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時代網路資訊

    感覺註冊這個商標的人完全就是故意的,不知道是什麼意圖,但是明知道這個名字的本人身份,還要搶注,說明居心不良

  • 2 # 向生活比個液

    許老闆創立恆大以來,他帶領恆大持續承擔社會責任,累計為民生、扶貧、教育、環保、體育等慈善公益事業捐款100餘次超146億,累計為國家交稅超2300億,每年解決就業260萬人,為積累社會財富、創造就業崗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應有貢獻。

  • 3 # 平安格勒之子

    搶注這個事情很常見的。

    目的很簡單了,就是想要真正擁有這個品牌或者名字的人拿錢來買唄。

    說白了,也就是想搞點錢。

    這就跟自媒體時代,很多個人搶注一些大媒體的自媒體號一樣。

  • 4 # 清風圓月鳴蟬

    搶注商標是否合法呢?許多企業在註冊商標時都遇到過此類問題,在向工商局提出商標註冊時卻被告知該商標已被註冊。如何辨別搶注的商標是否合法?將會為您分類解答,讓您在註冊商標的途中不再迷惑。

    一、搶注商標是否合法

    “商標搶注”包括:惡意搶注和非惡意搶注。惡意搶注是以害人利己為目的的,是違法行為;非惡意搶注(如類似無因管理式的“善意搶注”)則不以害人或利己為目的。非惡意搶注是合法的。

    二、惡意搶注

    所謂“惡意搶注”只是人們的通俗稱謂。按現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即“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惡意搶注”就是申請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將他人已經使用但尚未:註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註冊。構成“惡意搶注”的要件有以下幾點:

    (一)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惡意搶注”申請人是把他人已經使用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提出申請,這種行為的本身,就已經侵佔了他人的勞動成果,如果註冊成功,無異於用合法的方式偷竊。更為嚴重的是一旦註冊成功,“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為合法所有人之後,即會利用其註冊商標的佔用權,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屬於自己的商標或利用其處分權對被搶注者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如果這些目的不能達到,則會提起侵權之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門舉報並索取賠償。 現實的問題是,如何認定這一主觀要件的成立?我們不可能深入到申請人的內心世界,去了解他們主觀願望是否為了不正當利益而只能透過現象去剖析他的本質。哪些現象可以分析出來呢?一是看他註冊成功後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二是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人侵權,並提出賠償請求。透過這幾方面的分析,如果“搶注”申請人註冊商標,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並沒有產品,而後高價轉讓或向被搶注人提出賠償請求,我們便可以準確認定他的主觀目的,就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 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但是對於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審查。因此,認定不正當手段,只可能在異議程式或在以後的被搶注人申請撤銷該商標的程式中,由被搶注人提出證據,證明申請人採用了不正當手段。

    (三)註冊成功,這是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 只有註冊成功,才會最終形成“惡意搶注”。如果在異議程式,被搶注人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他人申請,即可提出異議,導致其註冊不成功,當然就談不上“惡意搶注”。事實上,在實踐中,很大一部分經營者並不知道自己的商標已經被他人申請註冊,即使在程式上有三個月的公告期,但這種公告並非所有經營者都能及時看見,往往直到搶注人成功註冊後,被掄注人才知道原本屬於自己的商標已被他人搶先註冊了。

    搶注商標是否合法要分情況討論,它分為惡意搶注和非惡意搶注。惡意搶注是帶有目的性,盈利性的,是侵害他人利益的行為;而非惡意搶注就沒有那麼複雜了,也並不構成違法行為。當您遇到此類問題是,一定要分清對方是惡意搶注還是非惡意搶注,如果是惡意搶注,可以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顯然這個人搶注商標是惡意的。

  • 5 # 因錘思釘

    那這個人應該就是想要蹭波熱點,讓自己的生意更加好做一些,殊不知這是一件很不道德並且有點侵犯別人聲譽的嫌疑了

  • 6 # 還不趕快跑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所以要是惡意註冊人家是有權利舉證撤銷的

  • 7 # 後排姜子牙

    應該就是惡作劇性質,其實註冊過來,他自己用處也不大,搶注別人的名字,真的沒啥意義,估計是自己尋開心了。

    以上是我的看法。

  • 8 # 007ing

    是我就不會使用名人來註冊商標,等於是自找麻煩。感覺註冊的人是有點投機取巧,不如老老實實自己想個名字,踏踏實實去做出一個品牌,方為正道。

  • 9 # 麻小007

    有些人這樣搞,我個人感覺要不就是為了蹭熱點,要不就是藉助明星或者名人的效應,想從中謀取私利。這個想法還是不太高明,為什麼就不能踏踏實實地搞點有創意有想法的東西,非要把腦筋用在這些路子上,有什麼用呢。你註冊了人家名字的商標,怎麼著人家就得給你錢嗎?感覺挺荒唐的。

  • 10 # 草原再觀察

    這肯定覺得奇貨可居,不然誰會註冊一個人名了,猶然記得當年曾經有人用姚明的名字開籃球公司,體育用品,還整上人家姚明的頭像,有些人,真的是沒法說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薪水過高對職業足球發展是否有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