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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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歌的行板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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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縷清風37176513
你只說簽了8年合同,沒說你用了五年交了幾年房費,如果你五年來從未拖欠過房費,那就拿著合同去告他,如果你欠了房費,趕緊找地方搬家,別瞎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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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零距離廚房
謝謝劇友邀請!回答這個問題很簡單,如果你在承租期間,與房東保持了正常合同關係,也正常履行了合同的約定義務,自己沒有違反合同條約,房東這樣做肯定是不對的。即或是約定的8年滿了,你都享有優先權,假設你不續租,房東才會考慮別人,這就是合同精神。針對你單方面的說詞,旁觀者也不變分辨你們的是非。如果是你的種種原因,那就只有認了,重新尋去找新的房東。如果不是你的原因,可以透過司法程式解決糾紛以及合同的爭議。但話又說回來打官司也需要成本,往往是贏了面子,輸了金錢,建議你協調和談才是為人之本。按常理,房東有奶就是娘,租給誰不是租?懷疑你們合同期間肯定有不和諧的音符!所以,自己的事只有自己知道,也只有自己權衡利與弊和做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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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塔塔哈拉
你家與房東簽了一份八年合同,才租五年,房東又與別人籤合同了。我是這麼認為的,雖然,你們籤八年,但是,你是一年一交扻,你家肯定不是一次性交八年的錢,這樣的情況下,合同只能說是承認你用八年,但是,如果房東對你家有想法,一年到期後,在不收你家房租,這就是和你家終止合同意願。如果你家是一次性交八年租金,房東不可能有權在往出出租房子!
房東違約,不用理會,如果打官司,除了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以外,要求合同必須履行完畢,法院一定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