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藍蝶寶貝9
-
2 # 朵檸1314
這個要分人,對愛情很執著那種,十年,二十年都不一定過去那個心結,要是懂得放心,沒有執念,一年就放下了。追求幸福靠自己
-
3 # 青島小老虎
當一份感情不屬於你的時候,其他一切隨之蕩然無存,受傷總是不願放手的,你可以大哭大笑,笑過哭過,一句都過去了就好,所以忘掉就在一瞬間。離婚使人成熟,堅強的人會感悟愛的真諦,而脆弱的人徒生怨恨。
-
4 # David555
個人的淺見是:共同生活的時間越久,離婚後走出困擾的速度越快。離婚這件事絕不是一氣之下或一時興起所能做出的決定。
在婚姻的初始階段,卿卿我我、耳鬢廝磨的小夫妻感情正濃。或因一方失足、或是一方任性妄為,破壞了夫妻間的和諧與平衡。這樣的狀況下發生婚變,當事人常會後悔不迭,心裡糾結不堪。相反是夫妻日久、矛盾累積夠深,多是看在孩子或老人的份兒上勉強維持。這類家庭為數眾多,一旦兩個人所顧忌的因素不再,在忍氣吞聲中磨難已久的兩口子,到了可以掙脫陰霾、再度釋放自我的時候。哪兒還有什麼困擾?開心還來不及呢!對他們而言婚姻中才是陰雲密佈,圍城外是他們渴望已久的藍天白雲嘛。
所以、隱忍的時間越長,離婚後的恢復期越短。相反倒是婚姻維繫時間較短的兩個人,離婚後走出感情陰影需要的時間更長。
-
5 # 大嘴的生活
離婚這件事是每個離婚者一個不能抹去的傷疤,是否可以走出來全靠自己,外界的東西只能慢慢的讓您不去刻意思想,十年了,您說怎麼能走出來呢,我們就是身邊一件東西或者一隻寵物時間長了都有感情,何況是人,十年有多少的美好回憶,十年了有多少溫暖,十年有多少對話等等……您說我怎麼能忘記,怎麼能走出。我覺只有把思想投入發明,努力學習,努力改變自己,努力讓自己比以前還堅強,事情已經發生了這是改變不了的,你沒有理由沒有道理不走出來,您走出來也得走,走不出來也得走出來,您必須走出來,放下這段已經過去的故事就是我們走出來的時間
-
6 # 溪畔漫時光
說說我一個朋友的事例。
我有個朋友要離婚時,他的妻子也是一百個不願意,甚至以死相逼。到後來發現婚姻不可能再維持下去了,女方提出條件,要給她買一個套房,遠離原來生活的小區。男方答應了。離婚後,女方用最快時間裝修了房子,原來不會開車的她,學了駕照,買了一輛小車,開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女方後來說,離婚後,她才發現一個人的生活比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舒服多了。她甚至想開了,“男人都要比女人死得早,如果沒離婚,他將來也會比我死得早,我也要一個人過,我就當他早死了,我還可以早點過上一個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所謂的十年婚姻,也要看這十年是怎麼過來的。這十年的婚姻生活質量怎麼樣。
如果這十年恩恩愛愛,離婚是迫於現實的無奈,由於經濟或者其他感情以外的原因,那走出來的時間會長些。
如果這十年在婚姻後期就是吵吵鬧鬧過來的,在離婚前,夫妻早就恩斷情絕,那離婚對於雙方都是一種解脫,這種情況雙方會越快走出離婚的陰霾。
還有就是也要看雙方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雙方會因為孩子的事還有所交集,可能偶爾還會有糾結之感。但如果離婚雙方在情感上劃清界線,積極去尋找自己未來的生活,相信這種糾結不會持續很長時間。
過往不究,未來可期。從前因為一個人放棄了全世界,現在放棄了一個人而擁有了整個世界。這有什麼不能感到高興的呢?
回覆列表
不管多少年婚姻,覺得不合適了就應該果斷分開。有句話是:長痛不如短痛。在一起既然相互折磨,內心感受到的痛苦遠超過幸福,儘管還是有那麼一點的不捨得,有時還是能想到對方的好,但如果對方觸犯了自己內心的心理底線,比如出軌、家暴,甚至多次觸犯,那就要考慮好離好散的事。當然要給對方留有餘地,要同時顧全到孩子、老人等多方因素。有時我們要忍耐很久,多則幾年、十幾年,只要時機成熟,依舊能順其自然的分手。關鍵不要激化對方,亦不要太過於衝動。為了父母、為了孩子我們都要更多得忍耐。但問題終究是要解決的。婚姻不合的家庭會對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我們本該擁有相敬如賓、相濡以沫的美好婚姻。錢財均乃身外之物,如果能捨棄所有的一切,換來不再相互的折磨,那我們何樂不為。利弊權衡,本著也為對方著想的態度,時間能解決一切。
有時也許雙方都沒有錯。對方死活不想分手。給對方以足夠的時間。說明一切。人都不是傻子。慢慢就能解決問題了。
好離好散了的婚姻,不存在會給自己造成多大的痛苦。好好生活。依然對生活對愛情抱有美好的願望。相信愛情,就能夠一定擁有自己真正想要的愛情。做一個善良的人比什麼都重要。好人有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