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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跳過兩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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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王不在小
當然不合理,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或者透過12345市長熱線來投訴,企業都有信用制度的,我已經試過了覺得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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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itAnt
不合理,但很多企業規定沒有請假才算全勤,這就是安排的加班,你請假不來,就沒有全勤獎,我見過最狠的一家,一年發一次全勤獎,就是這一年裡沒有請過假的人才有,全廠幾百人只有一個人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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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英英vlog
全體成員應該向領導反應看看,先聽領導的迴應。對於不合理的要求沒有人提,領導也就預設這樣一貫的規定。很多事情也是需要靠大家一起努力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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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滇南阿念
題主提的這個問題是不是表達得不是很清楚,現在的工廠大多都是按勞動法的,就拿深圳來說,22天制,5天8小時,也就是說你想拿到公司的全勤獎,你必須要上滿22天的,當然這個22天是每個禮拜的禮拜一到禮拜五,打個比方說,你從1號上到22號,是有22天的出勤了,但是這樣並不是你就可以拿到公司的全勤獎。比如說從23號到30號。你如果是在請假,要麼就是曠工。那麼你一樣是拿不到的。因為這中途有一個禮拜一到禮拜五中的任何一天你都拿不到。所以你提這個問題之前。你應該告訴大家。在這個月裡。你有沒有從禮拜一到禮拜五沒有哪一天是不上班的?或者是中途有遲到或者早退的,如果你在一個月裡,從禮拜一到禮拜五,你每天都上班。並沒有遲到和早退,只是禮拜六和禮拜天裡,你中途休息了兩天。如果公司不給全勤獎,那麼這個絕對是不合理的。如果說從禮拜一到禮拜五,每個禮拜你都在上班。雖然說達到了22天。但是如果你有那麼一次遲到或者早退。那麼也有可能是拿不到全勤獎的。因為有些公司他就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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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閒來無事戲烽火
可以要求加班費,多出來的天數按照雙倍申請。不同意就去仲裁,一告一個準。現在別的工作難找,工廠工作一大把,拿著這些錢再換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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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寒夜飄雪
你的問題:工廠上班22天制,你上了28天,卻還沒有全勤獎,是否合理?
那麼我先說一下全勤獎的定義;全勤獎,在勞動法裡面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它是每個公司自己設立的,是為了管理遲到,曠工,早退,無故請假等現象,和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工作效率而制定的一個激勵制度、福利制度。那麼通俗的小結一下如下:
①這個事兒,法律沒有規定,不管有沒有發?怎麼發?發多少?除非寫進勞動合同,否則,法律不管;
②這個事兒,是公司定的,公司說了算,而且每個公司都可能定的不一樣,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那麼,問題的關鍵來了,你們公司有沒有設立全勤獎?具體怎麼規定的?是寫進了勞動合同裡面了,還是隻是口頭承諾?之前是怎麼執行的?這個我不知道,那麼我先說一下我們的全勤獎制度:
(1)我們是小公司,單休,所以一個月休息4天,統一規定週日休息(因為週日客戶也不忙,),一個月之內,不請假,不遲到,不早退,就有全勤獎。
(2)可以調休,但是要提前說,比如週六有事,要休息一天,週日上班,提前說了,並且公司根據工作情況同意了,就可以調換,並且還有全勤獎。
(3)請假,如果週一請假了,週日上班補回來可以嗎?公司根據工作工作情況同意了,不扣工資,但是沒有全勤獎,因為請假是事實;
為什麼要提前說?為什麼要公司同意?因為公司不是計較這點兒全勤獎的錢,而是要考慮工作的情況和程序;忙的時候你不在,請假了,閒的時候你來補班了,這個是不行,都要這樣,公司就亂了。
那麼再說回你的情況,是否符合跟你們工廠的全勤獎制度,比如遲到了嗎?早退了嗎?不上班的兩天是廠裡規定的休息日嗎?大概的情況不外乎以下幾種:
①你們廠就沒有全勤獎的明確規定,給不給完全看領導或者老闆的心情;那就沒有辦法了,算你點子背。
②有規定,但是你不符合規定;比如,你是上班了28天,但是沒上班的兩天就是不能請假,這個也無話可說,因為制度是人家定的,先把制度弄清楚吧;
③有規定,你又符合規定,但是就是沒有給;這種情況就比較火大了,但是就算火大也要理智處理,可以向你的領導或者老闆提出申請,不過要注意老闆心情,注意場合,注意你的說話態度,具備天時地利人和,才能成事;處理好了,就算這次沒有給你,至少下次也會給你,或者老闆會想辦法給你在其他地方補上,處理不好,有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因為:
不管中國的社會還是職場,都講究和遵循—情——理——法,情為基礎,理為本,法為末,就算你符合規定,就算你有理,但是前面還有個“情”字,何謂情,心情,人情,情面;如果為了一點全勤獎,不顧情面,不講人情,壞了心情,那麼,就算是得到了也不算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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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 不合理的 應當有全勤獎和 加班費用 因為工人也要生活 一家好的公司就應當給自己員工福利待遇 只有這樣工人才會開心的上班 為公司帶來更好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