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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案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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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寧賣房的學哥
出租房子最不放心的就是租客會損壞東西了,同樣的傢俱自己用能用十幾年,而給租客用可能只有幾個月。損壞有自然損壞、人為損壞2種,處理的方式是不同的。租客損壞東西怎麼處理呢?
方法/步驟
自然損壞:
凡是物品都有壽命,房子也有,隨著時間的推移,房子會老化、漏水、牆面油漆剝落、開裂、電線水管老化、電器不工作,對於這些損壞,可與房東商量,房東負責維修、更換。
故意損壞物品的處理:
有些租客不愛惜租房內的物品,以為已經交了房租,就隨意破壞物品,這些應該由租客負責賠償。比如:孩子在牆壁上亂塗亂畫,造成牆壁汙染;租客故意損壞空調、電視.......
在合同中約定賠償方式:
在租房合同中,要明確自然損壞、人為損壞的賠償方式,如果發現租客損壞物品,可要求租客賠償或修理。
保留髮票、照片等證據:
在出租房子交接時,可拍一下實物的完好圖片;保留電器的購買發票,在以後的修理中也要儲存修理發票。這樣,便於物品損壞後確定租客賠償的金額。
收取一定的押金:
在租房市場中,通常會收一個月的押金,作為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物品修理的抵押,如果租客半途悄悄搬走,這個費用一定要收取。
報警處理:
租客來來往往,有時一不當心就會遇見一個不講道理的租客,嚴重的甚至故意損壞房內設施,房間內的垃圾堆成了山,此時房東就不宜太軟弱;此時,可作報警處理,藉助警察的幫忙,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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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鍋鏟小劇場
這點我給大家分享一下,因為我自己也是在外面租房子住咱們第一次給房東簽訂合同的時候合同上就會有,房間的物品以及數量數量,還有那個,新壞程度,主要是跟房東簽訂了租房協議,協議上面有呢,就必須遵守那個協議,如果說咱們損害了冰箱啊,電視啊,洗衣機啊,就要去給那個房東去賠償的,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如果有不同意見的話,咱們可以一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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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外丫頭
如果是人為損壞的話 且是新置辦的物品 跟使用不當脫離不了關係 仔細閱讀簽訂的合同法律條定 再和房東協商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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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武漢三鎮新房二手
租房期間人為損毀是要索賠的,自然損毀可以業主承擔。只要確定好是屬於哪種情況造成。比如燈泡長時間使用燒了,冰箱空調沒有坲了,地板有自然磨損退色了等等可以歸為自然磨損業主來修,如果是水龍頭忘記關造成地板泡水了,使用大功率電器導致線路燒壞,因為個人操作不當造成損失都屬於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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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貝找房
自然老化的應房東出錢,人為搞壞的租客出。
【租賃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 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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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努力奮鬥66
要具體情況具體対待,不能一概而論,如傢俱人為的損壞是要賠的,如開膠,合頁鏽蝕這就不應該賠。在租房子的時候把這些都寫明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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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灣區小凱
而你所說的關係是合同法律關係(即房東與承租人的出租關係,承租人與你的轉租關係),在本案中並不能優先適用。
前兩年租房,孩子高考前房東非要騰房,請求無果無奈搬離。即便如此也找了清潔工進行全面清理,交鑰匙時房主說一個浴霸燈不亮,要賠。我解釋說日常用品有使用壽命,如果燈泡碎了,我有責任,不用說我肯定換新的,但它到期自然就喪失功能了……但房主不聽非要賠。不願與此等人糾纏,便按市價給付,結果房主又說她不會安裝,要找人裝還需工錢,又訛。不就幾十塊錢嘛!權當丟了。
朋友們,像這種究竟該不該賠?
回覆列表
出租房的東西壞了,房屋租賃合同內也應有相關約定,哪些損壞由誰來維修。如果沒有約定,根據上述情況或與房東協商解決。
1、出租房屋內固有的基礎設施裝置,如牆壁開裂、上水管爆裂、下水非人為原因堵塞或設計不合理導致堵塞,屋內吊頂損壞、屋門變形、門窗玻璃非人為原因損失等屬於房東進行維修。
2、其它電器裝置,進入前應雙方在場檢查其良好性,確保正常使用後,與租戶簽訂交接清單,約定今後維修由誰維修。如租戶進入使用一個月內非人為原因損壞,應由房東進行維修。我們租房購買的主要是服務,裝置也屬於服務範圍,應有一定時間的維護期及保用期。
3、房屋修繕
為保證租賃期間房屋一直處於安全和適用的狀態,雙方應對租賃期間房屋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的維修責任加以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另外房屋租賃注意事項有:
1、承租房屋家電、傢俱清點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家電、傢俱等,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俱的完好程度等,然後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註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後,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
2、認真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租房者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規定的條款,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租賃用途、租賃期限、修繕責任、變更與解除合同、簽訂轉租、違約責任等條款,租賃雙方要協商一致,以免在日後租房過程中產生爭執,引發不必要的煩惱。
3、物業雜費等合同附件寫清楚
租賃雙方達成協議,除了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之外,對於房屋內的裝置、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並且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