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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落雨聽禪118

    在災難面前我希望各方物業本著以人為本的思想做好服務,團結群眾克服困難,一起走向人類的光明。。。。這不是那個人的事,是全人類的事。。。

  • 2 # 53220271639

    如果小區有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透過合法的動議解聘物業;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組織的,那就要大多數業主聯合上報街道主管部門,透過法律途徑解聘物業管理部門聘任資格!

  • 3 # 不足為奇

    首先是物業違法,您可去居委會投訴,在居委會的協助下,聯合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透過招投標,重新聘請物業公司!當然12345也好用,青島的就好用多了!

  • 4 # 漁澗石頭

    水電費不由物業計價和收取,怎麼會物業隨便收費呢?

    水費由自來水公司收費,計費標準都是統一的,而且現在可以實現網路查詢和收費,不存在物業亂收費的問題。水錶也是一戶一表,按使用量計量。表底和表數之差為你的用量,一般不會出問題,有問題也可以申訴調整。

    電費是電力公司統一計價收費,收取方式和水費一樣。

    物業壟斷控制水電,亂收費應該是不存在的。

  • 5 # 追逐日光11

    沒辦法,只有受著。第一,業委會成立不了,無維權組織。第二打12345,街道辦,投訴不暢,無效率。三,打架打不過。

  • 6 # 藍天白雲53591

    現實生活中,免不了要跟物業打交道,如何處理好跟物業的關係,是每位業主經常會遇到的問

    題,下面我就談談自己的一些粗淺看法:

    一、業主和物業之間是僱主和被僱人的關係,這種關係是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來,也就是僱主通

    過繳物業費的方式履行合同,物業公司要按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

    二、每個小區的物業是一個單獨主體,而業主是眾多業主的統稱,所以對物業履行合同的滿意度

    評價是不一樣的,作為物業要儘量瞭解不滿意業主的要求,在不損害絕大多數業主共同利益的前提下,

    儘可能解決部分業主的訴求。

    三、小區大事物業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辦理,合同沒有規定的包括物業解聘和續聘等都要透過小

    區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

    四、好了根據以上個人看法那就來回答“有的物業壟斷控制小區水電隨意漲價該怎麼辦?”的問

    題。首先,水電現在都是水電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水電費也是業主直接向水電公司交的,物業公司是

    沒有權利收的,更談不上隨意加價了。其次,合同裡一般也沒有規定,如果物業公司一定要收,可以向

    物業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投訴。第三、如果還不能解決,經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可以撤換物業。

  • 7 # 書小魚

    物業和業主是僱傭關係沒有體現。現在是物業和業主的合同是物業制定的而不是和業主一起制定的,而且還是一本合同終身制,不同意就不讓業主入駐新樓了,這就嚴重不合理。最合理就應該物業和51%業主半年或一年簽訂一次合同才合理並且和業主參與收費專案制定。如果沒有達到51%的業主同意,5天內必須換物業公司,物業賴著不走的公安局可以刑拘物業主管人員。物業說業主不交錢就服務不好完全是藉口。合同缺乏具體物業服務細則。(比如單元門壞了,是打補丁還是換新門,物業衛生人員年齡限制多大?每天最多管幾個樓道?樓道牆壁髒了幾日內必須清理安靜?小區攝像頭,路燈必須幾米一個?攝像頭必須是夜視高畫質的等,保安對業主家丟東西負什麼責任?如果沒有責任,要保安有沒有用。可視門鈴壞了就是不修如何處理?如果達不到如何處罰物業,小區養雞狗引起的噪音問題,帶狗不拴繩如何處理,物業壟斷沙子,水泥等還有壟斷水電取暖,不讓業主安網線也問很嚴重問題等)電梯應該獨立出來!不讓物業管理。物業壟斷電梯嚴重,不交錢就回不了家。*要不電梯出問題也是物業找市面的電梯公司。大多數業主不懂維權,更不懂取證等所以在法律面前物業佔盡了便宜。有物業說半年不能看出物業的工作能力,想想都半年了6個月還證明不了物業公司的工作,那還要物業幹什麼?我們看半年時間足可以證明物業工作問題了。因為業主們普遍不懂法,不懂得長期取證,官司吃虧。業委會很難成立(帶頭人不好找,業委會備案機構推諉嚴重。)即使成立也無法實現每年一次大選,很容易出現物業和業委會同流合汙,等於沒有業委會。很多業主出租房子,不想維權,很多業主單身帶孩子或是老人都怕事,怕物業欺壓,物業只要嚇唬就交錢了。物業完全可以用電子記錄型門杆實現業主車自動起降。(小區裡的車都記錄在自動起降門系統裡,如果有小區的車就自動開啟)防止外來車進入小區,如果裡面全滿了,保安可以完全可以透過引導業主停車和禁止繼續停車進入,但是如果物業確找理由非法收停車位費,就會出現單個業主很難和一個公司說理。一方面國家建議小區成立業委會,一方面小區都是高層電梯樓,每家電梯樓卡扣只能上自己家,請問如何挨家挨戶建議成立成立業委會?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加上組織本身就是很難的事,組織這麼多的人很是難上加難!我覺的其一:街道辦有帶頭指導的各個小區成立業主會的責任和義務,如果街道辦不管,應該如何追究責任?這個得明確。其二:小區業委會成立後最少應該每年大選一次,避免時間一長出現業委會和物業同流合汙的問題。其三:業委會成員必須有通用電梯卡扣,和各業主的手機號,建立業主微信群,並告訴所有業主業委會成員的姓名和電話號。有任何事項可以快速通知到位。其四:小區有物業辦公的地方,就應該有業委會辦公的場所,每週或每月幾號建立辦公日。因為很多大爺大媽不會打電話很方便。物業和業主的細則也該有,比如綠化的細節,用什麼樹,什麼樣的草坪,路燈幾米一個,用什麼樣的燈泡,樓道用什麼樣的燈泡,電梯用什麼樣的燈泡,小區攝像 頭用什麼樣的是不是高畫質夜視的,保安是不是可以敞懷,遛狗等。保安和收費員,清潔員的身份證和電話號碼是不是業委員應該有備案,以防物業派流氓進入。

