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煮雨問心
-
2 # 北京紫濤法律
行政訴訟期限分多種情況:
1、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起訴
2、只知道內容不知道起訴期限;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1年
3、全部知: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不同情況,可以計算一下時限。很有可能你的計算方式錯誤,而案子還可以起訴救濟。
-
3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一般來說,過了起訴期限的案件由於無法透過法院的強制力來解決,透過其他方式也是難以解決的。
但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不同,還是 可以找到一些辦法。
比如遭遇違法強拆,過了起訴期限後,雖然不能就強拆行為的違法性提起訴訟,但是如果是在徵收 拆遷過程中的強拆,就可以申請徵收方給以補償,在對方60天以內不給於回覆,或者回復不合理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
所以說,您的這個問題,要看具體的情況,對症下藥。行政訴訟涉及法律繁多,深入研究才能找到好的出路。
-
4 # 廈航老飛
可以民事訴訟!只要損害事實還在繼續,證據存在即可!
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
5 # 野鶴乘風高萬丈
訴訟理論上應該是最後的救濟渠道了!
而且,沒有經過判決,你怎麼認為就是違法??
問題本身就自相矛盾!
-
6 # 過眼雲煙256346596
從一實際行政訴訟案例看:謀事業單位全民合同職工楊謀。75年參加工作,89年依照國家政策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時間從參加工作起補交至89年,然後續繳至96年。96年後事業單位全面實行養老保險制,該職工由原企業社保改為機關社保,2000年該職工被迫害為貪汙犯服刑三年,2010年後該職工回原單位上班並由單相位補交2000年後的養老保險至退休。該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時,當地社保站以該職工因服刑免去96年之前的全部實際繳費年限。依據國家養老保險政策社保站以該職工因服過刑而全部免去96年之前的實際繳費年限是明顯違反國家養老保險法及國家養老保險政策的。無奈之下,該職工依法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而法院以96年之前的養老保險至今已超過20年訴訟期不予受理。可見,法官的行為是否認定正確,我們作如下分析:1、該職工從75年參加社保至退休是一個整體行為,社保站免去96年之前的社保繳費年限並不是96年就免去了,社保檔案也沒有任何免去該職工的繳費憑證。2,該職工是在辦理退休時社保站以該職工服過刑,錯誤的認定該職工是機關社保,以機關社保96年之前的工齡全部是視同繳費才全部免去。
-
7 # 北京冠領律所馬佳斌
首先需要明確地是,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一般是6個月,在行政機關沒有告知訴權的情況下可以延長至1年。在這一期限過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不予受理,也就是無法啟動司法程式。
那麼對於確實違法的行政行為,過了起訴期限就無計可施了嗎?在這裡告訴大家,大部分情況下,是這樣的。但也有一些情況,在某種訴訟過了起訴期限後,可以透過其他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
首先行政訴訟起訴期限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也就是說,即使行政行為已經做出了,但是當事人有理由證明他不知道行政行為已經做出的,不計算起訴期限,在這一點上,大家可以想辦法爭取時間。
另外,可以轉變思路,改變維權路徑。比如在徵收過程中遭遇強制拆除的情況,如果起訴確認強制拆除違法的起訴期限過了,就無法針對強拆行為提起訴訟,但是卻可以透過徵收補償程式挽回自己的損失,因為儘管房屋已經被強制拆除了,但是徵收方的補償義務仍需要履行。這個時候就可以先申請補償,再提起相應的訴訟。
回覆列表
如果過了訴訟時效,可以以向原行政行為機關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機關申請執法監督,也可以向信訪部門信訪,還可以向監察委反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