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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玄秘檔案

    如果房子產權屬於你老公的話,你老公又沒有遺囑明確由誰繼承的話,按照法律,妻子是第一繼承人,你婆婆的行為是屬於違法的。

  • 2 # 越努力越幸運侯勇嘉一

    :首先要看房產證的名字是誰的?如果是你老公的,按法律規定,第一繼承人就是你,如果房子是你公公和婆婆他們的房產證,那你就沒有繼承權,只能求婆婆暫時讓你住在哪裡。

  • 3 # 流年似水的煙花

    法院起訴,根據中國婚姻法。配偶的第一繼承順序是妻子,子女。父母。如果實在是談不攏,是可以起訴到法院也會支援。

  • 4 # 樓葉知秋

    這種情況當然是走法律程式了,當然也要看你家這房子的歸屬問題了,如果是婚前購買的,她不讓你進情有可原,如果是婚前貸款買的,你有償還貸款的部分那她不讓進你是不對的,至少要把償還貸款的錢還給你,如果是婚後買的不管是誰出的錢那都是你們的共有財產,即使你老公不在了,那也有一半房產是屬於你的,你有權利去告她的

  • 5 # 黃豆甲方

    1.鬧

    現在在有些農村地區還保留著原來的封建傳統思想,當一個家庭的男主不在以後,妻子就會被當做外人,不允許繼承丈夫留下的資產,更有甚者會把女方趕出家門,不再把她當做本家的人。

    你的這種情況應該也是類似,以前的人們不敢反抗,因為那個時候男女本來就不平等,這是那個時候人們的共識,但現在不一樣了,現在講求男女平等。你婆婆這樣做本身就沒理,你就不用怕,如果你孃家人多的話,可以把你孃家的人叫過來幫你。但前提是鬧也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要讓你婆婆知道你不是一個軟弱可欺的人,是你的你就是要爭取。

    2.打官司

    作為妻子,你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你丈夫不在了,那留下來的房產你就是合法的繼承人,為什麼要讓你婆婆給佔了,你還在活著,又沒死,那就輪不到你婆婆來繼承。走法律途徑你也能贏。不用擔心,

    其實說的打官司不是真的就雙方對簿公堂,那樣也不合適。最好先找你們當地的村委或者居民委員會,讓他們幫忙調解。如果你婆婆聽他們建議則罷,如果依舊不停調解,到那個時候,你也就沒必要照顧彼此情面了,直接把她告上法院。

    萬事總有解決的辦法,不要委屈自己,要學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6 # 戀多多

    擦乾眼淚,靜下心,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利益,普通老百姓不管懂不懂法,你要找個律師,諮詢一下,怎麼才能保住自己的財產。

    對於老公去世了遺產誰繼承這個問題,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丈夫去世以後,妻子和兒女在繼承遺產的時候,首先,應當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財產全部定為遺產,而應分割成屬於妻子所有部分和屬於丈夫所有部分。然後,將屬於丈夫所有部分列為遺產範圍,由妻子和兒女協商分配。分配的時候,當然要按繼承順序,應當考慮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生前所盡扶養、贍養義務的情況和繼承人中有無未成年人、生活上有無困難,是否需要贍養等,酌情作出適當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但是,被繼承人死後所立的嗣子,沒有共同生活,在經濟上沒有任何往來,未盡過贍養義務,也未形成收養關係,無權繼承遺產。關於死者的債務,在原則上子女可以不負責任。

    優先,你和孩子繼承家產,其次才是你老公的爸爸媽媽。

    如果房子是婚前財產,還不是你和你老公的名字,趕你走,你也沒辦法,只能拿走屬於你老公的個人財產。

    罵街,一哭二鬧三上吊是沒用的,為了錢,什麼事情都能做出來,何況你和你婆家唯一的紐帶和平衡點——你老公,已經去世了。

    你要找老一輩有名望的人,村裡幹部,居委會等等,協調解決一下,開個小會,關起門來,商量商量。不能達成一致和和解,再付諸法律手段。

    最難看,最不近人情的手段,只能請律師告你老公的爸爸媽媽了,看法院怎麼判了。

    最後,不管到哪一步,蒐集證據,錄音照片等等,有理走遍天下。空口白話,誰能相信誰,有了證據,你才有底氣,才有贏的希望。

  • 7 # 喜歡愛我的人

    我老公死了,我婆婆跟我爭房子,不讓我進去住,我該怎麼辦呢?

    對這個問題,首先要冷靜一下,必竟死的人是你老公,也是你婆婆的親兒子,她是白髮人送黑髮人。她失去的可是親生的兒子,不能再回來的,你失去的是老公,可是你還可以再嫁的,你還是有家的,可是你的婆婆失去的人,是永遠都不會回來的。你要懂得尊重老人,老人現在是傷心欲絕,你不要雪上加霜。

    至於房子的問題,首先要看這房子是誰買的,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是全款還是貸款。對房子的事情,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透過法律程式來解決,這是最安全最可靠的解決辦法,因為法律是公平合理的。所以你不必糾結此事。你現在最重要的是和你的婆婆好好商量一下,你先住在你婆婆這個家裡,等把房子的問題解決了,你也就放心了。