  • 8 # 使用者2434871783699

    我住的小區以前物業收電費時從國家費用上加收電費後來自己手機上交了物業就加收不了又另收公共用電可是在物業費用和垃圾費以外的另收的,業主不交就不給你充水費,也不知道這樣的收費合理不?

  • 9 # 溫侯23

    現在很多物業為了贏利,確實有多收費的現象,但也有業主借某一方面沒達到自己理想,而千方百計不交物業費,使物業部門不好管理,使雙方矛盾加劇。最好雙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援,透過雙方溝通達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 10 # 再望星空1

    眾所周知,在中國,水(民用自來水)、電(居民生活及工商業用電)、油(民用汽油、柴油)、氣(民用天然氣、液化氣)等涉及自然資源公共利益事業的單位,大都是屬於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而上述單位經營的公共資源消耗產品,也是國家明令由發改委定價、限價、調價的產品(目前,也有為數不多的產品,由非公企業經營及試行價格放開)。因為,畢竟這些產品的使用及其價格,涉及到幾億戶十多億人的日常生活和全國各行各業的生產需求,如果供應出現短缺或者價格隨機波動,將會影響全國各行各業生產及人民的正常生活,也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目前,諸多城市的新建小區居民住戶生活用水用電用氣,大都執行一戶一表使用。分別由城市的水務公司、供電公司、燃氣企業按照統一定價(一市一策)、統一抄表、統一收費。但小區內的公共部分如:車庫及路燈照明用電、綠化澆水用水、電梯用電等,則由小區業主按照各戶住宅面積平均分攤計算另行支付。

    想必本設題所指的小區,水電使用尚未執行一戶一表,而是統一由物業管理的水電大表計數後,物業直接與供水、電企業結算繳費。然後再由物業與各家各戶的分表另行計數計費。在這其中,可能也包括公攤水電部分,而導致部分業主誤會物業收取的水電費高出國家定價;當然也不排除個別物業企業從中加價收費,增加住戶開支。

    出現後者情況,小區業主(住戶)可以考慮採取如下辦法進行溝通協調併合法維權:

    1、充分合理行使業主合法的知情權:業主督促業委會(沒業委會的可推舉業主代表)與物業對接,質詢並要求物業定期如實全面公開物業管理費用、代收代管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水電費等的收費、價目、用途、結餘等明細。瞭解具體資料後可以初步判斷物業是否亂收費、多收費等問題。

    2、物業依法依規有義務接受業主的上述質詢並開展管務公開:按道理來說,物業是小區業主花錢請回來的管家,是為業主服務的(現實中確有極少數物業自以為是,不僅不尊重業主,還想方設法盤剝、掠奪、欺壓、打罵業主,這是害群之馬),管家要對自己的管理服務業務負責,也要對業主負責,不能糊里糊塗管理服務,更不能有糊里糊塗的收費賬目。

