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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輔導員朱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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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雪雲窗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
“如果沒做錯,為啥要怕舉報?”提問題的人底氣十足,但回答問題的人卻會心中惶恐。為什麼呢?前車之鑑就在眼前。雖然你沒問題,被舉報了,你就夠喝一壺了。首先紀委請你“去喝茶”是少不了的程式;再是人言可畏,單位一時間對你敬而遠之、品頭論足是躲不過的坎;然後你在工作中就會瞻前顧後、縮手縮腳。即便最後調查人員證明了你的清白,解除了人們對你的誤會,在人們的思維定式裡你也會留下不好的影響。“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看看吧,這是對你多大的打擊啊。
明朝時的東、西廠特務組織,以“包打聽”的形式給官宦人家帶來沉重打擊,清朝時康熙三十六年開始的“風聞言事”,一時間使朝庭內外人心惶惶、不可終日。舉報的設定,本意是好的,它可以起到監督、考察的作用,對及時發現問題、疏通言路管道有積極作用,但人心險惡,一個人沒有做錯事,只因為有作為、敢擔當便受到舉報,必竟容易“寒”上進者的心、“稱”混日子的意、打擊幹事者的積極性。
既然舉報是屬於故意、惡意、蓄意去編織違規違章事例或捏造犯罪事實,蓄謀陷害他人,意圖使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我們就要大張旗鼓、態度鮮明地去反對;對一些不從大局出發,為了一己私利不負責任相互攻訐、破壞團結的行為,我們還要曉以大義、義正辭嚴地去阻止之;對顛倒是非、破壞法治、藉機構陷、蠱惑人心的奸詐小人,我們更得使出黨紀國法的“殺手鐧”,使害人者無以遁形,受到應有懲罰。
當然,正當的舉報,我們還是要旗幟鮮明地去支援,這對“清潔”我們的面板,昂揚我們的鬥志,提升我們的“健康”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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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欄目
一、舉報是他人發現一些人有違法亂紀或不廉政行為進行檢舉揭發的一種公民權力。但舉報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定的程式,舉辦必須依事法律為依據,依事實為準繩,以確實的證據為根本。
二、舉報的目的是使法律法規和紀律檢查機構,及時發現線索進行處理,避免造成黨和國家,集體及公民的利益受到損失,對違法違紀分子依法依規追究,黨紀政紀與法律責任,使之德得到應有的懲罰。
三、舉報帶來的影響,使違法違紀分子的行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受到了保護,對社會起到了震懾犯罪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起到極大的作用。但如果是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合法的舉報權力,在沒有事實證據的情況下,故意誣陷使他人使之在社會上造成負面影響,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或故意擾亂法紀部門正常工作,造成時間和行政成本增加。
四、假如我們沒有違法違紀,沒有做錯事是不怕舉報的,雖說是“人正不怕影子歪”,但法紀部門對於舉報的事實,是要透過核實調查最終確認,這就需要一個時間過程,社會對於舉報的關注,要等權威部門給出最終的答案才會知曉,社會上有“無風不起浪”的傳統認為,假如是誣告的也需要有一定的時間段,才能逐漸在社會上消除對個人影響,作為被舉報者需要積極配合法紀部門調查,澄清事實真相這是我們公民的義務,對於誣告者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對於個人來說會消耗很多時間和精力,假如已經既定好的職場、工作、生活等事宜,會被拖延甚至在時間上失去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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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95466836505軍後
被舉報有什麼可怕?你以為你舉報了就能啟動有關部門立案程式?接受舉報的部門第一關口是審查舉報材料的真實性,達到什麼程度?再共同研討統一意見後決定立案否,並回復舉報人接受舉報或者回復舉報人補充舉報內容。被舉報人基本不可能知道被舉報了,所以你如果沒有問題不用擔心。況且在設計舉報制度中制定有保護被舉報人多項權利,所以別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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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可強
我相信有關部門在接到舉報材料後一定會認真對待,認真核實的。如果對一個沒有過錯人進行舉報。經核實後,舉報材料實質上就變成表揚材料。
回覆列表
感謝。
首先我覺得舉報並不是值得提倡的!能不舉報不要舉報!
“如果沒有錯,為啥要怕舉報?”判斷這個觀念對錯,得先明確一個核心詞彙“舉報”!
什麼是舉報?就是檢舉報告,向公權力反映問題。
除了舉報,還有幾個類似詞彙:控告、投訴、報案,舉報和後面三個不同。
控告、投訴和報案一般都是自己利益受到侵害,向公權力反映問題。而舉報可能自己利益沒有受到侵害,舉報的是無關乎自己的問題。
其實就是“止惡”“揚善”的區別。
公權力可以止惡,但不應該用來揚善。比如二戰時的德國,殺害別人是為了選擇優良人種,你說站到他們立場也是“揚善”嘛。
如果現實中,我們提倡舉報,親人之間相互舉報,師生之間相互舉報,那我們可能就會進入到一種互相傷害的模式,信任也就不復存在了。
我覺得即便沒有錯,也會怕舉報?
一旦有人舉報,公權力就要區分“善”“惡”,讓公權力規定某種標準為“善”,而其他與之相反都為“惡”,那豈不是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