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京平律師事務所

    如果徵收的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如果徵收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還要進一步區分徵收的是農村的房子還是城中村的房子。

    如果徵收的是農村的房子,補償方式有三種:

    (1)有條件的,為被徵收人安排宅基地用於重建房屋,另外補償房屋的重建成本價。

    (2)純貨幣補償:被徵收人如果選擇貨幣補償,一般是宅基地地價+房屋重置成新價+裝修裝飾補償+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宅基地地價,可以參考當地政府制定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房屋重置成新價即現在、當下重新建造同等面積、結構的房屋所需要的費用。

    (3)房屋置換:如果被徵收人選擇安置房,徵收方應按照合法房屋的實際面積與安置房面積至少1:1的比例進行置換。

    如果徵收的是城中村的房子,雖然城中村在城市規劃區內,但是有的土地性質還是集體土地,若按照集體土地進行徵收補償,可能會出現補償過低的情況,因此,被徵收人可以要求按照徵收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

  • 2 # 王衛洲律師

    集體土地的話,各地不一樣的,一般是宅基地安置,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遵循一個原則,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主要是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青苗費等等,還要對農村進行社保安置。

  • 3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拆遷律師專注拆遷訴訟代理最早自2002年起至今,每天接待解答近千條關於拆遷的法律問題。

    如果需要詳細解釋,需要講明你遇到的詳細情況。

  • 4 #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拆遷安置補償方式及標準根據土地性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分為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安置補償和集體土地上的徵地拆遷補償。

    一、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安置補償

    根據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徵收補償包括:(1)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房屋補償】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

    若是選擇產權調換,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被徵收房屋的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臨時安置補償】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二、集體土地上的徵地拆遷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條規定,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這是對於徵收耕地的補償規定,對於徵收房屋的補償,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保障被徵收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 5 # 城鄉微視界

    作為一個多年從事拆遷工作的筆者,既熟悉本地的拆遷政策, 也比較關注其他各地的拆遷政策,下面就結合本地拆遷安置實際和了解到的其他各地拆遷安置政策,作如下答覆,以供參考。

    一、關於國有土地房屋徵收的問題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補償,首先由拆遷方、被拆遷方選定雙方共同認可的評估中介機構,對被徵收的房屋按其結構、面積,並參照當地同類性質商品房的均價進行評估,然後根據評估的總價值進行一次性補償,被拆遷方領取補償費後自行解決住房問題。

    簡而言之,國有土地房屋徵收,是按“選定中介評估機構——中介機構進行房屋價值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支付房屋徵收補償——被拆遷方自行解決住房”這樣的程式進行的。

    二、關於集體土地房屋徵收安置的問題

    集體土地房屋徵收安置,是廣大農村群眾十分關心的問題,各地安置的政策、方式與標準因地區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等而不同,就筆者接觸和了解的情況來年,主要有以下安置方式:

    (一)還建農房或重新劃地自建。這種情況已相對較少,但個別地方還有。這種安置方式對安置物件有所限制,只能是本村的農業戶口人員才能選擇。

    1.還建農房:主要是集中建設,由被拆遷群眾按規定選擇相應面積的還建房,有按原房屋宅基地面積還房的,也有按現有農村人口數還房的(各地對每人的基本住房面積有規定,有25平方的,也有30平方的,等等),當然要看各地的政策,目前是以現有農村人口數還房的較普遍。

    2.重新劃地自建:就是拆遷後根據被拆遷戶的現有農村人口的數量,在提高原有房屋補償標準,並給予相應的建房補助等,由被拆遷群眾在重新劃分的宅基地上自行修建農房。可分為集中建房(鎮村規定集中還建點,劃分宅基地給群眾自建)、分散建房兩種方式。筆者這裡就是集中建房,原房屋的補償標準提高70%(即原磚混房屋的補償每平方米1100元左右),並給予建房補助,老百姓只負責建好自己的房屋,集中建房點的所有基礎設施均由政府負責。

    (二)限價商品房安置。採用這一安置方式的地方也逐漸減少,筆者這裡三年前已淘汰。這種方式是由政府修建商品房,被拆遷群眾按規定的政策選擇對應面積的套房。這種安置方式既有按原房屋宅基地面積還房的,也有按現有人口數還房的,各地也是按現有人口數還房的較多(按人口安置的,非農戶口的將會打折)。

    比如,筆者這裡執行該政策時,每個安置物件是30平方米,假如被拆遷的一家人是3個農村戶口的安置物件,那麼就可選一套120平方的,也可選2套各60平方的安置房。

    (三)貨幣安置。這是採用得最多的安置方式。這種安置方式其實是在限價商品房安置方式的基礎上變通而來的,只是把每個安置物件應安置的面積按當地一般商品房的均價進行了現金折算,由安置物件領取貨幣安置款後自行解決其住房問題。

    筆者這裡已執行此政策三年,每個農村戶口的安置物件12萬元(即每人30平方的保障住房,當時的商品房市場均價約4000元),非農戶口的每個安置物件貨幣安置款約6萬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使用者不同意拆遷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