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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虔QTQ

    我覺得可能不叫“放棄”,我認為可能是一種淡化,對喜歡十幾年的她沒有最初的那種的感覺的了。說真的“時間”這個東西很神奇,能讓壞的變好,能讓好的變壞的,我也有喜歡很久的人,從初中到大學,七年時間,她給了我希望,讓我所有的努力都變得有理由 ,但是感情也是需要時間培養的,時間長不聯絡,見面。我們也沒能在一起,不過也不是那麼心痛,這可能就是一種淡然吧

  • 2 # 莫言傾聽

    這個問題 我想我可以講一個朋友的經歷告訴你是什麼感受。

    我的朋友和她相似於初中時期,02年,因為一款遊戲,沒日沒夜的工作玩,那時還是qq稱霸天下的時代 qq秀是相當火爆,異地距離交流並沒有那麼方便,雖然我們在同一個市,每天打電話到深更半夜才捨得掛掉,到後來的見面 相處都很愉快甜蜜。

    直到2017年,到了該談婚論嫁的關鍵時刻,他一直在糾結試著往婚姻的方向去還是說要放棄她。

    他本來計劃如果能跟她試婚,他們可以去彼此的家庭過年,他怕她一去,他覺得自己都可能不好意思,去和她往前走了,男生的家境,不光是物質,最主要是生長環境的落差,就跟女生一對比,男生好像連幸福兩個字應該去怎麼描訴,一直到春節前,男生活著就每天睡不好覺,有一種莫名的壓力,和腰桿挺不直的感覺,所以男生後來決定分手了。男生怕看到女生難過,也怕女生看到自己難過,就把微信 qq後來都刪掉了。

    沒錯,那個男生並不是字面的朋友。。

    如果生活有如果,能夠帶著我現在28歲的一個人的價值觀,回到25歲再遇見她,我會試著向前邁步,看能不能有個屬於愛情的未來。

    放棄了,一個有10多年的感情的人感受,就是無法言語的痛苦,自有自己去體會才知道什麼叫心被掏空,行屍走肉,痛字是比天還大。

    直到今天,也算慢慢釋懷了,畢竟生活給的壓力,已經無法去體會稚嫩時期的美好,把傷痕當作淺淺的酒窩。。。

  • 3 # 肉絲兒666

    嗯,怎麼說呢,放棄了感覺很輕鬆,在了心裡十多年的一團黑影突然沒有了,大家說是不是很輕鬆,但是偶爾可能會想起

  • 4 # 唱響飛揚

    你要接受這世界上突如其來的失去 灑了的牛奶 遺失的錢包 走散的愛人 斷掉的友情等等 當你做什麼都於事無補的時候 唯一能做的 就努力讓自己過好一點 丟都丟了 就別再哭了 。

    總是突然地開心,又突然間失去了所有興致。

    我是人 再愛你也抵不住會累 所以當有一天你發現 我沒往常那麼愛你的時候 你可以等我一下嗎 等我休息會兒 我再接著愛你。

    放棄一個很喜歡的人什麼感受?

    孔雀東南飛,十里一回頭。

    如果現在我不喜歡你了,你會不會有一點難過,畢竟當初喜歡你到差點瘋掉。

    張小嫻說,想要忘記一段感情,方法永遠只有一個,時間和新歡。

    可你知道嗎?舊愛永遠是愛,新歡永遠是歡啊。時間給我,新歡給你吧。

    後來啊,不是不想談戀愛,只是不想做舔狗。陪一個男孩長大本身就是一場豪賭。嘴上說不想談戀愛的人,心裡大概都裝著一個無法擁有的人吧!

    我像一個路人看你生活,心酸你的喜怒哀樂都不為我。

    再也沒有一個聲音,能讓我在人群中突然回頭張望。

    你別皺眉,我這就走。

    在這個不知所措的年紀裡,好像什麼都不盡人意。

    想想你會牽另一個女生的手,會擁抱另一個女生 會很溫柔的對她說話,其實想起這些我不難受,只是有些心疼,像好幾根針扎的 沒事的,可能時間久了,針與心臟融在一起就好了。

    “這個世上有很多事是解釋不通的, 比如突然的失落, 莫名其妙的孤獨, 沒有由來的落寞以及突然離開的你, 人總要找點事情做, 讓自己忙起來, 忙起來才知道生活不易, 才明白平時的憂傷都是矯情。”

