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窩土雞

    沒有業委會,就儘快成立。然後代表你去和物業談。短時間內沒成立,你就先記著,日後成立再來算賬。如果是大矛盾,走司法起訴。

  • 2 # 嘯月

    業主和物業產生矛盾,若是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話,一般有以下幾種解決方法:

    一,報警。

    但警察一般都是處理刑事案件,民事糾紛至多也就是簡單的調解。再多的解決方案,警方也無權涉足。

    二,上報相關的管理部門。如房管局,社群管理部門等。

    但這些部門一般在發生重大事件的時候,才會給予更多的關注。一般的小糾紛,因為他們許可權所在,也無法做出更多合理的解決方案。

    三,民事訴訟。

    最好的辦法,就是到法院採取民事訴訟這種方法了。

    但訴訟一途,一方面時效過長,消耗的精力也很大,除非較大的矛盾,小的矛盾的話,無論是經濟方面,還是精力方面,付出較大,得不償失,一般人考慮到這些,大部分人也就望而卻步了。

    經過上述幾個方面的分析,解決矛盾的最好手段,還是成立業主委員會。

    但以多年來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經驗也可以看出,因為相關部門對業主委員會沒有一個更加有效合理的制約和監督機制,致使很多業主委員會往往處於有名無實的狀態,更有一部分業主委員會的管理成員,經不住物業的腐蝕拉攏,反過來倒成了物業的幫兇。

    這些年來,業主與物業的矛盾越來越多,撤銷物業的呼聲,也是甚囂塵上。

    以筆者看來,將小區的物業管理,交由社群管理部門直接負責,倒不失為一種最好的手段。

    如此的話,不但業主的物業支出會有一定的減輕。更有利的是,物業由權利部門直接負責,許多的矛盾,才能夠得到更有效的解決。

  • 3 # 史遠有

    您好:就您所提出的問題,我想問問您,這個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那這個物業公司是怎麼進駐小區的,又是跟誰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根據當時的《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物業公司在進入小區服務時,必須得先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可現在連業主委員會都沒有,那他的物業管理合同是跟誰簽訂的?又是誰代表了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

  • 4 # 傑哥談人生

    你好!如果是大部分業主和物業發生矛盾的話要選出來業主代表和物業談,或者到社群管理區溝通,如果是小矛盾的話協調就可以,大矛盾的話需要影響比較大才可以,比如透過媒體協調或管委會協調,報警協調都可以等等,協調後再組建業主委員會。

  • 5 # 梵蒂岡城國空軍司令

    有也沒用,都是物業的人,一條褲子,物業管理委員會,房管局,都是一條褲子,沒有一個人真心為業主著想,全中國都是~

  • 6 # 火星地鐵

    物業本質就是黑社會多此一部門坑害百姓叫苦連天 有百姓說話的份嗎?物業漲價倒是很快以前沒物業好的很現在有錢買房物業費都交不起

  • 7 # w苦行僧

    如果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當業主和物業發生矛盾時,該怎樣解決。解決小區業主與物業發生矛盾的途徑非常多通常可以透過居委會的調解委員會、派出所調解、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部門、城市行政執法局等部門解決。由於業主與物業管理的糾紛的原因不同,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找不同的部門進行調解處理。

    居委會調解處理:如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服務態度不正確、服務有針對性、服務質量達不到要求、處理業主與業主之間矛盾時不公平等工作中的輕微糾紛可以找居委會調解處理。

    派出所調解:物業公司在服務活動中與業主長生糾紛如:物業公司人員有辱罵、威脅、毆打業主等涉及到治安、刑事問題,這些問題都歸屬地派出所管理。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涉及的亂收費、亂提價、物業管理質量問題、業主委員會及業主大會問題及有關《物業管理條例》的執行情況問題,這些都可以找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城市行政執法局: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亂搭建、砍劃樹木、破壞綠化、佔用公共場地,這些問題可以到城市行政執法局投訴要求處理。

    總之,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業主和物業公司的矛盾常有發生,根據不同的問題,業主可以找不同的部門進行處理。

  • 8 # 思想飛

    回答這個問題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目前無良物業的慣用手法:

    1、拖

    藉口:業主尚未入住、馬上安排、正在跟進、已經在協調、已經在調查、已經彙報、收到、已經安排、已經跟進、明天、下週、下個月、領導剛來需要一段時間瞭解情況等等

    實際:啥都沒做!隔幾個月被業主再投訴,按上述流程再來一遍。

    2、推

    藉口:是供電局停電造成電壓不穩、水務局水壓不穩、是房開沒有移交給我們、是地產沒有設定、正在招聘、正在培訓中、正在彙報、社群要求、城管部門在考核、已經彙報了還未答覆、是電梯公司的問題、是業主不交錢、是業主不自覺

    結果:電梯急降、三天兩頭停電、水壓不穩、漏水、過保修期、其他都完不成待定。

    3、蒙

    藉口:已經通知佔您車位的司機來移車了,已經通知樓上不要丟菸頭垃圾下來了,已經通知夜間不能裝修了,已經告知承重牆不能損壞了,已經通知主管部門來執法了等等

    實際:啥都沒做,讓這些業主傻等吧!反正他們都不會去落實,還得罪人,如果他們住改商,只要交物業費我還能出證明辦工商執照,開麻將館、私房菜我還能多收點物業費,炒個菜他還不好意思收錢。挺好。

