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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姐不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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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大寶l
《我是李大寶》
答案顯而易見,不是公平不公平的原因,是你這老公的弟弟不懂得感恩?
第一,都說了是暫住,也就是臨時住,就好比說哪裡有東家回來,讓東家出去租房子住的,覺得老公好說話?還是有其他的原因?這弟弟不識趣,就算你做再大的讓步,終有一天也會惹到弟弟,長痛不如短痛,直接點。讓弟弟搬出去,一直做好人可是沒啥好結果滴。
第二,你老公在怎麼疼弟弟,也不是這樣疼的,只會讓弟弟得寸進尺,《真搞不懂,都是成年人了,這事還用問?》還有就是你這個問題提的不是很清楚,中間如果有原因的話,那就另說,樓主應該還有事情沒有說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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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揭秘白髮第一人
清官難斷家務事!
語言文字是笨拙的,很難準確表述客觀事實。診斷疾病也是如此,很難透過病人的描述來下診斷的,即使下了診斷,也可能絕大多數情況下是錯的。
在推論問題時,前提錯了,後面的所有推理都必然是錯的。
所以當官的或法官要審案的,審案就不會聽一面之詞,要聽雙方的說法。對每個人的說法進行評估,看到底是說的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法院叫質證。醫學上叫審證。
要成為一名高明的醫生,一定要會審證。審證有兩個目的:一是,要審病人及其家屬說的話是真是假!二是要審病人及其家屬說的話到底是什麼含義。因為對於同一個字或詞,每個人對其理解的內容是不同的,用起來也就不同。再者,沒有一個字或詞對應固定的某個症狀。所以病人經常說:我說不出來到底咋難受!
看病的過程中首先要知症,知症之前一定要審證。見下圖
同樣道理。對這件事,要考慮下列可能性。
1、我們房沒住,其實房子可能不是她們的,而是老人的,並沒有明確一定給她們了。這後面的說法就不必要再爭論了。肯定近水樓臺先得月,先入為主。弟弟和女友不會搬走,也不會替哥哥出房租。哥哥也沒有權利趕弟弟走。等老人沒了,房子明確了之後才可以決定如何做。
2、如果房子明確是她們的,老公的弟弟跟女朋友住著呢,這說明當大哥和大嫂,講究仁義道德,也講究親情。這裡還要考慮,如果弟弟是為了照顧老人住這裡更方便的話,而哥哥是暫時回來照顧(生病的)老人。哥哥租房住是合理的。如果租金很貴,可以讓弟弟分擔一些,如果弟弟經濟條件不佳,可以免了。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之說。親情嗎,就不能那麼斤斤計較了。
3、不論什麼原因,如果哥哥回去住是暫時的,也沒有把所有的傢俱等帶著,當哥哥的租房住也沒有什麼不妥。搬家也不容易。(1)如果弟弟家條件允許,給哥哥出房租更合理。(2)如果哥哥經濟條件好,就不要計較這點兒房租。(3)如果租金太貴,覺得承受不了,可以讓弟弟分擔一些,但是如果弟弟經濟上實在是非常困難,也可以免了。(4)如果弟弟經濟條件非常好,就是‘鐵公雞’,那可以讓弟弟搬家。
世界上的事,沒有絕對的公平。要從親情出發,不要把金錢看得高於一切!關鍵時刻還得親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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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不公平,而是不合理,就是自己掙錢別人花,自己還得去乞討。
你們的房讓老公弟弟和他女朋友住,那要看交不交房租,按說這種情況應該交房租,哪怕是看在情分上少交點那也行,但看你們這樣應該是不給,這樣不僅你們吃虧,而且在下來他們也不會輕易騰房,便宜哪裡有粘夠的呢?這樣的後果就是你們的關係也沒法維持,甚至反目成仇。
之前電視節目上就有個上海的案例,奶奶輩因為借住下親戚的房子,本來那房是是事主舅舅結婚要用,結婚舅舅的孫子都要結婚了房子還沒拿回來,甚至佔用的那家還把家裡戶口都遷來,在法院上門讓騰房還倒打一耙報警說有人私闖民宅。現在這社會,好人沒好報!
升米恩鬥米仇,親兄弟明算賬,老祖宗說的話很有道理。現在趁你老公回家讓他們搬出去還能好點,否則那房基本你就甭想了,只能上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