓊林夜話
上班時間的話基本就是早上五點開始,具體幾點結束,就不清楚了。雖然上班時間早,但架不住休假多。除了傳統節日外,皇室重要人物生日或者死了也要放假,通常都是三天。還有各種休沐,就是回家洗澡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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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川達州人
過去,官員上班分為三種。
一、早朝人員
皇帝核心決策圈的成員每日早朝,也就是小朝會。這些人不多,二三十人左右。一般是都是宰相、尚書侍郎、親王皇子、禁軍高階將領。
早朝人員三點就得起床,急忙趕往皇宮。五點開始朝議,大約八九點結束。此時這些官員吃早飯,然後辦理皇帝吩咐差遣,或到本管衙門安排工作。下午四點左右,當天的公事基本結束,回家吃第二餐或參加社會交往活動。多數早朝人員會在八九點準時休息,因為明天還得三點起床。
通常每月大朝3至5次,中朝3至5次。大朝,凡在京從五品以上官、爵必須參加。中朝,在京從三品以上官、爵須參加。大體情況與小朝會類似。
二,地方官員,武將。
和早朝一樣,地方官府與軍營會在五點由主官點卯,安排一天工作,商議政務。大約七點多就結束,各自去辦各自的差遣或者到本崗位上坐班。也是大約四點左右下班,各自休閒與社會交往。
三,一般官員
不參加早朝的中央官員,不參加點卯的地方官員和武將,多在八點左右到崗。因為一般九點前後主官會來安排當天的急務,這是必須優先完成的緊急工作。而中途溜號,出去吃飯的官員,不在少數。但主官一般不管,只要工作按時完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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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腳印記錄
很多人認為,現代人生活壓力太大,每天朝九晚五,忙忙碌碌;而古人則過著田園般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沒事品品茶,讀讀詩。其實,古人上班並沒有我們想象得那麼輕鬆,甚至比我們更辛苦。
丨古人上班要起大早丨古代上班時間其實是很早的。《詩經·齊風·雞鳴》這麼說,“雞既鳴矣,朝既盈矣……東方明矣,朝既昌矣”,意思是“公雞已經開始打鳴了,太陽也升起來了,上朝的官員已經到了”。
《詩經》的這段對話描述的就是古人上班的情形。可見從春秋時代開始,古人就要在雞鳴的時候去上班。公雞打鳴的時間一般為早上5點,所以古人5點起床,即5點到7點間到單位簽到,按照地支的順序這個時間段正好是卯時。官員們上朝之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清點人數,所以古代上班打卡就叫“點卯”。
唐代以後,有了“官街鼓”,凌晨五更二點敲起,以啟坊門。《明皇雜錄》中的“五鼓初起,列火滿門,將欲趨朝,軒蓋如市”是曉色朦朧中百官上朝的真實寫照。
百官到達皇宮後參加由皇帝主持的朝會。朝會有大朝會、小朝會兩種,小朝會是常會,每天例行的早班會,時間不是很長,多在辰時(即上午7點至9點)結束。對於地方官來說,上下班時間與京官並沒有什麼區別,也要卯時到崗。
按照清朝的律法,皇帝五更天上朝,大概就是凌晨5點左右。而大臣們離皇宮一般都不算近,加上那時候沒有汽車這些方便的交通工具,所以,一般凌晨三四點就得前往皇宮外等候。當然了,古人不是朝九晚五,上班早,下班也早,比如清朝就規定,夏天時下午4點下班,冬天時下午3點下班。
除此之外,上朝期間是不能上廁所的。《清史稿》裡就講過,大臣們為了防止上朝時想上廁所,通常排盡屎尿,空腹上朝,常含人參以保持體力。畢竟大臣們都是讀書人,要是因自己尿急打斷了皇帝的思路,那可是大罪。
“上班”一詞的由來“上班”這個詞並不是西方舶來品,而源於我國古代。在宋代,上班全稱為“上朝班”。臣子到朝廷覲見君王,奏事議政,為“上朝”;而其他官吏沒有資格上朝,就叫“上班”。“上班”一開始是指公務人員出勤退勤,後來才廣泛用於國家機關及公司職員之出退勤。
丨古人上班遲到怎麼辦丨遲到這件事,擱古代非同小可。參加朝會,是古代京城官員每天按時上班的第一要務,凡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或朝班失儀,都屬於違紀,歷代均有處分條例。
《唐律疏議》有一條法令是這麼規定的:官員應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處笞二十小板,每再滿三天加一等,滿二十五天處杖打一百大板,滿三十五天判處徒刑一年。
不僅如此,古代遲到也像現在一樣按次數罰錢。唐玄宗時,“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到肅宗時,“朝參官無故不到,奪一月俸”。再到文宗時,“文武常參官,朝參不到,據料錢多少每貫罰二十五文”。
白居易29歲就開始了“西漂”,在長安城當公務員,一開始買不起房子,就在長安的渭南租了一套房,因為上班的地方太遠,每天上班都很辛苦。白居易專門寫了一首詩,名字就叫《晚歸早出》:
“筋力年年減,風光日日新。退衙歸逼夜,拜表出侵晨。何處臺無月,誰家池不春。莫言無勝地,自是少閒人。坐厭推囚案,行嫌引馬塵。幾時辭府印,卻作自由身?”
