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生物演化學界的傑出人物,拉馬克和達爾文對打擊神創論和促進近代演化思想的傳播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儘管他們的學說都被證明有或多或少的不足,但在那個遺傳定律尚不明瞭的時代,他們能夠摒棄主流神創論和物種不變論,堅持用實踐和思考尋找真理,這種科學精神是我們後人最需要學習的。我相信演化論在現代社會和將來都將煥發出不朽的光芒。
歷史上第一個提出比較完整的進化學說的是法國的博物學家拉馬克,拉馬克進化學說認為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是生物進化的主要原因,
1、拉馬克進化學說的要點:
①生物都不是神造的,是更古老的生物進化來的。物種是可變的.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的種都是由其他物種演變而來,而不是神創造的。
②生物是從低等向高等進化的。
④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這是拉馬克論述進化原因的兩條著名法則.用進廢退即經常使用的器官發達,不使用就退化.獲得性遺傳是環境引起或由於廢退化引起的變化是可遺傳的。
達爾文進化論的要點:
(1)生物界與生物界、生物界與自然環境之間普遍存在著生存鬥爭,這些鬥爭的結果導致大量生物個體被淘汰,使生物個體維持相對穩定的數量。
(2)生物界普遍存在著變異。
(3)變異和生存鬥爭導致自然選擇。由於個體存在著差異,在生存鬥爭中,那些具有有利變異的個體將有更多機會儲存下來並繁衍自己的後代,反之則容易被淘汰。自然界的這種留優汰劣的作用就是自然選擇。
(4)被儲存下來的個體將其特徵遺傳給下一代。
拉馬克堅持物種可變論和進化等級說,並且不承認物種的存在與物種滅絕,其提出的用進廢退和獲得性狀遺傳理論在經過被接受、被摒棄、再被接受後,至今仍飽受爭議。
達爾文透過對生物在家養條件下和在自然條件下變異現象的研究,在拉馬克等前人演化學說的基礎上提出了偉大的自然選擇定律,辨析了變異與遺傳的關係,認為物種單起源,並且承認物種的存在與物種滅絕。
拉馬克與達爾文演化理論的比較
1/演化的概念及方向
拉馬克的進化等級說認為,一切生物在演化中都遵循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等到高等的規律,這似乎與我們的所見所聞相吻合,例如所有生命都起源於最簡單的生物——單細胞生物。但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對拉馬克的觀點提出了質疑。他指出,許多最低等物種(如浸液小蟲)在上億年間既沒有發生太大變化,也沒有被高等物種取代,其原因是自然選擇保留的是在複雜生活中對生物有利的變異,而並非一定是高等的變異。達爾文將演化定義為生物在形態、生理和行為上發生的世代之間十分緩慢、可遺傳的變化(descentwithmodification),即區分於進化的是,演化是沒有方向的。
自然界沒有從低等到高等和從簡單到複雜進化的必然規律,特定物種在特定時期所表現出的進化不能作為生物演化的普遍規律或常例。有大量證據表明,在許多情形下,生物的某些特徵還會從複雜演化到簡單,甚至長期保持不變。
2/生命的起源問題
在拉馬克看來,生命是多起源的;而達爾文認為,地球上的生命最初是從一個地方,由一個祖先演化而來的,因為今日的物種分佈不能用各地的物理條件的差別來解釋(澳洲與南美洲生活條件幾乎相同,如果那裡的物種均是獨立演化的,就應該有非常相像的物種,但兩地完全沒有同種的哺乳動物)。因此達爾文將演化圖畫成一個樹狀的結構。
