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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上那些人那些事兒

    行省制是元朝的制度。對後世影響深遠。

    王褘在《送申巡檢之官序》中記載:

    “至正十一年,海內多故,天子命勳舊大臣行中書省以鎮外服,且以為去朝廷遠,事有機速,不可律於常制稟命而行。凡軍旅、錢糧、銓選之事,一聽其便宜行之。”

    王褘,明朝官吏,學者。生於1322,死於1374年。元末曾隱居山中。

    他的這段話點出了行省制的一些情況。時間是至正11年,當時的皇帝是元惠宗孛兒只斤·妥懽帖睦爾。其實這個時候行省已經形成。

    我們從頭說起,

    一、萌芽

    在魏晉隋唐和金代有行臺和行尚書省的說法。只不過那時權力的兩重性僅表現在雲南等少數行省範圍內,多數性質仍然是朝廷的臨時派出機構。

    唐李靖就做過行臺兵部尚書。

    二、初建

    在大蒙古國時期,燕京、別失八里、阿母河三斷事官及歸降的金朝官吏、軍閥等,這些地方也被稱為行尚書省或行省。但這些還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行省。

    三、正式形成

    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元朝,正式在中央設定中書省,總領全國政務。而在全國設10個行省,即嶺北、遼陽、河南江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江浙省、江西、湖廣。而山東、山西、河北和內蒙古等地則稱為"腹裡",由中書省直轄。行省制正式形成。

    四、完善

    在世祖末成宗初,對行省的名稱、品秩、事權作了重要調整:其一,取消中書省宰執"系銜" ;其二,降行省品秩為從一品,以平章政事二名為長官、少數行省特許增置左丞相一員 ;其三,江南等處行樞密院併入行省,實行"絜兵民二枋而臨制於閫外" 的體制。這大體奠定了行省作為地方常設機構的規模和權力框架。

    《元史·世祖紀五》:“今大師方興, 荊湖 淮西 各置行省,勢位既不相下,號令必不能一,後當敗事。”

    五、發展

    明清以後不再採用行中書省的制度,但行省(或簡稱省)之名已在習慣上代表大行政區,一直沿用至今。

    清 薛福成 《上李伯相論與英使議約事宜書》:“夫京師者,天下之首也,宜以全力護之;沿海、沿江各行省者,天下之肢體也,宜各自以其兵力守之。”

    影響

    改變了中國古代地方的管理體系,有利於中央對方的控制,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發展,為明清所沿用,成為中國省制的開端。

  • 2 # 四川達州人

    行省制度最早在西方出現。

    中國歷史上,先秦是分封制,秦是郡縣制,漢增加為州郡縣制,唐代州降為郡級,增加道作為管理層級,宋代廢黜了道,建立路級管理機構。元代就正式採取行省制度。

    也就是以中書省直轄首都周圍,其餘則建設行中書省,但是元代的行省平章政事與中樞平章是平級。

    明代又改行中書省為省,廢黜中書省,各省建立承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形成省內行政、司法監察、軍事三權分立。後期再加巡撫、總督等派遣大員,實際侵奪了三司的具體權力,三司從各省方面主官降為巡撫總督的屬官。

    清代各省均派遣巡撫,二至三省駐總督,學政拔高到正二品,布政使管行政,按察使管司法監察,提督管軍事。

  • 3 # 鹹魚專撕雞

    一, 行省制起源於元朝,它存在目的是以元朝軍事力量進行武力統治和方便薅各省的羊毛,這是一種極其粗糙的政治制度。

    二,元朝是一個極其奇怪的朝代,它似乎並沒有把自己當作統治者,而是當自己是一個牧羊人可以隨意剝奪、欺壓百姓。

    蒙古人從不把統治的“南人”當人看,打死一個“南人”賠一頭驢,打死一個閒散農民和死一條狗沒什麼差別。

    當兵的可以縱兵搶農民田地,當官的可以隨便加稅,過節要收“過節錢”、幹活要收“常例錢”、打官司要收“公事錢”……哪怕你窩在家裡,也要收你“撒花錢”。

    一邊軍事強權管理,一邊無休止的剝削,當百姓連當一條狗活著都成為一種奢望時,人民可是會反抗的,“你不讓我活,我就讓你死”,從這方面說當官、當兵的也是為推翻元朝統治出了不少力。

