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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雨田隨筆

    不管夫妻出於什麼原因離異,孩子都是受傷害最深的人。如果孩子是跟著男方生活:男方死了。女方應該和孩子溝通,看孩子是否願意跟著自己生活,如果不願意,每個月給一定的撫養費給孩子,直到孩子18歲;女方死了。男方應著重從精神上撫慰孩子,多開導多溝通!並鼓勵孩子多去看看外公外婆,增進感情!反之亦然!

  • 2 # 佛系香童

    孩子是兩個人的,也是對未來生活的寄望。

    離婚後一方去世了,那麼剩下的一方在感情上應該給予孩子更多的愛護,在道德上也應該給予扶養的。

  • 3 # 真情實感的世界

    孩子天然就歸另一方撫養了。

    另一方也死了,就是爺爺奶奶、外公外波。

    然後就是近親的姑姑叔叔和姨、舅,當然這些都不是法定義務了。只是出於親情的關懷。

    孩子不易,父母雙方必須要有盡撫養義務了。

  • 4 # 大輪迴

    婚姻的結束不會影響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

    從法律上來講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血緣的事實存在,不會因任何變化而發生改變。

    孩子不是商品,

    就是說只要有血緣的事實存在,你們之間永遠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離婚時我們經常會聽到孩子判給了父親或母所有,

    …這裡指的所有隻是夫妻某一方獲得了對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

    而另一方與子女的關係也只是失去了撫養權和監護權,其它關係不會發生改變,照樣有對孩子的探視權和知情權。

    離婚時法律判決未成年孩子的歸屬,一般情況下主要從孩子意願,和夫妻雙方誰的撫養能力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考慮。

    你說的離婚後對方已死亡,這屬於因死亡而導致的權力喪失。

    你作為子女的第一監護權力人和撫養權力人,有權要求重新獲得對子女的權力。

    但若離婚後你從不關心孩子,即使子女知道你是他們的父母,恐怕孩子也不會和你親近了,

    所有做為父母在做出離婚的決定前要慎重考慮,

    畢竟孩子是無辜的,我們不能單純考慮自己的私慾和利益而害了孩子,

    即使離婚,

    也要儘可能的讓孩子理解自己的無奈和苦衷,

    並且即使離婚也不要放棄對愛子的爰。

  • 5 # 精誠吧

    自己的孩子能不疼嗎,最起碼不能脫離了自己的視線,孩子的經濟條件好的要多給心理照顧,孩子太悲苦了,經歷父母離婚,家庭破裂,在加上親人離世,你能不疼她嗎

  • 6 # 紅塵有我應如是j

    孩子歸在世的一方扶養。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若是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死亡,孩子的臨護權可以變更為另一方。若是本來就是孩子的監護人。另一方死亡,大概只牽扯到孩子對死亡一方的遺產繼承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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