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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吳下阿萌

    當你認為你愛的那個人光芒萬丈之時,你就已經失去了自我,黯淡的只有你自己。

    不知道題主是和所謂“愛的人”已經在一起,還是在追求中,無論怎樣,你所愛的人不應該是“神”,也不應該被“神化”,所有給予對方光環的行為,都會反襯出你在這一段關係中的卑微與不平等。

    我常和向我諮詢的人說:“如果你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告訴他/她,你喜歡ta,你欣賞ta,然後以朋友的方式去對待ta,偶爾聯絡一下,一起吃個飯敘敘舊,聊聊生活裡的雞毛蒜皮,不給對方任何的壓力。這才是對待喜歡的人,愛的人的正確方式。”

    我相信,對方如果知道你覺得ta光芒萬丈之時,ta也會有壓力,會有包袱,甚至可能會因為你的讚美而順水推舟,在你面前樹立起自己“光芒萬丈”的人設,此後你們之間的距離變得越來越遠。

    很多人為了一段感情,沒有了原則和底線,只會靠“舔”對方來博得對方的憐憫和關注,以這種方式來換取對方的喜歡和關注,悲哀的還是自己。

    良藥苦口,忠言逆耳,好聽的話並不一定是真話。做一個有底線有原則,不卑不亢的人,努力提升自己,讓自己變得“光芒萬丈”,才是你需要去做的。

    希望你永遠不會“黯淡”。

  • 2 # 抹香鯨奶茶

    以前有這樣一個話題“是你的喜歡讓他特別了”,

    在這下面有這樣一個回答“為什麼非要執著一定是要是他呢?是別人也可以,他不特別,是你的喜歡讓他特別了,他在別人眼裡也就是泛泛之人”

    我覺得拿到這道題下也依舊如此。

    夜空的億萬星辰裡,我們總會覺得自己的那顆星星永遠都是最亮的。

    他在你的心裡無可替代,皆是因為你的喜歡。

    我們總是覺得自己喜歡的那個人有千萬般的好,有說不完的優點,總覺得他笑起來好看,皺眉的時候也好看,總之一切一切都好看。

    也許你認為他在發光,照亮了你的人生,而實際上,是你眼裡的光才讓他在你的視線中耀眼奪目,真正可貴的是你那份獨一無二的愛意。

    不是他突然黯淡了,而是他不值得你再愛了

  • 3 # 法緣石

    這個嘛,首先要明確一點,人是複雜的、事是多方面多角度的。如果你站在這個基礎上看問題,可能就沒那麼多人設崩塌的事情了。比如說我認識的一個人,他絕對是某方面業務的帶頭人,在同僚圈裡無人能及。但是,他的缺點是好色。見到好一點的女人,那個嬉皮笑臉呀,管不住自己。我們幾個朋友多次勸誡,不要為此而耽誤了前程。稍有鬆動,壞了!弄得家裡不停地打架,甚至打到單位裡了。怎麼辦?上級單位給了個處分,降級使用。經過將近十年的努力才又嶄露頭角。你說他孬吧,那業務無可挑剔。所以我們要多方面多角度地去看一個人,使用時需注意他的缺點,儘可能不讓他有犯錯誤的機會。看人家的優點,是為了使用他;看人家的缺點,是為了防範他。

  • 4 # 小鑫情感語錄

    有時候真的希望你在,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希望。我呢,19年你在的地方我都在,直到後來你的訊息不再見了,我也不甘心

  • 5 # 永香陳醋邢佳鑫

    變了,滿嘴髒話,還說謊,我不喜歡管別人太嚴,但有些事無意之中知道有些事了,我忽然很害怕,她有一天會把我賣了,原則的問題

  • 6 # 熊二127714408

    那你應該讀讀劉慈欣的《三體》2死亡永生,所有的一切,都是曇花一現。所以對於人類來說: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領風騷數百年。

    最典型的就是明星,就紅那麼幾年。上大學時,張信哲多紅啊,他的歌到處放,現在無聲無息了。

  • 7 # 果果媽的生活vlog

    喜歡你就對你熱情,不喜歡你就對你越來越冷淡,這是很正常的!因為人的內心都是複雜的,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分開咯,不喜歡還呆在一起,那就沒有意思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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