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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喜相緣

    對於現如今的社會,未婚先孕也是常有的事,人們也都見怪不怪了。在雙方想要結婚時,男方沒房沒車,在對於首套婚房時,理論上無論是從責任還是義務上。身為孩子的父母,都應該責無旁貸地給自己的孩子們蓋房娶妻。

    但是這得在一個前提下才可以,那就是他們也得有這個能力和實力才行。畢竟現在全國各地的房價不便宜,而且現在家庭的開銷也是挺大的,再有就是他們為了養育和教育孩子們,他們都付出了不小的代價。有些代價是明面上可以看到的,而有些代價是鮮為人知的,也是我們不可能想象的巨大代價。所以在對於首套婚房時,需要觀察一下公婆的經濟現狀和實力而定,總之最好是量力而行!

  • 2 # 以優雅的姿態

    如今結婚,不少女方家提的各種條件,讓男方父母的頭都大了。要房的,要車的,除了車,房,還要高價彩禮的。好像不趁著結婚的關頭,儘量多撈一點就是個傻子,還美其名曰增加安全感。

    咱就弄不明白,不結婚你有安全感嗎?咋結婚就沒有安全感了,你在孃家有安全感嗎?咋到了自己結婚的小家就沒有安全感了?結婚會造成你沒有安全感,你又要嫁人幹嘛?是你物件逼著你結婚的嗎?既然不是逼迫的,那您的安全感為啥要男方,特別要男方父母為您買單呢?

    當然,小孩結婚,作為家長,在能力範圍內,能幫助的也會盡力幫助,不過那不是本份,不是應該必須做的事。

    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嫁娶應該在公平合理的情況下,男女雙方家庭都應該予以適當的幫助才對,那種卡著男方家父母脖子要這要那的做法,實在不太應該。

    在問題中您說,結婚沒車沒房。不知道男方家有沒給你家彩禮和別的錢?結婚時候你家陪嫁多少?如果男方家也沒有給你家彩禮,那麼您可以和你公婆商量,讓他們幫助一部分買房首付。不過要說應該,你老公掙錢買房是應該的,公婆不是應該的。如果錢湊不夠,也可以讓您父母幫助一部分。

  • 3 # 螞蟻搬大樹

    公婆要是手裡沒錢,真沒有必要強求。畢竟借的錢是要還的,要真是讓他爸媽欠一屁股債給你們買房,個人覺的這房子住的也不踏實。

    要是看你懷孕了結婚了,感覺這個媳婦穩了,一點錢都不願出那種,那你還是趁早離了拉倒,以後的苦日子得多了去了,這麼會算計的公婆你還能討到便宜?

  • 4 # 江湖一怪客

    每家不一樣,問問你老公怎麼打算的!每家情況不一樣,沒必要和別人攀比。如果你們經濟實在困難就讓你老公開口和父母借,獨生子女他們留了也是你們的。

  • 5 # 豈無酒

    不應該,父母生了你,有把你養大成人的責任,但沒有給你買車買房的義務,就算給你買,那也不是出自義務,而是出自一個父母對孩子的愛。

    現在很多父母,為了孩子操勞一輩子。小時候含辛茹苦把你撫養成人,當你成人了,又開始賺錢幫你一起買車買房娶媳婦,等結婚了又得幫著你帶孩子,這已經成為我們生活當中父母的一種普遍的現狀。

    但是,除了把你撫養成人是義務之外,其他的為你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他們應該做的,而是他們的對你無私的愛。我覺得,作為兒女的我們一定要明白這個道理。

    在沒房沒車沒結婚的情況下懷孕了,首先這是你們考慮不周,不想後果的責任。雖然在這個年代未婚先孕很正常,但你們得先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經濟條件好無所謂,條件不好的,有了孩子,苦的不僅僅是你,還有你年邁的父母。

    不要跟我說是意外,有套你幹嗎不帶?

    既然懷上了,準備要了,沒車沒房沒結婚怎麼辦?只要兩人真心相愛很簡單,結婚只是一張紙的事,既然沒條件,就該省去一系列的複雜程式。

    能湊到錢就先湊錢買個便宜點的房,車就別想了,實在湊不到錢,完全可以租個房子,把孩子生下來後,在努力賺錢買房也不是不可以。

    千萬不要既沒錢,又想打腫臉充胖子,這樣不僅害了你也害了你的父母。

  • 6 # 一個人的夜路

    按道理講,我覺得是應該出一部分的。但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量力而為啊。像有些公婆六七十歲了,又過得清苦,看著都心疼,也不忍心讓他們出。

    個人覺得如果兩個人自己有能力可以交首付的話最好。一方面因為父母養育咱們長大,供咱們讀書已經很不容易,現在咱們能自己賺錢了為啥還要向父母要錢花呢。另一方面,有公婆幫自然是好的,自己輕鬆些,但是個人覺得還是自己賺的錢自己用起來更踏實。

