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找了物件,他當時條件不好,這女的是黑龍江跑出來的,女的說婚姻不幸福,還沒有離婚,就這樣兩個人沒有登記就同居了,並且有了孩子,孩子目前上學了,三年前,這女的無緣無故下落不明,以前也是動不動就走了,過段時間自己又回來了,我這朋友最近處了物件,想和原來同居女友解除關係,她該如何做??諮詢了律師,律師說不用管前同居女友,是這樣嗎???
回覆列表
-
1 # 淼百事通
-
2 # 似若水無形
沒有什麼關係需要解除的,需要處理的就是雙方的財產問題,以及小孩的撫養向題。這個女的有了孩子也沒提過要結婚麼,還不時的出走,這個女的有很大的問題,這個女的目的和動機很不簡單。
-
3 # 楊蓓律師
↑ 點選關注西安律師楊蓓,方便隨時諮詢和了解法律小常識。對於同居關係,自行分開即可,同居關係不同於婚姻關係,婚姻關係需要透過法院或婚姻登記機關才能解除。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孩子撫養權歸屬,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那麼可以透過訴訟解決。
蟹妖!
案例中
女方涉及重婚同居
一、什麼是非法同居1、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係。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關係。3、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4、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此種情況建議溝通協商處理,如果處理不當,或者女方不滿意協商結果也是可以提起訴訟的
因為有孩子,所以要協商撫養權問題。如為女方撫養則男方需提供撫養費
三、非法同居如何處罰
1、離婚後,雙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後,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係。
2、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經查證確屬非法同居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3、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財產的,可按繼承法第14條規定,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4、對於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等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5、非法同居的處罰一般是不會有的,既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那就是非婚同居,現在也不說是非法同居。
6、非婚同居期間生的小孩需繳納社會撫養費。
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