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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臻艾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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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邪丿風
對於這樣的事情已經屢見不鮮,現在人的生活變得物質與現實。路怒症,狂躁,易怒。成了現在人的常見表現。因為物質,向錢看,忘記了很多人性本該有的樣子,而變得猙獰可怕,為了自己的利益,一時衝動,帶來的不光只是社會的負面影響,對自己和家人也是一種極端不負責任。或許,這個時候我們或許不是應該去批判誰對誰錯,而是該駐足想想怎樣去平和內心的去對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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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蝶174643727
撞死兩隻雞,賠兩百元是司機應該賠的。協商不成故意駕車碾壓雞主人致死,這司機應判死刑,還得賠償死者死亡賠償金、死者家屬需要贍養老人的贍養費、死者家屬精神撫慰金……嚴懲!賠得“他傾家蕩產”,各種平臺上曝光案情,才能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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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頭36634788
按以前是應賠軋死雞的錢,價格不算太貴。按現在的情況不應賠,家禽是圈養的不應在公路上亂放養的。我們這裡有的村政府是把毒餌散在村道上的,家禽家蓄不能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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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草97857
如果我是雞主,就不會為2oo元糾纏不清,少一點算了,不管啥事要會觀察人,從說,眼神,穿衣上,那些不要命,社會混混,地疲人渣寧舍財,但人安,我經常碰到,吃點虧,讓一步算了,我朋友為七毛錢,被人拿刀捅死了!最後人跑了!現代社會唯利已主義特強吃不了一分錢的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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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宋連春1
開車撞死雞看他是有意,無意而論。雞總歸是小動物,如果是無意有意中撞死的問題,該賠錢的賠錢。從良心上道義上。你不該把人撞死。這樣性質上從經濟糾紛轉化為故意殺人罪。對於這種素質差。道德敗壞的人。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正義。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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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陽光問天涯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現在社會的人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變得陌生了,變得暴力了。
也許是生活壓力大吧!尤其是最近,各種霸座,各種搶奪司機方向盤,各種打孩子的新聞是一件接一件發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
而導致這些事件發生的導火索,居然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我想問問這些人,到底是怎麼了,難道是智商退化了,還是道德敗壞了。
就像這件事,兩隻雞的死,本來很好解決的,大家理智些,還會有後面那麼雞血的事嗎?
我們來分析下這件事。首先,對於雞主人來說,兩隻雞要200元,到底合不合理。如果大家買過土雞的話,都會知道,一隻土雞的價格大概得價值,是100到150元之間,那麼人家要200元,並不過分。
再看看這位司機,這位司機為了200元錢,居然情緒失控到撞死人,這是殺人,不管你當時多委屈,多無辜,只要你殺人了,那對不起你犯罪了,必須要受到響應法律的制裁。
所以,遇到事,麻煩大家遇到事後,能冷靜一下,然後再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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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Z漫步雲海Z
現在社會的真實寫照,壓死了雞,怕雞的主人訛錢,爭吵之後衝動做出了過激行為。如果社會沒那麼多訛人的,就不會衝動。因果關係是怎樣產生的,就是像南京那樣的法官、交警多了,助紂為虐導致道德淪喪,一切向錢看的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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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獨釣一塘月
我只想說..這個司機就是個惱殘,要麼就是強勢貫了,受不了別人說一句的上等人渣,要是換著個貨車司機,以開車養家湖口的司機兩隻土雞2O0塊錢高興還來不及呢,對這種強勢貫了的上等人渣一句話,,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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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廖彩琳律師
被碾壓身亡,過失還是故意就是本案關鍵
看新聞,司機不願意賠錢,於是強行離開,最終雞主人被不幸碾壓身亡。
若司機是過失,也就是並不打算壓死人,但是沒想到,雞主人真沒有離開車,最終意外發生,雞主人被碾壓。
那麼司機面臨的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對比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並不重。
但是若司機是故意,不用說,這就是故意殺人罪。
目前透過案件分析,個人認為間接故意的可能性更大,也就是司機應當面臨故意殺人罪。
為什麼呢?
所謂間接故意,就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第一,被碾壓的雞主人胡某,其老婆曾被司機辱罵,表示,“軋死你的雞賠不起,壓死你能賠得起”
從中可以看出,司機很可能的確真抱著,自以為自己有保險或者查不出來,乾脆壓死胡某的心態
第二,監控中,司機屬於面對雞主人的阻攔,直接駕車走人,並且軋了人還直接跑了
可以看出肇事司機完全沒有猶豫,或者試探,威脅,完全沒有顧及雞主人的生命安全
有人會說,司機說不定內心想著我開車,難道你敢不讓的心態,也許僅僅是威脅並不打算真把人壓死呢?
