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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是農村人,12年前,第五個孩子出生,是個女兒,因為是第三次超生,要負擔一筆沉重的罰款,那時經濟很困難,於是私下把女兒送給了一戶人家撫養。那時沒有任何手續,完全是為了逃避罰款。12年間,也沒有以任何方式去看望過女兒。最近偶然看到已經上中學的女兒,心裡很慚愧,產生了想要回女兒的念頭,不知道可以用什麼辦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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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羌阿誠

    現在開始進去話題,作為中國公民,你送人以後孩子肯定在養父母那裡上了戶口。從這一點來說你不可能要回來。畢竟感情已深。

    想要孩子回來的唯一方法就是孩子自願回來,然後去做DNA鑑定。拿著鑑定書改戶口。

    但你要考慮幾點:第一:孩子的養父母是否願意,畢竟養了12年,怎麼可能讓你說要走就要走!

    第二:孩子是否原諒你們!

    第三:你一家人拿什麼來面對孩子。

    如果最後雙方協商失敗,可以透過法律程式,但你要注意,你是把孩子送出去的,所以你會擔責。

    最後,我覺得孩子健康快樂最好,不管是在哪裡生活!

  • 2 # 破娃娃的溫情小築

    這個問題看了真的讓人很氣憤。

    當時是你自己把女兒送人的。既然養不起孩子就不要生啊。生下來又不想承擔照顧孩子的責任。現在看孩子長大了,又想起她是你的女兒了又想把孩子要回來。這樣做無論是對孩子還是對收養她的父母來說都是非常自私的。

    別人收養女孩,照顧她,培養她,在她身上付出的心血和精力你拿什麼來彌補。養她12。年,一定是把她當作自己的親生女兒來看待的,現在你要回去人家改多傷心。

    當時把她送人根本沒有當她是女兒,不過是當作小貓小狗,現在她應該成長的不錯,有了自己的人生,有了愛自己的家人。恕我直言你想把她要回來是因為覺得自己是她的親生父母,但是在孩子眼裡你就是路人甲,甚至連陌生人都不如。

    如果你心裡對孩子還有一點點愧疚的話,就請不要那麼自私,打擾到了她平靜的生活。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有這方面的感受。我最瞭解女孩的心情。她是個人,不是你的私有物品。12年前把她送人時你沒有問過她的意見,現在又想要她回來你又問過她怎麼想的嗎?

  • 3 # 春語老師

    一、這對父母是不負責任、自私的。不管當年什麼原因生到5個孩子,還是把孩子送人,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明知道自己養不起那麼多孩子,還不避孕,精蟲上腦?一盒安全套的錢買不起?

    二、對孩子養父母不公平。不管養父母家裡條件如何,對孩子如何,能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到12歲,完全是把孩子當成了親生的。別去戳人家的傷疤,別人會疼。別為了自己的一點私心,破壞別人辛苦維持的家庭生活。

    三、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去認孩子,必然孩子就會知道原來養父母不是親生父母。原來親生父母不要自己,把自己送人了。日夜相處的養父母竟然是與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的人,不知道一個12歲的孩子,能不能接受的了。如果接受不了,一個原本和睦的家庭又被破壞了。

    請不要這麼自私,去打破這種和諧的生活,如果你愧疚,那是你應得的,別再去禍害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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