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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萌萌噠快樂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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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翔的魚
這個問題要考慮的方面很多,具體怎麼分,要父母兩個商量好。
首先,孩子的年齡,孩子大的,可以按照孩子意願來分,孩子小的,還需要媽媽照顧的,最好就分給媽媽,沒看到哪個男人在照顧孩子上比媽媽細心。
第二,要考慮經濟條件,孩子撫養費怎麼安排,誰負責出這個錢。
第三,孩子歸哪邊,負責人能不能承擔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能不能照顧好孩子,總不能爭取到撫養權就不管孩子。
孩子的身心健康都要同時考慮,這些別人都不能給你提意見的,要按照你的實際情況,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去考慮,兩人好好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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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葉子
現在沒離就在想想,中國的父母孩子要什麼都可以給,離了婚對孩子多少還是會受打擊的,對孩子以後的生活會有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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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梁電影剪輯
如果你有這個經濟能力,可以四個都要,只要孩子同意,對方無意見。如果沒有這個經濟能力,最好走法律程式,判給你哪個你養哪個,如果實在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不想養,就和物件商量,協商解決。協商不行,就只能走法律程式了,總之方法有很多。看你自己情況和想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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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努力的小毛
作為一個媽媽,有幾個孩子我都全要,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養,也就苦幾年,想想吧,回頭孩子長大了,自己可不得享清福了,讓孩子爸後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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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媽媽開心點
一、在離婚撫養權官司中,法院判決的原則是什麼?
最大原則就是“有利於子女的成長”。法院會根據離婚雙方提供的證據,來判斷孩子跟隨誰更有利。
孩子2歲以內,除非母親一方有疾病或重大過失,在不主動放棄撫養權的情況下,基本判給母親一方;
孩子2歲以上,誰撫養更有利,判給誰;
10歲以後孩子的意願很重要,建議提前做好溝通。
二、誰撫養對子女更有利。這個“有利”要怎麼具體理解呢?
如果你經濟條件太差,0收入,也沒有掙錢的能力,甚至還有欠債,和對方經濟差距太大,當然是無法承擔撫養孩子需要的。
對於法院來說,畢竟要求當事人經濟條件“及格”,而在目前經濟發展狀況、社會保障程度來說,要想“及格”還是不難的。
在當事人雙方經濟條件都“及格”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不會對其收入、居住等物質條件做進一步的比較。
而孩子在離婚前跟哪一方生活時間較長,離婚後他的居所、學校等生活環境會不會巨大變化,都是考慮在“有利”這個範疇之內的。
以上是律師解釋的關於法律對撫養權判別的一般規定。
至於題主這樣,4個孩子,是要全部由一方撫養還是分開撫養,需要當事人雙方根據離婚後自身的情況,結合孩子的一件,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
如果想分開撫養,一般法院慣例是“同性別”原則,即女兒給媽媽,兒子給爸爸。
回覆列表
一個人帶4個孩子,困難點在於:去工作賺錢養孩子的話,誰來帶孩子?你家裡老人能帶嗎?家裡老人不帶的話你有錢請保姆嗎?你不工作沒錢養孩子。老公願意給撫養費的話,壓力小一點。孩子有高質量的陪伴和教育很重要。離婚後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也很多,前提是女人得有點家底,有能力養自己。男女雙方就算不在一起生活,定期一起帶孩子出去玩,給孩子足夠的關心就行。不做夫妻做朋友一起帶孩子,和睦相處,孩子心裡就不會受到多少影響。做不到的話,後面問題會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