    當然如果父母條件允許出首付也無可厚非呀,反正都是一家人,給自己孩子出首付也是應理應分的。

  • 7 # 野小兔

    如果公婆出錢的情況下,那這個房子只寫你老公的名字,不加你的名字你介不介意?按理說人家出的錢買的婚房,付的首付肯定是為了人家兒子結婚買的。那自然只會寫男方的名字。為了防止以後婚姻出現問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畢竟現在的離婚率那麼高,別說長輩看不懂晚輩的婚姻,有時婚姻裡自己過著過著都會迷茫困惑,不知道能不能過一輩子。所以即便公婆有這方面考慮也是可以理解的。主要看你介不介意,按照新的婚姻法規定,婚前一方出資購買的房產,是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的,如果將來婚姻破裂,另外一方如果婚後有一起償還房貸的情況下,只能把償還的那部分錢進行計算分割,不會按整套房的價值進行對半分割。也就是說,如果一定讓公婆出錢買房,那以後萬一出現這樣的結果你是不是能夠接受,如果能接受那就可以讓公婆出錢買房。要看公婆是否有經濟條件去買房。如果公婆有經濟條件的情況下,又願意出錢當然最好,如果確實沒有能力夠買,也大可不必硬逼,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奮鬥去買房。再者說了長輩辛苦一輩子,現在的房價又那麼高,房子真的不是每個家庭都能買的起的。如果你看中的是你共度一生的那個人,他值得你託付終身,你覺得只要跟他一起,即便辛苦奮鬥也值得。那就不需要公婆出錢。你們夫妻買的房,到什麼時候都是你們兩人的,誰也拿不走。房產證就可以堂堂正正寫上自己的名字。作為父母我覺得把孩子養成人,供養到大學畢業,基本全是完成任務了。後面的人生每一步怎麼走,作為一個成年人都應該自己去思考前行,而不是一味地從父母那裡索取,要知道我們的父輩們絕大多數都是自己風斗才有了現在的生活。他們的上一輩可能更加艱辛。別說房子了,連填飽肚子都是很難的事。所以父輩們把孩子養成人後,沒有一定要管晚輩娶妻生子的道理。從這個角度,我覺得沒有應不應該這一說。

    以上是我的觀點,總結下來就是,公婆買房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所以有更好,沒有也不強求,畢竟人生是自己的,還是自己掙來的更安心。

  • 8 # Love陽光欣兒

    親愛的姑娘,這個世界上本沒有什麼應不應該,都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未婚先育是自己沒有提前做好規劃所造成的結果!結婚沒房沒車是自己選擇的婚姻!一切都是心甘情願的,公婆沒有什麼應不應該,首套房給出錢是情分,要懂得感恩!不給出錢也是本分,不必責備,自己選擇的路要自己走!

    但我始終堅信,只要心中有愛,雙手勤勞,兩個人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創造出想要的生活!麵包會有的,牛奶也會有的!加油

  • 9 # 情感解憂安安

    未婚先孕,結婚沒房沒車,首套房,公婆應該出錢嗎?

    你好!關於這個問題,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

    願意出錢是情分,不願意出錢也無可厚非,從來沒有任何規定和條文要求,兒子兒媳的首套房,公婆必須出錢援手。

    1:未婚先孕

    未婚先孕的是你,你風花雪月,魚水之歡的時候從來沒有通知過任何人,那麼你就應該對結果也要甘之如飴,無論結果是喜是憂,你都是自作自受。未婚先孕這樣的事情,在以前那是無媒苟合,在如今卻是理應常態,但是,無論什麼時候,你才是那個最該對自己負責任的人。

    我並沒有任何評判未婚先孕的意思,但是,我認為一個成年人應該要為自己的所有決定和言行負責任。

    2:結婚買房

    結婚是你們兩夫妻的事情,那麼,婚後有任何決定最應該依靠的還是你們自己,不能因為你們決定要結婚,要買房就把這個問題交給公婆,我認為他們把孩子撫養成人,讓孩子有能力自力更生了,他們該負的責任和該盡的義務基本上也就可以結束了,所以,成家立業是你們的事情。

    我認為你們應該量力而為,想要的就自己去奮鬥,去打拼,憑什麼想要坐享其成呢?

    3:公婆是否應該出錢

    我想天底下大多數的爸爸媽媽為了自己的孩子但是願意傾盡所有的,但是前提是他們有,如果他們也已經山窮水盡了,他們怎麼去給你出錢買房,他們心有餘而力不足的。

    如果他們有能力,但是並不願意給你們出錢買房,這個背後的原因就更加值得深思了。

    兒女結婚,父母應該出錢買房,這已經是如今的一種常態,我不知道究竟是對還是不對,但是我認為凡事都應該自給自足,不要過分的依賴老人,他們已經是遲暮之年,那些黃白的身外之物,他們不會私藏或者帶走,所以,多點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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