但是其實司機真不是這麼想的,但是其行為也至少屬於間接故意。
作為貨車司機,應該非常清楚現在有人擋在車前面,自己如果開車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但是依然毫不猶豫的開車走人,不顧及他人的死活。
甚至人都壓死了,還直接開車走了,都沒有停車下來看看。
因此,個人認為,司機應該涉嫌故意殺人罪。
碾死雞賠償無可厚非,200並不貴附近居民的雞,200元,貴不貴,說實話,據我對現如今活雞價格的瞭解,真的不貴。
尤其這雞還是老人自家門口飼養的雞,也就是所謂的土雞,那麼這個價格更是非常合理,因此可以排除什麼老人用雞來碰瓷好漫天要價這樣的可能性。
圖片我們也看的出來,雞都是大雞,既然如此,該賠償就賠償,覺得價格不合理,可以報警。
目前,司機已經被刑事拘留,不過是200元,卻要了別人一條命,不由得讓人唏噓。
還真以為自己撞死人,就賠錢或者有保險就夠了,真是太法盲,太不把生命當回事了,建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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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用真愛給它們一片藍天
男子實實在在的250,缺心,缺頭,這回賠償的不是兩隻雞200元錢那麼簡單,或許該用你的性命做代價。
撞死了人家的兩隻雞,就應該賠償,這個道理連幼兒園的小朋友都懂,幹嘛一個大男人斤斤計較,與人再次發生衝突,繼而壓死雞主人?
或許此男子平時驕橫慣了,已經缺失了人性與良知,在他眼裡已經看不到其他生命的存在,他想壓死誰就壓死誰,這不,這回自已把自已送上了槍口,等著國法的嚴懲!
現在人的生活條件都好了,但人的包容與忍耐心卻越來越差了,動不動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之事而大動干戈,相互傷害,甚至有一方會因些失去寶貴生命。
國家該注重國民愛心教育,家長應該從小對孩子進行尊重生命培養。
……。
希望所有看到這一訊息的朋友們,能夠引以為戒,尊重生命,珍愛生命,因為生命只有一次。
即使有矛盾、衝突,希望相互能夠包容、理解、協商,最後達成協議――和平解決。實在解決不了,可以找執法部門進行調解,切不可衝動,一時失去理智,鑄成終身大錯。
願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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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二哥拾影
看得人後背發涼。
男子開車,不但撞死了別人的雞,因為賠償的問題。說撞死兩隻雞賠不起,撞死人賠的起,接著又撞死了人。
據被撞死婦女兒子胡某講,肇事司機開的是那種三無的報廢渣土車,當時就為了兩隻雞的賠償問題,活生生的把人碾死了,而當時死者提出一隻雞賠償100塊錢,是圈養的兩隻雞,因為放出來讓它們走一走就出現了這樣的事。
那麼一隻雞賠100塊錢,到底合不合適呢?因為是農村的那種散養雞,吃五穀雜糧長大的,先不說給雞吃的有多麼好,這種散養雞一般都會養兩三年,這種雞的成本肯定大,100塊錢也合理,接下來肇事司機便作出瞭如此瘋狂的事。
當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拘捕,就因為兩隻雞,斷送了別人的性命,這樣的行為實在令人可憎。
對這個肇事者我們應該如何評價呢?因為200塊錢就可以撞死人。如果他開的真是那種三無的報廢渣土車,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的事。
相信這種人一定會受到嚴懲!這個渣土車太瘋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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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jblw
本來不是什麼大事,最後弄得不可收拾。雙方都太執著,賠200就賠200,很快就能掙回來!這下好了,把命搭上了,都老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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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胡筱雲68
如果壓死人家兩隻雞,對方提出賠償兩百塊錢還是可以接受的。強行開車壓死攔車的應該是故意殺人罪了!可見此人平時開車是非常野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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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老鬼雜談
大吉大利,今晚吃雞!
