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對失信行為提出了四個方面的約束和懲戒措施:
一是行政監管性約束和懲戒。在現有行政處罰措施的基礎上,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
推動各級人民政府在市場監 管和公共服務的市場準入、資質認定、行政審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實施信用分 類監管,結合監管物件的失信類別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懲戒。 逐步建立行政許可申請人信用承諾制度,並開展申請人信用審查,確保申請人在政府推薦的 徵信機構中有信用記錄,配合徵信機構開展信用資訊採集工作。
二是市場性約束和懲戒。透過失信資訊公開曝光和信用服務機構的作用,使失信者的失信行為在市場上曝光,其他的企業和個人在交易當中可能就會採 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這樣會減少他的交易機會,提高他的交易成本,包括一 些融資機構,可能對你的借貸、發債、上市都會進行一些懲戒,這樣在客觀上達到懲戒失信的效果。
三是行業性約束和懲戒。透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自律規則並監督會員遵守。對違規的失信者,按照情節輕重,對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懲戒措施。
對於失信人員,應該對他們限制消費,限制買房,炒股,出境。不得擔任高管,不能網購,子女不能上私立學校。能想到的就是這些了。
《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對失信行為提出了四個方面的約束和懲戒措施:
一是行政監管性約束和懲戒。在現有行政處罰措施的基礎上,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
推動各級人民政府在市場監 管和公共服務的市場準入、資質認定、行政審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實施信用分 類監管,結合監管物件的失信類別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懲戒。 逐步建立行政許可申請人信用承諾制度,並開展申請人信用審查,確保申請人在政府推薦的 徵信機構中有信用記錄,配合徵信機構開展信用資訊採集工作。
二是市場性約束和懲戒。透過失信資訊公開曝光和信用服務機構的作用,使失信者的失信行為在市場上曝光,其他的企業和個人在交易當中可能就會採 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這樣會減少他的交易機會,提高他的交易成本,包括一 些融資機構,可能對你的借貸、發債、上市都會進行一些懲戒,這樣在客觀上達到懲戒失信的效果。
三是行業性約束和懲戒。透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自律規則並監督會員遵守。對違規的失信者,按照情節輕重,對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