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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weets5

    你們已經分居滿兩年,那經濟方面,男方這兩年來沒付出過撫養的義務,且你能獨立撫養小孩的,小孩判給你的機率很大。否則的話,要看雙方家庭情況,還有夫妻工作,收入情況來定義咯。

    我作為個過來人,我覺得無論男孩還是女孩,都該判給母親。但有個前提,母親有獨立的工作收入。

    我還覺得,傳統觀念令現代女性很被動,很糾結。

    所以女性更要自強自立。

  • 2 # 老孃舅說事

    你從河北嫁給重慶,這樁婚姻肯定是你倆自己喜歡,否則這麼運,總不是被人販子賣去的吧?其實夫妻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像你的情況,提出離婚二年了和女兒住在孃家。二年期間你和女兒沒有回過家,而你老公也沒有聯絡和看望。從表面上看你已經獨立了,其實你並沒有獨立。你是在依靠你孃家父母在生存,你是父母的女兒,做父母的說不出口罷了。嫁出的姑娘潑出水,如果你孃家有兄嫂和弟媳的話,你肯定住不了二年,這樣的話你父母會很為難。

    你提出離婚,男方肯定不同意。你便帶走女兒回孃家,看起來你是個急性子女人。有事好商量嗎?何必要帶走女兒作要挾。再說你老公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你在哪裡,你有過跟他聯絡嗎?你告訴過他你娘倆住孃家嗎?沒有。沒有叫他到那裡去找,你老公還以為你早就嫁人了呢?說實話,現在農村娶個媳婦這麼難,你這樣一走,不知道你有多狠心。你老公人財二失,唯一的女兒你都不給他留下,說你多狠心就有多狠心,說你無情你真的太無情。我勸你,做人要講良心,儘快把女兒送回去,你老公一家人會感謝你的。這樣也許對你提出的離婚,他們會同意。再說,按照經濟條件,你老公肯定娶的起媳婦養的起孩子。而你現在的生活還得依賴孃家父母,假如你獨立生活,帶個女兒也掙不了錢。從這個角度去分析,如果你老公堅決要孩子扶養權的話,法院是不會判給你的。再說,你年紀輕輕還會生育,帶著個女兒再嫁人也有負面影響,對孩子拖油瓶也不利,如果你老公不要孩子的話,法院也不用判,你要養就養著吧!最後後悔的肯定是你。

  • 3 # 芯玥育兒

    當離婚已經成為必然的話,育有孩子的離婚程式就會多一些章程了。比如雙方都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或者雙方都想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在離婚程式裡就會多出很多條例。

    在這裡說的是如父母雙方都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的話,在雙方都不能協議的情況下,就要按《婚姻法》的條例來規定孩子到底由哪方撫養了。《婚姻法》規定在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下,父母各方才可以爭取撫養權。

    哺乳期或者孩子未滿兩週歲時,如父母離婚,在確保孩子良好發育和成長的情況下,孩子多由母親撫養。本條例是在母親沒有任何傳染病以及其他不利於孩子成長的疾病下,方可撫養孩子。否則撫養權將變更給父親。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週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身心健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另一方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對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該子女的意願。

    另外沾有黃賭毒的一方,在未完全戒除的情況下是不能撫養孩子的。

    在婚姻期間,有過錯的一方(如家暴),不適宜撫養孩子。

    最後,無論孩子跟哪一方生活,父母都要負擔起孩子直至成年的撫養費。這是為人父母最基本的要求。

    別以為孩子沒有判給自己撫養,就不用給撫養費,孩子總有一天會長大,父母總有一天會老。孩子會明辨是非,我們也相信因果。

  • 4 # 法妞問答

    1、 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情況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母親生活的。

    2、 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情況

    第一,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3、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見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 5 # 泗水國朕

    男女雙方離婚,有一個女兒,會判給誰?

    第一種情況下,這個要看你女兒,在你們起訴離婚的時候,如她還沒到2週歲,法院會判給女方。因為一切都以保護子女利益和健康成長的前提下進行判決。

    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或者女方無扶養條件的。不管孩子有沒有2週歲,法院會把孩子判男方。

    孩子已過兩週歲,你們可以協商關於孩子的扶養,如協商不了。法院會根據,看哪一方對孩子成長有利,就判給哪方。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們的女兒已成年。這樣法院會徵求孩子的意願,她願意跟誰,法院到時就會判給誰。

  • 6 # 泰仁律師法律諮詢

    你好!