    特別喜歡你,可是,我不能一輩子不要臉啊。

    有人說,“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

    是啊搬不走,逛過就好吧。

    我也想逛得久一點,可是天黑了,我得走啦。

    有的人可以人山人海,邊走邊愛,在短暫的生命中愛許多人,且每一個都是赤誠真心的愛過。

    有的人卻因為一個人的出現,堵塞了心臟的唯一通路,變得只能看見一個人。

    後來他們都像你,但他們都不是你。

    後來我也明白無人可以是你,但你卻是誰都可以是我。畢竟我不能阻止你奔向比我更好的人啊。

    女生最後會選擇嫁給一個願意陪她的人;而男生則會把對前任的虧欠補在另外一個女人身上。人生的出場順序很重要,陪你酩酊大醉的人註定不能陪你回家。

    愛的早,愛的深,不如愛的剛剛好。人的出場順序真的很重要。女孩子最幸運的就是一個男孩子剛好想結婚的時候而恰好在他身邊的人是你。

    有人問:“心動是什麼感覺?” 如果,有一天, 你懂的時候, 你就會明白, 那個叫周幽王的二百五, 為什麼會烽火戲諸侯了。

    我決定退出他的生活了 從此不再打擾既然他看不見 我又何苦多情 對感情 我希望我從沒有這麼認真過 也從沒如此受傷過 為了他我放棄了所有的自尊與堅持 為了他我忘記了自己曾經是多麼的倔強與任性 為了他我學會了厚著臉皮給他一次次發信息 為了他我學會了忍讓 讓他成為了我心中的信仰

    後來我決定尊重你的選擇,我也會一直在變好的路上努力著。

    “你說兩個人能真的永遠在一起嗎” “人生無常世事滄桑,三年五年還能盡力,說到永遠…總覺得有些勉強。” “若是…我偏要勉強呢” “那你就對她好一點,再好一點,這樣可能一不小心,就真的永遠了呢。”

    但我希望你記住一句話,喜歡是放肆,愛是剋制。

  • 5 # 隔壁家的老夥計

    放棄一個喜歡了十幾年的人,其實就是改變一個習以為常的舊習慣。

    習慣不容易改,喜歡也不容易放棄。任何的新的習慣培養著培養著就又成為就習慣了。喜歡著喜歡著也就變成了習慣,習慣了喜歡著,是習慣了喜歡的這種感覺還是喜歡這個人?放棄了就代表著過去,痛苦又難過,但是剋制又冷酷的接受新的習慣吧。

  • 6 # Like9966

    能夠放棄一個喜歡十幾年的人,一定是釋然,淡然,甚至是輕鬆解脫吧!有時候,放棄別人不如說是放過自己。人往往用他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尤其作為女人。人生苦短,何必不早放下羈絆,享受生活!說的容易做到難,共勉吧!

  • 7 # 半農半工半瘋癲

    一個人能有幾個十幾年?

    小時候的十幾年學和玩兒,成人後的十幾年才是能經過愛過到放棄的階段。感受只有自己知道,而且這輩子沒有第二回感受可來

  • 8 # 回首三千

    喜歡了一個人10年。肯定是從各方面都很喜歡。喜歡她的溫柔宛雅,喜歡他的穩重帥氣。喜歡她的善解人意,喜歡他的包容大度……

    能喜歡上一個人十幾年。肯定也習慣了這個人十幾年的生活習性。一個人能讓另一個人朝夕思念,日夜牽掛。豈是簡單的喜歡能表達。

    是什麼原因讓一個人放棄對一個人的喜歡?

    若非真正入骨喜歡。誰又願費勁取悅難堪。

    就像曾經最美的歌詞一樣。我以不是你的誰,也不能帶給你安慰。內心的枯萎,凋零的玫瑰。早以破碎化成灰,要不是痛徹心扉。誰又記得誰,放棄了一個喜歡十幾年的人。內心的滋味也以有自己能夠體會。

  • 9 # 天天媽媽向前衝

    這個問題我還是有資格回答的,我和我前男友在一起7年,最後被迫分開了。分開後我大致經歷了這麼幾個階段:

    1、心痛階段!剛分開的那段時間,一想到以後都不能在一起了,不能再見面了,心就會痛,用手摸心臟部位,真的能感受到心臟顫抖的那種心痛,是精神上的心痛也是生理上的心痛。最折磨人的真就如歌裡面唱的就是那些美好的回憶,在此也建議各位分手後最好不要去重走和之前那位一起走過的路,會讓你更痛,我當時是直接到另一個城市了,遠離那些曾經一起去過的地方,然後難受的時候就看書,轉移注意力;

    2、為什麼不是你階段!後來遇見了我現在的老公,和老公在一起做任何事情,我都在想為什麼不是他,是他該多好。

    3、還好不是你階段!時間真的是一劑良藥,加上我現在的老公對我也很好,慢慢的之前那位的影響已經變得非常小了,偶爾想起,內心也很平靜。人的適應能力真的是挺強的哈!現在就在想即便身邊是他也不一定會幸福,當初分開肯定是有某方面的不合適,還好不是他。

    珍惜身邊人吧,眼前的才是真實的,想象中的不一定是你真正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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