    3、作為業主,也應該將心比心對待物業,承擔業主的繳費義務。畢竟,物業管理服務需要聘請物管員工、保潔員、綠化工、水電維修工等,這都是需要費用來維持的,而這些費用百分之百來源於業主所繳交的物業等費用。現實生活中,許多小區尚有部分業主拖欠繳費,因而導致物業入不敷出,減少服務專案,降低服務質量,引起按時繳費的業主極大不滿,造成物業與業主矛盾糾紛不斷攀升。出現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當然也包括部分業主本身的問題。

    4、物業與業主的矛盾糾紛需要綜合協調協商才能處理好,互相詆譭甚至敵對,對誰都沒有好處。許多小區為此爭論不休,最後好幾年沒有保潔打掃衛生清運垃圾,衛生狀況惡化;沒有保安護院,經常出現偷盜等治安案件,使小區業主苦不堪言。

    5、如果物業確實在水電費上自主亂提價,業主首先可以派代表或業委會與物業出面協調溝通並責成其改正;其次向有管理權的城區發改物價與房管部門、水電供應企業反映,以求得到他們的重視並出面處理;第三萬全之策是派人與水電供應企業對接,要求小區進行水電一戶一表改造;第四如果上述辦法都收效甚微的情況下,不得已只能考慮撤換小區物業(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業主本身也需要做好因此出現陣痛的準備)。

  • 11 # 無敵臭屁蛋

    要“抗爭”很麻煩,要走很多程式,組建業委委員會,街道辦處提流程,小區投票開除現有物業,對外招聘物業公司。阻力很大的,有些街道和物業是一個隊伍的……

  • 12 # 杏林凡人

    謝邀!現在比較大的樓盤,都有規範的物業,水、電、氣等用都是一戶一表。小的樓盤往往沒有物業,或不規範,水、電等表由物業掌控,使用者到物業去充費。這種情況是把公用部分的費用攤在使用者的費用中,但也有隨意漲價的,依靠掌控水電充費捆綁收取物業費,業主很反感。

    業主可針對這類情況,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交涉,爭取做到一戶一表,確實做不到的,可要求物業把公攤的水、電費用公開,接受業委會監督。對拒不公開、隨意加價的,可向房管局等有門反映,申請監督執行或更換物業。

  • 13 # 歹你慪

    我就不明白,為什麼物業那麼兇,為什麼業主不能換物業,為什麼物業拿了業主的錢不服務業主。物業的不能在業主裡面招員工,為什麼不在業主裡面用選舉的方式讓業主參與物業管理,當地居委會為什麼能和物業能狼狽為奸。我這樣說你們就知道了利益關係了吧?你品你細細品。

  • 14 # 實話基層

    邀請回籤,首先水電氣是社會的資源,是由政府機關所管理酌物質,物業不能亂漲亂規定,物業亂漲的就是衛生,服務,在有管理費,所以各小區的物業管理費不同把居民搞的生活沒有辦法,好多小區居民以拿起了手中權力對資本家的物業公司進行強烈的維權,這樣不安全,所以建議各省市統一規定物業公司的價格,透過這次疫情,人們都知通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才能渡過一切災難,災難過右應該總結經驗找到差距,這次疫情下還是要建立建全國有企業的管理企業,所以公民的吶喊,只有成立公有制的企業才是正道,希望政府能夠在物業管理方面有相應的制度和規則

  • 15 # 自由人953302036

    你們只按水,電錶上的數字,加上國家的定價給錢,最好組織小區業主管委會商量請律師,告物業,開發商為什麼水,電沒有到戶。看問題出在那裡。

  • 16 # 使用者6423606994706

    物業公司只是對小區公共裝置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保養,維護小區秩序及居民正常生活,沒有處罰權,更無執法權。故,物業公司無權停供居民水電。吏不能隨意漲價。

  • 17 # 掘金小社群

    首先電費是不受私人控制的,賣電是需要資質的,不然就是違法。所以物業最多是代收電費不能直接賣電,除非你住的是民房、電費是房東直接給而不是你個人

  • 18 # 李國良209233593

    物業壟斷控制水電是不合理的。因為物業無權壟斷控制水電資源,它是國家和人民的資源。隨意漲價更是違法的。這樣的物業應該立即取替,業主委員會在社群居委會領導下自行管理。

  • 19 # 昊龍大帝

    怎麼可能,我怎麼現在感覺這個關於物業問題的問答,是在挑起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現在沒有黑社會了,最簡單你覺得不合理就不交,有人威脅就報警,沒有人敢停水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有人說一到了30歲就很難愛上一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