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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房樂美

    何為“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倒按揭”。擁有房屋產權的老年人將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後者在綜合評估後,每月給老人發放固定數額的養老金,老人身故後,由該機構收回房屋進行銷售、出租或拍賣。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升值部分歸該機構所有。

    “以房養老”發展歷程

    2003年,時任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理事長的孟曉蘇首次將“以房養老”這一理念介紹到了中國。

    2006年,全國政協委員、時任建設部科學技術司司長賴明提議對此成立課題組進行調研,選擇大城市做試點。

    2007年,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首次嘗試推出一種叫做“住房自助養老”的創新型“以房養老”模式。

    2011年,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指出,要積極引導企業開發老年食品、老年住宅、“以房養老”等服務市場。

    2013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3]》,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2014年,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自2014年7月1日起到2018年6月30日止,在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部分省的地級市,開展商業保險機構“以房養老”(反向抵押)產品試點。

    自此,“以房養老”在中國落地。

    “以房養老”的國際經驗

    “以房養老”這種模式最早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由美國紐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首先創立,隨後歐洲國家、新加坡等紛紛效仿,並在二十年裡逐步發展成熟,如今在美國最為成熟。

    在美國以房養老模式被稱為“倒按揭”貸款,“倒按揭”發放物件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有三種形式。

    第一種,聯邦住房管理局“有保險”的住房“倒按揭”貸款。這種貸款業務經美國國會認可,形式機動靈活,可供選擇的方式很多。使用者可以儘可能長地生活在自己的住房內,但只在一定期限內按月分期獲得貸款。

    第二種,聯邦住房管理局“無保險”的“倒按揭”貸款。這種貸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戶須作出搬移住房及還貸計劃後才能獲得貸款。

    第三種,放貸者有保險的倒按揭貸款。這種貸款由一般金融機構辦理,貸款物件資格不需政府認可。採用這種方式,發放貸款機構與住戶共同享有住房增值收益,但放貸款機構要求保留住房資產的25%~30%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這樣雖然減少了放貸額度,但有利於住戶對住房增值部分的受益。

    隨著一代獨生子女長大成家和人們觀念的轉變,中國也肯定會像發達國家一樣,“以房養老”的越來越多。

    “以房養老”透過一種房產觀念的轉變,把房產從子女繼承向房產拍賣轉變,可以增加中青年對房產的需求程度,不再依賴於老房單傳的模式。使得在除卻利用房產進行投資這一需求原因外,人們對居住房的需求增加了。

    由“以房養老”衍生而出的新的房地產需求可以成為一劑很好的冷卻劑,對沖現在因為房地產業過度繁榮而造成的供給過剩。

    “以房養老”方式對房地產業的影響

    短期內,這部分新的需求將間接影響房價走勢;未來長期內房地產供給大於需求,造成房價持續回落。

    一方面,“以房養老”模式被人們普遍認可後,當人們看到房屋不但能起到居住、創收作用,還能起到保障未來的功能時,人們對住房的持有熱情就會隨之高漲,短期內勢必帶動房地產的市場需求,從而影響房價的走勢。

    另一方面,未來十幾年裡中國進入老年社會,隨著人口偏於老齡化趨勢的提高,因“以房養老”而儲備的房源最終會持續不斷地被重新釋放。

    因“以房養老”逐漸增多的“老房出租”數量,將增加可出租房源,市場租金會因此降低,進而影響人們的買房意願,這樣就抑制了部分潛在的購房需求,從而對房價過快上升產生影響;同時逐漸增多的“老房出售”數量,也將增加二手房可售房源,部分購房者將轉向購買二手房,從而分流了部分新房的需求,進而影響到未來的房價走勢。

