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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芬老師

    這要先搞清:1.學校是不是服務機構,學校有沒有為家長提供課後託管的義務;2.這項工作的實際工作者——老師,願不願意做這個事兒;3 .家長要不要擔心學校把課後託管變成補課;4. 有沒有別的方法解決家長下班時間和學生放學時間不一致的問題。

    我的思考如下: 1.學校是教育機構,承擔的是教育責任,如果硬要學校負責承擔服務功能,恐怕它的主要功能的能力會變弱,因為學校並非盈利機構,教職員工的人數,能力,精力都有限。承擔的責任越多, 越影響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完成的質量就越有限。畢竟教書育人是學校的本分,而看管孩子不是。 2. 老師,尤其是班主任工作壓力很大,任務繁重。如果實行課後看管,無疑班主任的工作量會大量增加。而老師的加班工作,在工資上的體現是嚴重不符合按勞取酬的法則的。據我所知,在一線城市,一箇中學老師的早自修(半小時)報酬只有十塊錢左右。估計課後託管的工作報酬也不會多到哪裡去。如今的社會有點學歷的人,誰還願意為十塊錢加班?不要用師德來套牢老師,這跟師德無關,看管孩子並不是老師的義務。 3. 由於我們的教育體制決定了考試分數就是指揮棒,所以,難免有的學校會罔顧法令,默許甚至鼓勵老師在課後進行全班性的補課。這樣一來,學生對知識的掌握就不得不依靠老師的全盤掌握,可是老師真的能掌握所有學生的情況嗎?再好的老師都做不到吧。何況,教育部一再強調減負減負,這樣能減嗎? 4. 很多家長很無奈,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導致無法接孩子,很希望學校可以體諒,延遲放學時間,解決後顧之憂。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能不能換個思路。a.學校的老師也是受勞動法保護的,老師的上班時間也是八小時。學校放學早,是因為上課早呀。能不能讓教育部出臺法令,早上上課時間延遲到九點以後,這樣放學也就可以晚了。 b.如果實行前面一條,怕影響上班時間的話,不如讓政府下令,有學齡孩子的家長員工可以實行彈性工作制。在保證八小時工作時間的基礎上,自由選擇下班時間。 c.再不行的話,還可以讓政府考慮開設官辦託管機構,專門招聘工作人員,提供接送看管服務,這樣既可以斷了學校藉機補課的後路,又可以正規的方便的管理這一行業,杜絕社會上非法無良機構造成的風險,還能為社會創造很多的就業崗位。一石三鳥,何樂而不為!

  • 2 # 北極大白鵝

    這個話題自開出就一直在爭論。課後服務包括學校提供的課外的學業輔導,社交能力的培訓等等。課後服務好不好。

    我個人認為其本質無害,雖然他會壓縮孩子的課餘時間無疑。孩子心理上可能會有不平衡。別人都出去玩為什麼我好要加班加點的學。

    當然這就是問題所在,學。對於學業輔導,在當下的中國對於大部分一般家庭高考是決定人生的考試。為了好成績一般人也只能提高學習的時間以及效率,因為畢竟不是神童。如果家庭條件優越當然是支援興趣發展。而社交能力培訓,也是大有裨益,孩子終究會成人要養活自己,提高社交能力,動手能力也是好事。

    至於如果擔心身體太累,其實不太過分的話最好忍一忍畢竟對於發展有好處,多吃些有營養的補補

  • 3 # 戴氏教育補習諮詢

    課後服務是屬於學校教育的延伸,是為了解決放學早下班晚“時間差”問題而衍生的一種服務,2017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開展中小學生課後服務,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在我們看來課後服務是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家長接送孩子時間差上的問題,從而延伸的一種教育服務體系,讓孩子在教育學習之外能有更多的機會參與社會活動、課外拓展、興趣培養等多全面全方位發展。

    而另一方面對於服務機構是應該由學校承擔還是由社會團體接管,服務機構老師是獨立培養還是由學校承包,費用收取問題成為了大多數家長關心的問題,有沒有政府監督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監管。學生的發展效果有沒有自我評價和社會評價,這些一系列問題都應該有嚴格的制度和規定能讓家長更加放心。

  • 4 # 藍天1149

    我是一位教師,本人認為,下午放學後,學生可根據自身需要留在學校,學校有組織地開展文體等促進學生心身健康和師生交流的活動,教師計算課時,獲得應有的報酬。也可以透過政府給學校增加編制,多進教師以做好這項工作。總之,學校要有組織,教師不能無償增加工作量,政府增加財政支出,這也是政府的一項惠民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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