現代生物科技的發展有力地佐證了達爾文的觀點。儘管難以置信,但從所有生物共享的一套遺傳密碼子,到ATP這一公有的直接能源物質,種種證據表明我們和世上的所有生物很可能來自於一個祖先。
達爾文將演化圖畫成一個樹狀結構,這表明世上所有生物擁有一個共同的祖先。
3/變異產生與適者生存的先後順序
在拉馬克理論中,變異與適者是同時產生的。環境的改變可能引起生物內在要求的改變,如果新的要求是穩定的、持久的,就會使動物產生新的習性,新的習性會導致器官的使用不同,進而造成器官的改變。且這種改變是可遺傳的,這就是著名的用進廢退和獲得性狀遺傳理論。即變異(特別是有利變異)是由環境引起的,生物為了適應環境會主動進行變異,於是這種生物及其後代就作為適者得以生存。
生物自發變異觀點無法解釋人工選擇現象,比如被一代代選育出來的雞失去了他們祖先飛翔的能力,只能留在地面任人宰割。自然條件下,為了生存,雞絕對不會選擇“主動”產生這樣的變異。這個種群演化為現在的模樣,是人工選育有特定變異(可能極微)品種的結果。
達爾文理論的觀點卻截然不同,他認為變異產生先於適者生存,這裡就觸及到了達爾文演化論的核心——自然選擇[圖1]。生物都有過度繁殖的傾向,同時生物在本性(內因)和外界條件的作用下會發生變異,這些變異雖然十分罕見,但在數量龐大的生物種群中是極為可觀的,之後在自然選擇作用下,適者得以在生存鬥爭中存活並留下後代,從而有利變異世代積累,不利變異被淘汰。但達爾文特別指出,變異分為可遺傳與不可遺傳兩種,只有可遺傳變異才能代代相傳。
4/物種進化與滅絕
拉馬克是不承認物種的存在的,相應的他也不承認滅絕。他認為生物中只存在連續變異的個體而不認為是整個生物種群在自然法則下演化生存。
達爾文則相反,他認為自然選擇的最終結果是新物種(或變種)的產生和舊物種的滅絕。新物種產生的標誌之一就是生殖隔離。在漫長的演化過程中,由於生存鬥爭,許多過渡變種消失了,還有一些分支物種也由於各種原因滅絕了,沒有留下任何後代。
同為生物演化學界的傑出人物,拉馬克和達爾文對打擊神創論和促進近代演化思想的傳播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儘管他們的學說都被證明有或多或少的不足,但在那個遺傳定律尚不明瞭的時代,他們能夠摒棄主流神創論和物種不變論,堅持用實踐和思考尋找真理,這種科學精神是我們後人最需要學習的。我相信演化論在現代社會和將來都將煥發出不朽的光芒。
歷史上第一個提出比較完整的進化學說的是法國的博物學家拉馬克,拉馬克進化學說認為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是生物進化的主要原因,
1、拉馬克進化學說的要點:
①生物都不是神造的,是更古老的生物進化來的。物種是可變的.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的種都是由其他物種演變而來,而不是神創造的。
②生物是從低等向高等進化的。
④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這是拉馬克論述進化原因的兩條著名法則.用進廢退即經常使用的器官發達,不使用就退化.獲得性遺傳是環境引起或由於廢退化引起的變化是可遺傳的。
達爾文進化論的要點:
(1)生物界與生物界、生物界與自然環境之間普遍存在著生存鬥爭,這些鬥爭的結果導致大量生物個體被淘汰,使生物個體維持相對穩定的數量。
(2)生物界普遍存在著變異。
(3)變異和生存鬥爭導致自然選擇。由於個體存在著差異,在生存鬥爭中,那些具有有利變異的個體將有更多機會儲存下來並繁衍自己的後代,反之則容易被淘汰。自然界的這種留優汰劣的作用就是自然選擇。
(4)被儲存下來的個體將其特徵遺傳給下一代。
拉馬克堅持物種可變論和進化等級說,並且不承認物種的存在與物種滅絕,其提出的用進廢退和獲得性狀遺傳理論在經過被接受、被摒棄、再被接受後,至今仍飽受爭議。