    “以房養老”在中國尚存在一些觀念上和操作中的風險,正如當初計劃生育和住房制度改革一樣,雖然困難重重,但有所行動才能有所改變。“以房養老”在中國勢在必行,而且前景看好,隨著人們觀念的改變,會有更多的人逐漸接受並選擇以房養老;伴著各項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健全與完善,以及國民信用度的提高,該項模式會成為中國解決養老問題、應對老齡化問題的一項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舉措。

  • 2 # 律律法律諮詢APP

    隨著獨生子女們的父母一點一點老去,養老成為個人、家庭和整個社會越來越重要的議題。過去,一家有幾個孩子,子女可以輪流照顧老人,或者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贍養老人的義務分攤到各個子女,壓力減小不少。

    現在年輕人工作生活壓力都很大,用於贍養老人的金錢和時間非常有限,於是有房的老人想到了“以房養老”的辦法。

    2014年7月1日,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也意味著保險版“以房養老”正式開閘。然而,以“房養老保”保險試點三年多來,承保卻不足百人。在武漢,有調查顯示,甚至有99%的子女反對父母“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劃不划算

    75歲的湯先生家住南京市雨花臺區,近期,他和保險公司簽訂相關合同,反向抵押了一套價值100多萬元的房屋,每月可領取5000餘元的養老保險金。這位湯先生是南京首例“以房養老”保險交易。那麼,湯先生和保險公司,到底誰賺了呢?

    對於湯先生來說,雖然房子抵押給了保險公司,但老人可以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自己不但可以繼續住在這個房屋裡,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每個月有5000多元的養老金。

    試想,如果湯先生把房子賣掉,雖然可以獲得100萬元的現錢,但如果在外租一個房子可能要數千元,自己每個月的生活費要幾千元,就算按每個月5000元計算,那100萬元也只能維持16年左右的時間。如果身體患有疾病,開支可能更大。也就是說,湯先生等到90歲之後,生活可能沒著落了。

    全國僅90位老人承保,大多數子女不答應

    從2014年7月到今年7月底,全國只有一家保險公司開展“以房養老”業務,共有65戶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其中無子女家庭32戶,有子女家庭33戶,參保老人平均年齡為71歲。

    不過,在調查中,李芷菡也聽到了眾多反對的聲音,明確表示不接受“以房養老”的武漢老人佔23%。相較於老年人,子女的反對意見更為強烈,高達98.67%的子女不同意父母“以房養老”。李芷菡分析:

    一方面老人過世以後房產一般過繼給子女,在很多人心裡有傷利益之嫌;

    另外一方面,子女贍養這種傳統養老觀念在民間根深蒂固,往往會遭到輿論的強烈批判。

    “以房養老”雖然使老人保證了老有所養,但也有不利的地方,一旦訂立了“以房養老”協議,就可能很難反悔,如果要反悔,可能要賠償一定的損失。此外,“以房養老”後,可能選擇別的養老方式就沒有了餘地。試想,老人如果把房賣掉了,有現金在手中,可以租房住,也可以選擇到養老院去安度晚年。而且一旦生了大病,可以讓這些錢應急。而“以房養老”則只能每月領取5000多元,又不可提前支付,一旦生了大病,就可能無錢可治,房子又不好賣,不好再抵押,生活可能有點困難。

  • 3 # 益養老

    作為一個新興事物,“以房養老”在中國已開始探索,政府、銀行曾從不同層面開展過“以房養老”。但是經過一些列的試點,現實情況並不令人樂觀。

    問題主要出在保險公司怎樣才能在這個過程中也有收益,讓專案得以維持和發展。目前看不出的可行性,房價未來的走勢不明朗,造成無法預估出未來的情況。所以都不敢冒進。

    從房地產價值變化角度看,一線城市可操作性要大於二三四線城市。一線城市“租房養老”的價效比更高,遠遠高於其他城市。這些也導致“以房養老”試點提出以後遭到了極大爭議。