    4、花:

    實際:損害業主利益就說對不起,家裡有老人的去幫忙擦窗戶、擦個門,反正外包了保潔,小恩小惠,得好評,又乖乖交物業費,以後什麼投票,還能順著物業要求去做。

    5、狠:

    實際:你提出的問題我不解決,你生氣我不氣,敢欠費,我停電停水、停你層禁卡讓你回不了家,欠費我不高興了就發律師信嚇你,看你怎麼辦?我們有前期物業合同,明明白白寫好物業費標準,我的內容就是一個模糊概念,沒有約定,哈哈,挺好賺錢的。

    業主方:投訴愛理不理,問題一拖再拖,連鄰居的名字都不知道,找誰申冤?投訴上級,人家打電話問問物業有沒有此事?物業小弟笑眯眯的說:此人精神有問題,沒事沒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小區幾百上千戶,每戶都是散沙。

    怎麼辦?

    還是成立業主委員會,有個代表你的組織。

  • 9 # 放下執著3403

    業委會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現實中的業委會有幾個能把業主和物業關係協調好。面對很多不講道理的業主和陽奉陰違的物業,業委會有什麼辦法。就算換物業公司,那需要召開業主大會,這個哪裡會這麼容易?業委會無資金無權利,怎麼可能會搞好。還是建議政府部門來管理,成立類似村集體的性質,否則永遠都搞不好

  • 10 # 草田煌

    舊房翻新裝修去告知物業,物業人員說拆除垃圾不得堆在樓下,必須放在室內,放不下了自己找車,直接將垃圾放車上拉走。這TM不是放屁嗎!你把他當人他把自己當畜牲。第二天,裝修公司開工,我讓工人將拆除的門窗堆放在樓門旁邊,物業上前阻止無效。就讓我交裝修押金2000元,我說為什麼,物業說防止破壞承重牆及滲漏引起鄰里糾紛。我說舊房翻新為什麼要花幾萬塊翻新,不就是水路電路老化地磚牆磚開裂存在跑冒漏不安全問題才翻新裝修嗎?你物業不管清運裝修垃圾,居然還跑來要押金,大家說說要不要交押金。

  • 11 # 使用者9579905807333

    當業主和物業發生矛盾,怎樣解決。一,在房產還未完全移交前(稱前期物業),可找開發商和他的上級管理部門,涉及到治安及房屋質量類的可直接報警,有相關部門來解決。二,後期物業發生糾紛可找當地居委會出面調解,如調解未果有居委會出面找當地街道政府和主管物業公司的物管處(城建局,機構改革後不知劃到那個局),共同協調處理。三,如果還調解未果這有走司法途徑,屬於個人的個人到法院起訴,屬於集體的就集體訴訟。我想大部分物業公司都怕走第三條路,他們一旦敗訴,今後很難再找到其它物業管理。

  • 12 # QiuShui

    當前,農村縣城小區物業管理每況日下,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物業公司為了收取物業管理費與業主爭吵、糾纏甚至大打出手的,有;業主為了維權想方設法和物業公司鬥智鬥勇的,有……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文攻武鬥屢屢見諸媒體、報端,其不和諧的聲音已經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社會的安定團結。細細分析原因,不難發現:農村縣城多數小區的物業管理都是由開發商自己成立的物業公司承擔的。這些物業公司的僱員原本就是開發商在建築工程過程管理中而僱傭的人員,包括工勤和部分行政管理人員,一旦樓盤基本建成,他們就統屬到物業公司名下。所做的工作,無非就是業主前來看房、選房、購房時維持小區秩序、管理進出車輛;業主購房後,幫助開發商向業主交接房產、負責幫助解決房產交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主要是水、電設施以及工程建築質量方面等問題。當業主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影響到開發商的利益時,他們往往會站在開發商的立場講話。由於物業公司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的、物業管理人員也是開發商自己僱傭的、物業管理所做的事也是原本應由開發商自己做的,所以,導致多數物業公司不被業主接受和認可。事實上,農村縣城多數物業公司人浮於事,濫竽充數,機構臃腫等現象普遍存在,收取費用偏高而服務質量偏差,物業服務人員一般都是態度簡單粗暴、吃閒飯不做事兒、有的甚至閒則生非,幹出了傷害業主的違法犯罪的事來。在交房時,開發商一般都會要求業主預繳1-2年的物業管理費,加上一般不退而用來抵算物業費的裝修押金,農村縣城小區物業公司實則是物業服務人員拿著業主的錢做著開發商的事兒,主體責任和角色定位都發生了錯誤,由此不難看出,物業服務人員不替業主著想、不幫業主做事以及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諸多矛盾產生的原因。建議:農村縣城小區物業管理由社群牽頭負責,並進行日常監管;向所在小區招募賦閒人員,具體完成小區物業服務工作內容,實行定員、定崗、定任務、定標準管理。按實收取物業管理費,實行專款專用,並定期進行收支公示。

  • 13 # 使用者9165562016133

    小區有租的保安,還有公安局,怕什麼?有錢就是這麼任性,有了業主委員會,物業就怕了,所以不成立業主委員會,有氣無處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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