    無論怎麼說它也是有歷史作用的:

    1,加強了元朝的中央集權,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

    2,行省制的創立是古代地方行政區劃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為後世中國省份劃分奠定了基礎。

  • 4 # 月亮之上有愛

    中國古代的管理體制:中央是三公九卿——三省六部制;地方是分封——郡縣制。

    郡縣制,隨著王朝國土大小、方便中央管理地方時有變化,比如東漢時州郡縣,唐朝的道府縣,元朝時疆域空前遼闊,為了管理方便,實行中央對地方的“行省制”。元朝在全國共設10個行省,即嶺北、遼陽、河南江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江浙省、江西、湖廣。而山東、山西、河北和內蒙古等地由中書省直轄。行省制,經過明清、民國的繼承發展,最終演化成現如今各個省的疆域。

  • 5 # 史海探趣

    元朝儘管立國只有98年(從1271年忽必烈大都登基到1368年元惠帝出亡),但開創了中國歷史上最為遼闊的疆域,北到北冰洋;西起今 額爾齊斯河;東至鄂霍次克海。對於人口稀少的元朝統治者來講,統治這麼龐大的領域顯然是個不小的難題,於是元世祖忽必烈在結合前朝經驗的基礎上,開創了行省制,就制度本身而言,作為一枚草原馬背成長起來的小童鞋,忽必烈行省制度的發明,絕對稱得上是一個天才的構想。

    當始皇帝武力爆表,一掃天下後,感覺到分封制礙手礙腳,也擔心各個領主有了自己的小圈子後難保不會起了什麼不可描述的小心事,於是大筆一揮,土地收回,改為中央派遣制(郡縣制),各地領導全部由朝廷派遣,“千里百縣,縣有四郡”。全國上下官員都是皇帝派出去的,所有號令均由中央統一指揮,總可以高枕無憂了吧。理想很豐滿,現實太骨感。偌大的國土上,凡是都要聽從中央的號令,就算驛馬一口氣都不喘的連軸轉,要遇上點天災人禍之類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當領導指示到達後,黃瓜菜也只能涼拌了,更別提及時應對。所以,“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遂歇菜。

    西漢以後,又在郡縣制基礎上恢復了分封制,並延續到宋朝。作為皇帝,始終也搖擺不定,分封制?郡縣制(州縣)?這是個問題!

    直到忽必烈登基,出於既要能中央集權,又要達到因地制宜的目的,靈光一閃,發明了行省制(行中書省制),中書省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時稱“都省”,代表中央(皇帝)統一控制,又在全國設立10個“行省”,即嶺北、遼陽、河南江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江浙省、江西、湖廣。而山東、山西、河北和內蒙古等地則稱為“腹裡”,由中書省直轄。行省具有地方最高官府和朝廷派出機構的兩重性質,其代表中央分馭各地,“分天下之治”,“掌國庶務”,且與朝廷都省互為“表裡”。實現了替中央收權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權力,所握權力大而不專的效果,從而構建了此後延續至今達700多年的行政制度。在分封制和郡縣制(州縣制)中間找到了平衡,既避免了分封制所帶來的藩國權勢過大對中央政府形成的挑戰壓力,又解決了通訊不發達年代中央集權造成的行政效率低慢問題,應該說算是比較適合幅員遼闊的國家統治形式。

    後來,行省制在明清等朝代的不斷完善,逐步形成了布政使司(民政)、提刑按察使司(刑獄)、都指揮使司(軍事)三權分立、相互制約格局,區域名稱也不斷變化,但總體上延續了元朝創立初期的形式,對維護疆域廣闊的中國領土完整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這可能算是蒙元短命王朝在曇花一現閃耀後,留給歷史天空一抹長久的璀璨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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