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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秀姑,綽號小白菜.

    楊乃武與小白菜,是清末四大疑案之一。他們倆被冤判為通姦殺夫罪,在牢獄裡受盡折磨。此案在當時影響甚大,甚至驚動了朝廷。在經過幾次審查後,終於還給了他們清白,但他們的悲慘遭遇不經讓人唏噓。

    楊乃武,浙江省餘杭縣人,家世以種桑養蠶為業,性格耿直,曾中鄉試舉人,人稱“楊二先生”。葛畢氏(即畢秀姑,綽號小白菜)為葛家童養媳,長得白皙秀麗;因穿綠衣白褲,人稱“小白菜”。楊乃武教畢秀姑識字,兩人過從甚密,於是街坊有“羊吃白菜”的流言。畢秀姑的丈夫葛品連有流火宿症。1873年,葛品連舊病復發。同年10月初9,葛品連暴斃,驗屍認為是砒霜毒殺,知縣劉錫彤認為是楊乃武所殺,曾對他進行三次杖打,楊乃武一度昏死,拒不畫供。劉錫彤將供詞“死者口鼻流血”改為“七孔流血”,並將楊乃武解送杭州府。因早年楊乃武曾告發劉錫彤犯法,所以劉錫彤一直對楊乃武懷恨在心,要屈打成招。在杭州知府陳魯的嚴刑逼供下,楊乃武最終抗不過,供認是他給的毒藥。陳魯以通姦殺夫之罪判決“楊乃武斬立決,葛畢氏凌遲處死”。楊家不服,到杭州喊冤告狀。楊乃武的姐姐楊淑英曾在夏同善家做過保姆,透過夏同善與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獄林文忠將案卷送至軍機大臣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翁同龢手裡,認為疑點重重。後慈禧太后下旨,刑部令浙江巡撫楊昌濬重新審訊,並遣監察御史王昕私訪民間,得知愛仁堂並無賣砒霜。可惜楊昌濬為保面子和曾參審官員的烏紗帽,竟依仗左宗棠擁兵邊疆之勢,復以“通姦謀命”上奏。清廷委浙江學政胡瑞瀾為欽差大臣,重審此案。但胡對刑法無知,敷衍上諭,劉錫彤又用重金賄賂了胡瑞瀾左右官員,以嚴刑逼供。畢秀姑受不了燒紅銅絲穿乳極刑,再次誣供楊乃武指使殺人。胡瑞瀾以為:“案經反覆推究,供詞僉同,並無濫刑逼供之事。即照本律科斷,楊乃武斬立決,畢秀姑凌遲處死。”監察御史邊保泉彈胡瑞瀾複審草率。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楊淑英陪同詹綵鳳第二次進京,由夏同善引薦,求遍浙江籍在京官員三十餘人。夏同善會同王昕親自上疏,為楊乃武平反。同年十二月十日,《申報》載:“本館近兩日連錄餘杭詹氏都察院奏請敕刑部複審呈稿一紙。此案干係重大。核其大略:‘該縣民葛品連於十月初九被乃武妻畢秀姑加毒斃命,葛品連母疑而告縣,呈內唯畢氏是指。知縣驗勘訊情,擬以舉人楊乃武與畢秀姑通姦,與伊夫構嫌,因辦毒藥使該氏毒死其夫。’”《申報》亦登出,楊淑英上都察院的狀紙與都察院所公佈的版本有所不同,例如少了“屈打成招”的詞語。光緒二年(1876年),刑部尚書桑春榮親審此案,開棺重新驗屍。在刑部任職六十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錄》說法,證實葛品連並非毒發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頭表面發黴。光緒三年二月,震驚朝野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宣告終結,楊乃武與畢秀姑獲無罪出獄;但因在獄中多次被嚴刑對待,已一身傷殘,而且連功名也不能恢復。而胡瑞瀾、楊昌濬以下三十多名官員則撤職查辦,大都是出身湘軍的“兩湖派”將領,使得左宗棠的“兩湖派”勢力受到嚴重打擊。在此事上,上海的新聞報章《申報》,連續報道此案,矛盾直指朝廷官官相護,欺上瞞下,引來民間輿論、浙江鄉紳以及浙江籍官員對楊乃武的同情,由於楊昌濬涉嫌包庇下屬,欺壓浙江鄉紳,故不少浙江籍官員為楊乃武奔走,希望可以為楊乃武翻案。同時亦驚動兩宮太后與恭親王奕訢,下令重審此案。楊乃武晚年以植桑養蠶度過餘生,1914年9月患瘡疽,不治身死。畢秀姑回到餘杭,出家為尼,法名“慧定”,卒於19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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