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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琳琅閣貓兔

    是的,我現在對男生也沒有那種崇拜的感覺了。

    不是因為性冷淡,也不是因為見多了沒感覺。

    曾經我也會為了心裡喜歡的男生,拼命變得好看。

    為了讓面板變好,每天10半就逼自己上床睡覺,

    就算翻來覆去睡不著,這樣生生戒掉多年熬夜的習慣。

    為了不上火導致長痘,戒掉所有辣的和油膩的食品,

    跟同學出門吃飯,我從來不碰任何一點傳言有損面板的。

    為了變白,一年365天都全身硬防曬出門,

    堅持了兩年,才終於讓天生黑皮的自己變白了一點。

    努力學化妝、學穿搭,但其實我的學費是貸款的,

    還要申請助學金做生活費,初中開始就經常做各種兼職,

    家境並不好,但是也會買便宜的自己試著用,為此也爛過臉。

    我也會為了配上他努力做個學霸,提高自己對成績的要求。

    我還要戰勝內心的自卑,才敢跟他講話,逼自己變得更加自信和融入集體,

    於是我大學當了班長,大三做了社團的主任,在學校的模特比賽拿了冠軍。

    那幾年,在朋友面前每次一提到他,

    我都秒變星星眼,十足像個無腦追星的花痴。

    就像男生,遇到自己愛慕的女生,日思夜想時一樣。

    這份感情的後來,是我試著表了白,對方感到很驚訝。

    我們兩人成為了朋友,我開始慢慢走進曾經的偶像,瞭解一個真正的他。

    開始發現他真實性格並不是原本理想中的那樣,雖然不至於很幻滅,

    但開始發現他也只是一個平平無奇的人。

    所以當拋開崇拜或者愛慕的濾鏡後,喜歡會剩下什麼呢?

    可能什麼都沒剩下,只有些許回憶。

    後來可能自己都忘了自己還喜歡過這麼一個人,

    等到誰再問起的時候,只會笑說一句:早就不記得了。

    往後再遇到令人愛慕的人,往往就被自己曾經的感悟削掉一半的感覺。

    再細想從前做過的那些努力都沒有意義了嗎?也不是。

    至少我知道了愛情不光要靠外貌吸引,還要兩個人一起共擔風雨,始終心心相印。

    這實在是有點難,所以,剩下的愛慕就都被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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