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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亂彈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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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胖子爸爸
這首先得看你的動機是什麼,只要不是發表,就不算抄襲,如果你要是以你的名義發表的話,不論你的摘抄誰的,都會是抄襲的,是侵權的,因為那是他們嘔心瀝血的結果,而你沒有付出任何心血,就把他們變為己有,試問,如果是你自己的做品這樣,你會不會生氣,會不會難受呢。
那麼什麼樣的抄襲不是侵權呢,就是當你寫文章的時候,需要借用他人已寫過的文章的時候,你需要在前面標註上作者的姓名和摘要出處,這種行為,叫做引用,不叫侵權。另一種在學術研討上,將他人的作品拿出來,當做例子,同樣也是說明作品的作者和出處的時候,不叫侵權。
例如:我最喜歡的一首詩是李清照的《夏日絕句》,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這首詩涵蓋了李清照對自己丈夫和朝廷不抵抗政策的憤恨~~~~等等。這樣就是引用,不是抄襲。但是你引用的作品絕對不能超過你本身作品的20%—30%,因為這樣的話,你的作品會變成他的作品,就沒有你自己的觀點了。
第一種原因是粉絲會舉報;當你的粉絲看到你的作品被標上了別人的名字,或者別人的作品裡面大部分的內容是你的內容時候,你的粉絲告知了你,你便可以找到證據投訴;
第二種原因是網際網路平臺演算法稽核機制;當你在上傳某一篇文章的時候,平臺機器會將你的的作品資料化,與其他平臺的作品的資料進行類似對比,當你的文章的資料在某一塊與其他的作品的資料高度重合的時候,機器就會判定你抄襲。那麼在咱們的眼裡,一個字是一個字,但是在機器的眼裡,這些字就是一個符號,而機器在檢測符號的時候,就等同於我們在看文章的時候,他隨便不會看裡面的意思,也不知道你是否是引用還是單純的搬運抄襲,他只是在判定,你的這個符號與其他機器的符號在連貫度上是否一致,如果一致,並且在總字數的百分比上比重一致的時候,你就會被判定為抄襲。
其實說以前道一萬,總的來說,你是否構成侵權,就是看你的抄襲動機是什麼,你的做法是什麼,如果你是在幫他宣傳他的做品,並且告訴人們,這是他的作品的時候,這種情況就不是侵權,如果你單單純純就是想佔為己有的話,大篇幅的搬運過來,那麼這種情況下,你就已經構成了侵權,所以說,怎麼用在你,在心。
其實抄襲之後的後果不是在於法律的執行,更多的,是在於良心的譴責,因為你害怕別人知道,所以你不能說,也不敢說,只能自己憋在心裡,這種情況,要比法律制裁更加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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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布衣田郎
對於從事研究與寫作的人來說,不僅摘抄建國初期大型刊物的作品是侵權,是抄襲,就是摘抄任何時代的任何作者的著作也是抄襲與侵權的問題。這是因為對於作家與研究者來說,最重要的是,作品要有獨創性,最低的也要有自己獨立的敘述性與表達性,以及有區別於他人的價值性。當然,如果在摘抄的過程當中,作者的內容是主,是用來說明自己的相關觀點的,又在自己的文末註明了出處,那就沒有“侵權”與抄襲之嫌,否則就不大好定論了,當是抄襲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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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一問題,我們當從不同角度思考。
一、中國現行著作權法規定,作品保護年限為作者發表之日至作者去逝50年。建園初期發表的作品,大多還應在保護期限。受法律保護。
五、對於已不在保護期的作品,我們也不能隨意改動。即作品的完整性是受保護的,且不設時限。
六、對於作品,不管名家或是常人,一樣受到保護,亨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