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聽見溫暖387

    不願意,已經是前女友了,聯不聯絡都無所謂了,因為已經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放下了。我再缺朋友也不缺這一個,沒必要了

  • 2 # 滬飄皖人

    首先,如果我們此刻的身邊沒有各自的另一半,出於禮貌,我會去打招呼的,因為畢竟以前相愛過,情人做不成,朋友也做不成,但至少不會變成仇人或陌生人。

    其次,如果各自都有另一半,那麼為了讓各自的另一半不誤會,我不會去打招呼,但我事後會跟他說一下,我遇到了前男友,但因為我現在愛的是你,不想讓你誤會,所以沒有前去說話,相信他也能理解!

    最後,希望我們都要珍惜眼前人!

  • 3 # 以何解憂

    去年今日此門中 ,人面桃花相映紅。 人面不知何處去 。桃花依舊笑春風。 試問人生能有幾個前任,每一段感情都曾經真心相處,至於最終形成陌路,理由萬千,但在以後的日子裡,過往的回憶總會不經意的浮現,成為腦海中抹不去的烙印。至於見或不見,已經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彼此安好。

  • 4 # 溪叔夜話

    如果在一個路口遇見了前女友,若她沒有看到你,那你就沒有必要上前去向她打招呼了。原因有三:

    一是她已經另有男友,你也有了自己的女友,所以就沒必要自作多情打擾人家了;

    二是既然大家都已經分手,就更加沒必要再引起大家分手時的那種尷尬了;

    三是或許她的男友就在路口的對面在等著她呢,你的出現不是破壞了他們的愛情嗎?這不但對他、她種和你都帶來不好,所以又何必呢!

  • 5 # 提神薑湯

    如果在一個路口,遇上前女友,她設看見你,你願意上前打招乎嗎?

    這要看誰提出的分手,要是男方要分手,就不要討沒趣,這時就不應打招乎。

    要是女方要求分手,這時我混得好的話我會打招乎。如果混得不如意我不會去打招乎。這可能是虛榮心在作崇。

    你認為這樣是不有毛病

    你會怎樣做,能告訴我嗎?

  • 6 # 睡覺會變白z

    你好,我是豫見小哥z。

    如果在一個路口,遇到你的前女友,他沒看見你,你願意上前打個招呼嗎?

    第一,主動傷害。假如分手的原因是我的過失,是我主動傷害的前女友,那麼我會上前去打個招呼的。

    “失責於己,施罪於人”,於千萬人中,兩個人能走在一起,由懵懂初遇到相識相戀,必定經歷過很多甜蜜與苦澀,然而卻因為我的過失或責任,讓這份甜蜜與苦澀劃上了一條傷痕,那我絕對逃不過良心的譴責。

    既然都嚴重到分手了,那麼可想而知,這條傷痕有多深,對她的傷害有多深。

    你會說,既然這樣你就不該再去打招呼,再去打擾她,讓她重新撕開那條傷痕,再疼一次。

    但是我不這樣認為,我覺得既然我傷害了她,即便是分手了,我也有責任,過錯在我,我就絕不能推脫。

    我會上前打個招呼,如果經過時間的淡忘,已經撫平了她的傷痕,讓她開始了新的生活,我會笑著衷心祝福他。

    如果她還沒有走出去那段陰影,我會誠心的道歉,不是請求她原諒,而是會盡最大的努力去彌補我的過失。當然了,如果她不需要我的彌補,而是讓我不要再出現在她的世界裡,我會主動消失,不再觸痛她的傷口。

    第二,被動傷害。如果分開的原因是她的責任,而真正受傷害的是我自己,那我認為就沒有必要再去打招呼了。

    分手應該體面,別讓執念,毀掉了昨天。這句歌詞其實就表明了一種態度。

    如果我執著於她傷害了我,卻不去了解她離開的苦衷,那麼我就沒資格說愛她。兩個人的相處,肯定是彼此都在付出,那麼為什麼會出現裂痕而導致她的離開呢?要知道傷害是一把雙刃劍,刺傷的是對方,也是自己。

    善於原諒一切的不美好,才能在生活裡找到活下去的樂趣。既然她選擇分手,從此離開我的生活,那麼她是有意的也好,有苦衷也好,我都不會再去糾纏,不會再去打擾她的新生活。

    既然她已經排除了你,你再出現,只會增加彼此的痛苦,何必呢?

  • 7 # 勿念A勿戀

    如果在一個路口,遇到自己的前女友,她沒有看見你,你就不要在去打招呼了,關係不同了,有時候多一句話也是多餘,既然成不了情人便是敵人,沒有必要在去打擾。

    有些人覺的成不了情人可以是朋友,也許對於被愛的人最後成為什麼關係根本不重要,無所謂,但是對於愛的那個人,既然不能愛,就喜歡斷的乾乾淨淨,清清楚楚的,最好老死不相往來,因為,每次的打擾,都會讓那個愛的人受傷,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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