堂堂大詩人白居易為什麼還要不辭辛苦地上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上班遲到遭受的懲罰非常嚴重。
不光是唐朝,歷朝歷代對遲到、早退以及缺勤等懶散行為都有嚴苛的懲罰措施,輕則扣工資、重則坐牢。
明朝是一個以“嚴刑峻法”著稱的朝代,執法力度遠超前朝。明朝時處罰也很嚴苛,官員缺勤一天處笞二十小板,每滿三天罪加一等,如達到二十天要被杖打一百大板。不得不說這效果立竿見影,甚至有的大臣為了不遲到,匆忙趕路,結果不小心落入河中淹死。
那是在魏忠賢當權時,他規定,紫禁城不準點路燈,還禁止官員騎馬坐轎。冬天天亮得晚,百官上朝的時間都很早,結果在上朝的時候都是黑燈瞎火摸索走路,於是“追尾”之事經常發生。一天,一位住得離皇宮較遠的官員可能起晚了一點,因怕“朝會”遲到,一路小跑,加之當天早上下大雨、路又滑,慌亂中沒辨清方向,竟失足落入河中,結果命喪黃泉。
古代的考勤制度儼然已成了司法條款,遲到、曠工不是“違紀”,而是“違法”了。
回覆列表
古代大臣上下班整體模式上和現代相似,即朝聚晚散。然而具體時辰上又比現代社會特別是機關的朝九晚五的作息時間要大大提前,可以說是“雞鳴即起,灑掃成渠”。這種起居規律與農業社會中大多數人的作息習慣相一致。
從春秋時代開始,國家大臣的上朝時間逐漸定型為卯時(即早晨五至七時)。中央各機關供職的官員一般要參加由君主親自主持的最高國務會議,俗稱朝會,故京官上班的第一道程式,便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上朝”。朝會有大朝、常朝等區分。在朝上,皇帝必須針對一些熱點問題先在朝會上諮詢大家的意見,所以大臣們在上朝後,加入己見,以議時事。除法定的節假日外,這種具有實際內容的常朝,幾乎每天都要舉行。
上朝時,一二品大員年高者,特賞可以騎馬或坐椅轎外,其餘人一律步行入宮;又因隨從不得跟入的緣故,沒人給你舉燈照明。儘管是黎明開會,但是夏天天亮就得早起,一般還可以看得清路況;冬天天黑,路況不明,匆匆趕路的大臣們造成扭腳的事,也常有發生。朝房及各門外,絕無燈火。皇家那麼小氣?原來是為消弭火患,防患於未然!結果便是百官“戊夜趨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審視不辨”。甚至還發生過有人在雨夜趨朝時因路滑失足跌入御河溺死的意外。
到了清朝,凡親王與部堂長官上朝,皆有專人打燈引至景運、隆宗二門;軍機大臣則有角燈匯入內右門。這倒不是皇帝老人家發了善心,主要是奏事處官員、各部院衙門遞奏官和各省提塘官,提前送到的各種檔案和報告或許會成為皇帝在朝會上提出討論的議程,所以叫大臣們提前閱覽,也算是加快效率吧。因而特許加燈。也有一些大臣和王爺級別的高官私交甚好,在路上偶遇,忙跑幾步,掏出檔案,借一些打燈籠的光亮,看檔案的。於是有了“借光” 這個詞。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為基本原則,“勤”的起碼要求,便是按時上班下班,歷代典章制度中,多有規定。如《唐律疏議〃職制五》有一條“官人無故不上(班)”的法令說,內外官員應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處笞二十小板,每再滿三天加一等,滿二十五天處杖打一百大板,滿三十五天判處徒刑一年。倘是軍事重鎮或邊境地區供職的“邊要之官”,還要罪加一等。同書《職制四》中,還有一條點名考勤的法令和解釋,大意是:內外官吏應點名檢查實到人數,有時一天幾次,頻頻點名,點名時未到的,每缺一次點名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點名不到,完全不來上班,就計算天數,按無故不上班的罪名議處。
朝會的時間,根據議程多少有長有短,一般多在辰時(上午七至九時,這裡多指九時)結束,稱“散朝”。如果沒有皇帝特約的大臣留下外,其餘人等都可以下班了。和現在的墨守成規的晚5點——7點下班相比,那時候的上班議政還是很講究效率的。
當然,傳統節日也有放假。周朝就有文字資料規定,除夕朝廷官員不用上朝;在唐玄宗時期國家明文規定,在清明節這一天要給祖先掃墓,祭奠。傳統清明節有“清明節後寒十天”的說法,即清明節前後十天都可以掃墓,在唐玄宗時期規定端午節大臣可休息, 中秋節,到了唐代明確規定有一天假日。永樂初,元宵節放假,自正月十一日起放假10天。另外,古代官員還有休假制度。如唐朝官員每十天休假一天,稱“荀假”。此外,還有各種節令假(如春節假七天)、定省節(三年探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