    對這個房子的問題,你的婆婆為什麼不讓你在那裡住,是不是這個房子是你的婆婆家買的,並且是在你沒有結婚之前買的,這樣你的婆婆才怕你以後再嫁的時候把房子落在你自己的名下。這是有區別的。如果房子是你和你的老公買的,那她也不用爭,自然會有你的那份的。你也會有住的權力。至於你的老公那份,法律上是有說明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這裡你的婆婆可能是爭奪她兒子那份房產吧,她才做出這種事。

    至於你的婆婆現在這種狀況,她可能是因為兒子死了,焦急萬分,精神上有點錯亂,說話辦事有點衝動,這點你要多多體諒你的婆婆心裡的感受。不能和你的婆婆硬講道理。這個時候你們都應該冷靜,人死了不能復生,你們還得生活,面前的事情還很多要做,上有老人,下有孩子,家庭各方面的工作還等你和你的婆婆去處理。不能因為房子的事情耽誤其它的工作。

    希望你和你的婆婆不要因為房子的事情,傷了你們的和氣。還要好好做好各方面的工作,這樣你們才能處理好家庭裡的事情。有一個幸福的明天。

  • 8 # 美哉生活

    首先,我們得明確房子的產權問題,這房子是你丈夫婚前購買的,還是你們兩人的婚後一起購買的,又或者是你婚前購買的房子?

    一、房子是老公婚前購買的,那這套房子就屬於老公婚前財產。老公婚前財產他死後,就成為了他的遺產,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繼承權的。

    當然,我們還要考慮這套房子當初購買時婆家是否出了錢(出了多少),以及夫妻兩婚後共同供房貸等問題。

    二、房子是婚後夫妻兩共同購買的房子,那房子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丈夫死後,房子的一半產權是妻子的,另一半產權屬於丈夫的遺產,丈夫的遺產其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繼承權。所以婆婆依然有權利繼承屬於丈夫的那部分遺產。

    三、房子是妻子的婚前財產。那這套房子就真的是跟婆婆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了。

    遇到這種問題,首先建議先諮詢一下懂法律的朋友或律師,自己先明晰房子的產權關係,再跟婆婆好好溝通,說明房子的產權關係。

    其次,如果不行,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女人也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然,法律無情,人卻有義,在能夠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儘可能選擇協商解決吧,不管對於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父母來說,還是對於孤兒寡母的妻子來說,失去兒子或丈夫都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活著的人就不要再相互折磨了。

  • 9 # 丁小米Amy

    題主遇到的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並不少見,幾乎大多數婆家在失去兒子之後都會跟兒媳有財產之爭,這種事雖然讓人心寒,但也算是可以理解吧。

    為什麼出現這種狀況?原因不外乎以下幾種:

    1. 現在跟舊時不同,沒有要求守寡一說。所以,對婆家來說,兒媳是遲早要另嫁他人的,那時,兒子掙下來的錢就會給別人用,尤其在兩人沒有孩子的情況下。這對於已經經歷喪子之痛的父母來說很難接受。

    2. 就目前來說,房子多數是在結婚時由父母出資或出一部分資金購買,而現在的房價又高的不是誰都能隨便買個二三套。房子價值高,兒子又去世了,父母想要拿回自己出資的那部分財產也算是可以理解。

    3. 再者,兒子去世,自己慢慢年紀大了,除了失子之痛之外還有對未來養老的擔憂,已經失去丈夫的兒媳是不可能為自己養老的。所以,拿回屬於自己的那部分財產為以後養老做打算也是人之常情。

    在老公剛去世就面臨這樣要被趕出門的境地,心情肯定不好受,既然已經到了這種地步,題主也只能盡力去維護自己的利益了。對於房子的歸屬和權益劃分,需要看當初購買房子時的出資情況,以及房屋的產權歸誰。

    這裡又分幾種情況:房子是結婚前父母出資全款購買。那麼這種情況毫無疑問,如果他們主張要回房子,題主只能搬出去。但是,如果房子裝修和傢俬家電由題主出資,可以要求對方返還這部分出資,包括利息。房子為婚前父母出首款購買,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有題主和丈夫的名字,那麼房子由題主和丈夫共同所有,沒有孩子的話,題主佔(房價減去首付之後的二分之一) + (丈夫所佔另外那二分之一產權的一半,即四分之一) + (已還貸款的四分之三)。如果房產證上沒有題主名字,那麼這個房子本來的產權就跟題主無關,但是丈夫去世,妻子與父母享有同等繼承權,所以,題主享有(房產減去首付之後的二分之一)+ (已還貸款的四分之三)。房子如果為婚後夫妻共同購買,那麼這個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妻子與其父母共同繼承丈夫所佔的那部分份額,也就是題主佔有(自己對房產的那二分之一產權) + (丈夫所佔二分之一產權的一半,即四分之一),如果進行分割,還要減去裝修購買價私家電的費用。

    雖然婆家爭房子可以理解,但做法卻未免太不近人情。都是剛經歷最大的痛苦,為何不能報團取暖,就這樣急匆匆趕人走?

    這裡能給題主的建議就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房子給他們或賣掉,拿回自己該得的。你還年輕,離開那個傷心地,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別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那,放棄該放棄的,你會得到更多。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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