    1、機構正規

    2、符合自己的利益

    3、簽約合同條款與表述一致

    4、有國家認可更好

  • 4 # 才子哥的美食館

    以房養老政策在經過3個月內部徵求意見後,於2014年7月1日正式落地。此次採取試點先行方式,包括幸福人壽在內的壽險公司成為首批試點公司。試點地域包括京、滬、廣、武漢四地。投保人群為60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試點期間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事實上,這麼重大的一個政策,只經過短短的三個月的內部徵求意見就做試點推出,應該說是很草率的,所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四大試點城市中,截至到201年的6月底,兩年的時間裡,只有60戶78人參加了以房養老。

    從報名參加的家庭結構看,無子女家庭老人佔比4成,主要是孤寡、失獨老人,參保者平均年齡為73歲,最大的85歲;並且僅有一家保險公司推出了相關產品。

    中國60歲以上的人口,據《2016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3086萬人,佔總人口的16.7%,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5003萬人,佔總人口的10.8%。在一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2.3億的人口大國,僅有78人參加以房養老的活動,可以說是相當的慘淡,到了這裡,你覺得以房養老靠譜嗎?

  • 5 # 靁軍成

    之所以能以房養老,是因為房屋本身是重資產,擁有很大的價值。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作為以房養老的一種形式,把房屋分期變現,在現今的社會狀況,無論從觀念和經濟方面考慮,都不能成為主流選擇。

    所謂反向抵押,大約意思就是反過來由銀行向你供款,最終買下你的房子。房價日漸上漲,你掏空“六個錢包”作為首付,然後向銀行供款幾十年才得來的房子,沒擁有幾天,就這麼被銀行“反向”而去?而且銀行還不用付首付?這顯然是大部分人不願意接受的。

    另外,這種養老方式幾乎就是抵押貸款,分期領取,無論最後房屋價值多少,最終的處置權都在保險公司,處置房產也會產生一筆不少的費用,並不划算。

    房子變現的方法有多種,例如整體出售,或者置換:把熱門地段的房子換到相對一般的位置,又或者出租、部分出租,都可以獲得收人以作養老之用,而且無損房子的預期價值。

    在傳統觀念裡,老人是養兒防老,而不是以房養老。一直以來,家庭和親情都是重要元素,老年人最大的樂趣莫過於兒孫滿堂,膝下承歡歷來是其樂融融的景象。老年人寧願節衣縮食,也要把房子留給兒孫。

    實際上也可以說,老年人是向兒孫們投了“養老保險”,把房子反向抵押給了兒孫。

  • 6 # 暖心人社

    以房養老不僅可行,而且是未來的必然趨勢。但實際上目前實施得並不好。

    我們2014年7月,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四個地方開展試點,四年時間只有98戶,139人辦理了保險手續。

    以房養老也在貫徹落實中確實存在一定的問題。

    傳統觀念是把自己的財產和房子都要留給兒孫,如果直接把房子抵押出去,怕兒孫不上門了怎麼辦?

    而且,保險公司為了安全起見,對我們的房子進行有效評估後,還要進行打折,按照總價的六成測算,已經不錯了。而且透過倒按揭方式給予的每月保險金,跟老人的期望差異非常大。

    比如500萬的房產,65歲發放養老金的話,每月只有1.5萬元。500萬元,我存銀行一年至少也有二三十萬元,所以讓老人很不解。

    很多保險公司認為現在房價太高了,有風險參與的熱情比較有限。而且相應的保險公司並沒有過多的經驗,所以都比較謹慎。

    不過這畢竟是未來的趨勢,2018年,銀保監會發文正式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以房養老。

  • 7 # 安全知識庫

    對於以房養老模式,在目前的社會體制之下執行,需要有一定的基礎。而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的提高。如何以房養老,以房養老每個月的給予多少錢,以及如何定義最終的以房養老的房子最終歸屬,如何定義這套房子的年限。養老去什麼地方,在什麼區域養老。這還是比較重要的!所以以房養老的體制還需要進一步的細化。才能更好的落實養老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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