只可惜,今年過年的雞羅某不光吃不上了,還要面臨牢獄之災!既然是報紙快訊,那麼真實性應該是具有比較大的可靠性了。
也就是說,羅某不顧胡某的阻攔,強行開車,導致胡某被碾壓身亡。
羅某的這個行為從法律上來說,已經屬於故意殺人罪了。
因為胡某阻攔車輛,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羅某在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胡某極有可能造成傷害的情況下,仍然強行開車,無疑屬於主觀故意。雖然他的辯詞可能是胡某會害怕被碾壓而對他放行,但是在刑法上來說,這已經屬於間接故意殺人了。
這是不爭的事實。
對於這個案子,老鬼只能說,馬上就要過年了。就不能啥事兒都和氣生財呢?開貨車的羅某雖然掙錢不易(貨運掙錢很辛苦),但是對於在農村生活的胡某來說,養的雞也是辛苦得來的,被碾壓當然需要賠償。
賠償問題達不成共識,一個強行開車,一個拼命阻攔,就造成了這樣的慘案發生了。
我相信,如果賠償紛爭再來一次,兩個人肯定都不會再為了幾百塊錢而發生這樣的事情。
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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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公司法江湖
透過新聞可以知曉的事實是雙方因為軋死雞賠償問題產生爭執,於是司機惱怒之下將雞主人碾壓致死,那麼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司機的主觀究竟是故意為之還是無意之過?如果是主觀因為憤怒故意駕駛車輛將死者碾壓死亡的,那麼本案定性就應當為故意殺人罪,而非交通肇事罪。雖然都是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兩者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一個是故意殺人其量刑遠比交通肇事來的更重些,而且因為是故意殺人,所以保險公司理賠時也會產生問題,況且還是三無車輛。其次如果是交通肇事罪,量刑相較於故意殺人罪,顯然更輕一些,而且保險公司理賠不會產生任何爭議的問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關於受害人子女所稱的“軋死你的雞不賠,壓死你賠得起”的說法,也凸顯出司機法律意識的淡薄,本是一起再簡單的不過的糾紛,賠償200元后也就不會出現任何問題,但是現如今司機面臨的境況顯然遠不止200元能夠解決的。
事實不止一次證明一個道理:“衝動是魔鬼”,因為200元,導致一人死亡,一人將要面臨牢獄之災還有必要的民事賠償,基於此為了200元,真的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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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老佛爺209652674
壓死了別人的兩隻雞,不管是散養的土雞還是什麼雞,農婦提出賠兩百塊我認為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在市場上買一隻雞,要100多塊,一個稍微講道理的人,賠錢走路得了,可這種人我想他平常可能是一毛不撥養成交橫跋扈!壓死雞不賠,口出狂言壓死人才賠灬
這是什麼人呢?地痞流氓?沒有王法的法盲!壓死一個活生生的人,在他眼裡好像是壓死一隻蒼蠅!因為壓死雞還要賠,蒼蠅不需賠。
典型的瘋子變態!一個沒有人性的瘋狂法肓,等著他的是法律的嚴罰,坐牢吃槍子。必須一命抵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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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珞珈社
該事件發生於19年1月5日,貨車司機羅某駕駛貨車途徑邵陽縣長陽鋪鎮蓮花五金市場時不慎將胡某英的兩隻雞碾壓致死,雙方在協商賠償過程中,因為兩百塊錢的賠償費而未談妥,貨車司機駕駛貨車不顧雞主人的阻攔離開,導致雞主人胡某英碾壓致死,案件發生後,貨車司機羅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或許對於貨車司機來說,他的意思也不是要故意殺人,而是要駕車逃離,可是雞主人也是因為上了年紀,一時堵車躲閃不急而被碾壓致死。可是貨車司機的做法明顯就是錯上加錯,所以他就必須得面臨法律責任,受到法律的審判,因為他的行為而釀成了悲劇,這是鐵的事實。
一時衝動的後果就是害人害己,終究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淵,這種衝動是魔鬼,太可怕,一輩子就這樣葬送在了自己的手上。
最後告誡各位車司機,一定要謹慎駕駛,即使和他人有了交通糾紛,也不要選擇逃避,既然無法私了,就選擇用法律來解決,畢竟這是最合理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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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海燕精選
從法律上來講,這人撞死人,肯定以殺人罪受到處罰了。就我們心裡想的,雞被撞死了,是不是碰瓷,不是碰瓷你是不是想訥人家,所以被撞死了也活該,要是善良的人,雞被撞死,按應該有的價值索取賠償,能把命搭上嗎,所以本件事倆當事人都不是 什麼好鳥,一個被撞死,一個被槍斃,對我們這個社會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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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藍天34540
在路上壓死雞賠償是人情,不賠也是應該,大家都知道如果你開車在路上行駛,路對面有雞不會躲還會飛速的對你車前或車輪撞去,在說懂理的飼養戶你隨便賠點錢就算了,不懂理的還會藉此敲詐鬧不休,他不願他的雞,他只願你開車壓他的雞藉口勒索,如果司機沒辦法開車走養雞人猛然竄到車前被輾壓制死,司機不應付太大責任,如養雞人本來就在車前,而司機由於腦怒而輾壓死人就得付刑事全責。
1月14日新京報快訊 據湖南省邵陽市邵陽縣公安局微博通報,2019年1月5日15時許,羅某深(男,52歲,長陽鋪鎮人)駕駛一輛貨車途徑邵陽縣長陽鋪鎮蓮花五金市場時,壓死居民胡某英(女,61歲,長陽鋪鎮人)兩隻雞。胡某英將羅某深的車子攔下,兩人因賠償問題發生爭執。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羅某深不顧胡某英阻攔駕車離開,致胡某英被碾壓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深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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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人欺負慣了!
現在兩隻土雞怎麼也得價值兩百多!要兩百沒有問題吧?!
壓死人家雞難道真以為就白砸了?
壓死雞不給錢就是欺負人!還把人又壓死了,就是欺負人欺負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