    我是泰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每年我們律所都會處理上萬起婚姻糾紛問題。影響法院最終判決的因素很多,比如雙方經濟條件怎麼樣?孩子年齡多少?以及孩子意見等都是參考條件。

    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 7 # 429方寸世界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要根據男女雙方經濟條件和離婚原因,確認子女歸誰撫養。法院一般會將女兒判歸女方撫養,如果女兒超過八歲,法院要聽取女兒的意見。

  • 8 # 婚姻保溫站

    根據中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分居兩年,且婚姻關係破裂名存實亡的,單方面可申請離婚。在這裡,你帶著孩子一直住的孃家,期間也沒有來往過,申請離婚的時候就要帶著有關的證據去法院申請離婚。至於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

    1、對於5週歲 孩子,一直跟著母親生活的,如果突然改變了她的生活環境對於她的健康成長明顯是不利的

    2、分居期間,如果男方連最基本對孩子的問候和撫養都沒有履行,法官也是不會把孩子判給對方的。但在這裡我們也不能具體分析 的很清楚, 因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在5週歲的孩子 還沒有自主選擇的能力,,法院也根據雙方的經濟條件綜合考慮。所以,如果你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你就要做好充分的準備,不斷的強大自己。

  • 9 # 東友律師團

    總體來講,對於撫養權的問題,雙方如能協商解決,並考慮孩子的感受,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即使對簿公堂,法院也是要看哪一方的綜合條件對孩子成長最有利。

    一、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原則

    “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有利於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注:我們應著重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去收集相關證據。

    二、不同年齡段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及影響因素

    (一)2週歲以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二)2週歲以上

    1、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注:

    1、可以向法院申請孩子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出庭說明孩子之前的撫養情況。

    2、可以向法院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說明孩子之前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的客觀事實。

    3、對於10週歲以上的子女,應充分聽取子女就撫養權歸屬問題的意見。

  • 10 # 任律說法

    夫妻如果離婚,對於孩子的撫養權首先應當由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

    法院對於孩子撫養權的判斷標準只有一些原則性的規定,需要根據每個家庭的不同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一般情況下兩歲以下的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很大,這主要是因為這樣的孩子比較小,大多需要母乳餵養,所以判給女方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女方有嚴重不能撫養孩子的情況,也有可能判給男方。比如,母親有嚴重的疾病,或者自己生活都無法自理,或者經濟收入嚴重不足等,也有可能會判給男方。

    另外就是對於十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主動聽取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願意跟隨爸爸或者媽媽,那麼法院一般都會按照孩子的意願進行判斷。因為十歲以上的孩子基本上對於人情世故和是非有一個基本的判斷了,所以此時應當尊重孩子的意見。

    那麼對於處在兩歲和十歲之間的這部分孩子法院主要就是考慮哪一方更有利於孩子成長來進行綜合判斷。例如,哪一方的收入更高一些,學歷更高一些,生產生活環境更穩定一些,或者哪一方的老人帶孩子多一些,孩子在哪一方生活所受到的影響會小一些等等,來進行綜合判斷。

    因此,夫妻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我們希望每一對夫妻不要把自己的痛苦帶到孩子身上,對於撫養權的問題,如果能協商,還是協商解決比較好。

  • 11 # 達濟法律

    面對離婚案件,孩子屬於其中受害者,那麼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會怎麼判,分為以下情況:

    (1)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

    (2)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情況是隨母方生活。

    (3)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撫養,應以維護子女利益為前提,綜合考慮父母雙方思想品質、生活作風、文化素質、家庭環境等因素。

  • 12 # 十段搞笑手

    協商不成走法律程式的話,一般會以小孩的生長環境為前提,哺乳期的一般都偏向於媽媽…要是孩子十幾歲了有自己的想法法律也是會尊重孩子本身建議的,其它一般看經濟條件有沒有能力去撫養一個孩子的生活,能不能給以孩子最好的生活條件,包括學習環境…有了經濟條件後看家庭原因,有沒有人照顧好孩子生活起居,有沒有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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