達爾文透過對生物在家養條件下和在自然條件下變異現象的研究,在拉馬克等前人演化學說的基礎上提出了偉大的自然選擇定律,辨析了變異與遺傳的關係,認為物種單起源,並且承認物種的存在與物種滅絕。
拉馬克與達爾文演化理論的比較
1/演化的概念及方向
拉馬克的進化等級說認為,一切生物在演化中都遵循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等到高等的規律,這似乎與我們的所見所聞相吻合,例如所有生命都起源於最簡單的生物——單細胞生物。但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對拉馬克的觀點提出了質疑。他指出,許多最低等物種(如浸液小蟲)在上億年間既沒有發生太大變化,也沒有被高等物種取代,其原因是自然選擇保留的是在複雜生活中對生物有利的變異,而並非一定是高等的變異。達爾文將演化定義為生物在形態、生理和行為上發生的世代之間十分緩慢、可遺傳的變化(descentwithmodification),即區分於進化的是,演化是沒有方向的。
自然界沒有從低等到高等和從簡單到複雜進化的必然規律,特定物種在特定時期所表現出的進化不能作為生物演化的普遍規律或常例。有大量證據表明,在許多情形下,生物的某些特徵還會從複雜演化到簡單,甚至長期保持不變。
2/生命的起源問題
在拉馬克看來,生命是多起源的;而達爾文認為,地球上的生命最初是從一個地方,由一個祖先演化而來的,因為今日的物種分佈不能用各地的物理條件的差別來解釋(澳洲與南美洲生活條件幾乎相同,如果那裡的物種均是獨立演化的,就應該有非常相像的物種,但兩地完全沒有同種的哺乳動物)。因此達爾文將演化圖畫成一個樹狀的結構。
現代生物科技的發展有力地佐證了達爾文的觀點。儘管難以置信,但從所有生物共享的一套遺傳密碼子,到ATP這一公有的直接能源物質,種種證據表明我們和世上的所有生物很可能來自於一個祖先。
達爾文將演化圖畫成一個樹狀結構,這表明世上所有生物擁有一個共同的祖先。
3/變異產生與適者生存的先後順序
在拉馬克理論中,變異與適者是同時產生的。環境的改變可能引起生物內在要求的改變,如果新的要求是穩定的、持久的,就會使動物產生新的習性,新的習性會導致器官的使用不同,進而造成器官的改變。且這種改變是可遺傳的,這就是著名的用進廢退和獲得性狀遺傳理論。即變異(特別是有利變異)是由環境引起的,生物為了適應環境會主動進行變異,於是這種生物及其後代就作為適者得以生存。
生物自發變異觀點無法解釋人工選擇現象,比如被一代代選育出來的雞失去了他們祖先飛翔的能力,只能留在地面任人宰割。自然條件下,為了生存,雞絕對不會選擇“主動”產生這樣的變異。這個種群演化為現在的模樣,是人工選育有特定變異(可能極微)品種的結果。
達爾文理論的觀點卻截然不同,他認為變異產生先於適者生存,這裡就觸及到了達爾文演化論的核心——自然選擇[圖1]。生物都有過度繁殖的傾向,同時生物在本性(內因)和外界條件的作用下會發生變異,這些變異雖然十分罕見,但在數量龐大的生物種群中是極為可觀的,之後在自然選擇作用下,適者得以在生存鬥爭中存活並留下後代,從而有利變異世代積累,不利變異被淘汰。但達爾文特別指出,變異分為可遺傳與不可遺傳兩種,只有可遺傳變異才能代代相傳。
4/物種進化與滅絕
拉馬克是不承認物種的存在的,相應的他也不承認滅絕。他認為生物中只存在連續變異的個體而不認為是整個生物種群在自然法則下演化生存。
達爾文則相反,他認為自然選擇的最終結果是新物種(或變種)的產生和舊物種的滅絕。新物種產生的標誌之一就是生殖隔離。在漫長的演化過程中,由於生存鬥爭,許多過渡變種消失了,還有一些分支物種也由於各種原因滅絕了,沒有留下任何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