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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實21991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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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原木子李
我覺得沒有必要,這個組織畢竟是自發組織成立的,而在業主委員會的成員應該已經具備了較強的素質,如果外成立一個監委會的話,說不定會影響團結發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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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忠人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構成一對小區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或者說主和傭的關係,《物權法》有明晰。目前全國住宅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日益凸出,關鍵點是房地產開發公司下屬物業公司統攬了所開發的住宅小區的物管工作,其他有資質的物業公司進不來,小區管理沒有社會化,無招標競爭措施,雖說住戶是業主,倒不如說業主是出錢租物業公司房子的租房人,完全是喧賓奪主,胡作非為的惡勢力,物業公司抓住各住戶難於統一意見,難於統一行動的弊端,任由物業公司主宰門口主。很多小區成立業委會都是流於形式,沒有履行業主職責,更有甚者是業主的“黃金標”,站在物業公司方替物業單位說話,因業委會是烏合之眾,根本起不了維護業主權益之事,所以業主有苦難言啊!要想破解這一難題,必須走政府主導,社會化管理這條道,透過有資質單位的競標,業主監管,合同化格式框架內進行才有可能使小區矛盾降低至最低,服務於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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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登峰造極141
謝謝邀請,其實,小區也分大小,就看它的入住率了,一個成熟的小區,只要有一個物業管理即可,就得要看管理者的水平了,除去修繕交費等工作之外,也要經常去和小區老中青溝通,瞭解他們的需求,組織他們開展一系列的活動,讓居住在小區內的人們生活的有滋有味,其它的還有什麼需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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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獨行60912866
完全沒必要再搞一個監委會,只要業委會財務公開、辦事公開、實心實意為所有業主辦實事就行了,不辦實事,機構再多再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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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ong火炎焱燚
小區設立督委會,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只有業委會是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的。
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是要經過居委會同意,如業委會沒成立,可協調物業很多事情。業主委員會是小區居民的最高權力機構,居委會是政府部門的最基層部門.。
業主委員會是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一個常設的執行機構,執行業主大會的各項決議或業主大會的授權事項。業主委員會是業主自治管理的組織。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限於物業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其職權限制在業主大會所授權的範圍以內,並接受所在地區街道和居委會的指導。
居委會是居民自治管理的基層組織,接受街道一級政府機構的領導。其主要職能是宣傳政府的各項政策,上情下達,並開展各項社群服務、勞動就業、治安管理、調解糾紛、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等一系列工作。
業主委員會和居委會是兩個不同的組織,但是兩者都是為社群業主或居民服務的,服務的內容根據其組織性質的不同而不同。
所以以上資訊表明,成立督委會和不成立沒有大的用,如果你所在小區很複雜,業主委員會都管不了的情況下,另多成立一個督委會監督一下方方面面的事情也是可以的,但那隻屬於你們小區自己的監督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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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屈玉福
對,這個監督小組非常重要,它的組成因素有三個方面,一個是物業管理人員,小區物業委員,其中最關鍵的是,應有主管城市建設的副市長,下設指派的監督驗收人員,三位一體,每年春秋兩季,進行綜合的檢查驗收,市長及下派的驗收指定人員,應有不定期的暗訪,並廣泛徵詢業主的意見,聽取業主的意見和手機圖片等資訊資料,驗證物業的工作,是不是平時和檢查一樣?對於業主新提出的問題,是不是確實著手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目前沒有能力解決的,是不是要做好明確的相關解釋,這樣有利於物業工作的開展,處始物業與業主的關係,向著良性方向發展,相互理解,互相體諒,另外,我覺得小區物業應有資訊聯絡員,經常在小區內巡查巡檢,注意發現問題,及時向物業管理人員反饋相關資訊,拿我們小區為例,有的住戶進行裝修改造,拆除下來的大量的垃圾,堆放在門前,專業清理垃圾的人員,垃圾太多,人家不會管的,如果這些巡檢人員發現以後,物業員馬上與住戶取得聯絡,清除下來的垃圾,你自己限期清除,不然你出費用由物業負責找車清除,這是個非常簡單的工作理念,我們小區的這種情況,卻自放有好幾個月,新年伊始,今年的冬天雪特別大,看到有些物業人員在清除路上的積雪,每每想到他們的勞動付出,頗有些感想,我的個人感覺是,物業工作能做到基本滿意,我就非常情願的交物業費,但平日裡看到有一些現象,還是心存不快,本人認為,要想切實提高物業的服務水平,解決業主拒繳物業費的問題,對於這種老大難問題,一個城市的主管領導至關重要,你有多大的決心和力度?,下面就有多大的起色而改變,建設美麗中國,安居溫馨家園,相信會越來越好,我改變主意了,馬上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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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winner38001萊日方長
這個可因地制宜。小區業委會是經全體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最高權力機構。不管是各方面的問題,都應有全體業主討論透過而付諸解決。關健是能否按照業委會的管理制度,真正為了全體業主的利益去履職盡責。再成立一個監委會的意願是好的,關健是能否真正的發揮作用?如果真的成立,建議由所在社群居委會某位領導牽頭,定期監督檢查,方可真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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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研究生媽媽913
我覺得小區除了除了成立一個業委會,還要成立一個監督委員會更好。在監督委員會的協助下,業委會會把工作做的更好。可以為業主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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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黃修裕
根據現行法規,業主有監督業委會工作的權利,有監督物業服務公司履行服務合同的權利,有監督維修基金和公益收入的權利。業主大會是小區行使民事權利的主體,業主委員會只是它的的執行機構。業主是小區的主人(以人為本是指廣大業主)。實踐中業主的權利沒得到落實,是較為普遍的問題。建立業主監督委員會是一種嘗試。不能讓有不良訴求的人把持業委會,不能讓物業公司獨大,任其操縱小區事物,某地業委會主任貪汙受賄190萬,被判8年有期徒刑,不觸目驚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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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法規,業主有監督業委會工作的權利,有監督物業服務公司履行服務合同的權利,有監督維修基金和公益收入的權利。業主大會是小區行使民事權利的主體,業主委員會只是它的的執行機構。業主是小區的主人(以人為本是指廣大業主)。實踐中業主的權利沒得到落實,是較為普遍的問題。建立業主監督委員會是一種嘗試。不能讓有不良訴求的人把持業委會,不能讓物業公司獨大,任其操縱小區事物,某地業委會主任貪汙受賄190萬,被判8年有期徒刑,不觸目驚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