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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腳滑的丨尛焱孨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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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些房一些事
1、一切按合同約定的處理。現代社會尊重合同,尊重契約精神是社會發展,市場進步的基礎。耍無賴,不遵守信用的無恥之徒,應該列入全國徵信黑名單,讓其以後寸步難行。
2、根據合同約定,該沒收押金的沒收押金,該清退處理的該清退。如耍無賴,應及時報警和輿論曝光,通知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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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徐鵬在大灣區
如果相差不是很大
就給他減免了就是
因為房子是你的,跑不掉,租客是流動的
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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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辦託管
躺賺的生意也不好做,一場疫情讓寫字樓房東急成了熱鍋上的螞蟻。繼被要求減租後,租客拖延交租、提前退租,新租客搬不進來,棘手問題扎堆而來...這些難以收回的租金及風險,讓商辦業權人成為最焦慮的一波人。
寫字樓二房東頻頻爆雷,商辦業權人危機來襲2018年開始“寫字樓二房東”頻繁爆雷,皆是在資金鍊斷裂後出現運營危機,跑路的跑路,清退的清退,寫字樓租賃市場一片狼藉。
(南方都市報新聞截圖)
如今,在疫情籠罩下,租金減少、成本不降、原已緊繃的現金流繼續承壓、整體面臨較大的生存壓力。寫字樓二房東的資金大多源於自有資金,金融機構往往不願意提供貸款,所以小規模的寫字樓二房東即使倒貼2-3個月的租金僅能緩解一時的壓力,資金實力較弱的“二房東”只能把資金壓力轉移到業權人與租戶身上,虧損了租戶的租金同時也無法向業權人支付租金,只能退場。
這也意味著,寫字樓租賃市場進入優勝劣汰的階段,資金實力不強的“二房東”出問題是遲早和必然的現象。商辦業權人與租戶也因此成為這場危機最大的受害者。
意識到危機的商辦業權人再度陷入管控困局當寫字樓二房東開始向商辦業權人拖欠租金時, 警惕性高的商辦業權人就已經收到了違約風險的訊號。想收回物業自持管控,卻面臨以下運營難題,讓商辦業權人再度陷入困局。
自建團隊運營、人力成本高、管理效率低、費時費力租戶結構難辨、租戶服務不標準、企業粘性差財務法務糾紛風險高、資產安全不可視、風險因素不可控招商工作繁瑣、勞心勞力危機爆發:及時止損,清退租戶就完事了嗎?
當危機已經爆發,迫於無奈的商辦業權人只能清退現有租戶來及時止損。這也意味著商辦業權人將需要承擔以下損失的成本及後果,強行清退租戶真的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嗎?
1. 物業名譽受損:租戶作為受害者之一,利益受損後必然選擇公開維權,強行清退只會讓租戶糾紛火上澆油,同時物業也隨之名譽掃地。
2. 押金糾紛:當二房東因拖欠租金違約,業權人所收押金將進行兜底罰扣,而承租企業並未違約,強行清退必將導致業主與承租企業矛盾升級。
3. 免租期虧損:重新招租需重新給與免租期,意味著需承擔1-2個半月的免租期。
4. 佣金虧損:重新招租後,給中介的佣金也需重新支付。
5. 租金虧損:疫情過後,短期可能出現寫字樓空置現象,面臨控制風險。
6.招商繁瑣:投入大量精力重新制定招商策略,如客戶群體分析、產品定位、團隊構建、渠道構建設計、租前流程、租後流程、服務標準、第三方對接或是服務流程以及標準、租賃商務條件(報價、底價以及調價規則)、渠道合作商務條件、推廣方案、營銷費用成本預算、收益測算(多種情況)、基於市場的租賃目標以及執行方案......
如何應對“ 二房東暴雷 ” 的危機?危機未爆發前:專業商辦運營託管機構將幫助商辦業權人解決“收回物業無法管控”的難題,在租賃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業權人意識到二房東即將出現現金流斷裂、拖欠租金的風險時,可交由交由商辦運營託管機構代運營,二房東的押金亦可平穩回退,業權人也保留了現有承租企業,達到三方受益互利共贏的局面。
危機爆發時:透過專業的商辦託管機構接管,儘可能保留原有的租戶, 解決後續遺留的運營難題及租戶糾紛。業權人既能輕鬆管控物業,又能從根源上擺脫“包租模式”帶來的風險,實現物業持續穩定的租金收益。
商辦運營託管機構 有哪些作用?吉辦科技作為商辦領域專業託管運營機構,一直以來專注於單間/多間/整層/整棟寫字樓及廠改寫等商辦資產託管運營,讓承租企業直接與商辦業權人簽訂租賃合同,避免押金轉嫁的風險。
同時,採用線上智慧管理加線下專業團隊運營的第三方資管服務系統,讓財務管控更嚴謹、法務風控更安全、業權人掌控物業更輕鬆,透過精細化運營服務以此幫助業權人提升商辦空間產品競爭力,創造持續穩定的租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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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豬太狼愛喜羊羊
這次疫情,這全世界,對每個人的影響都是巨大的,重則顛覆行業,輕則影響個人,就考驗了每個人面對困難時的生存能力。
對於租客來說,停工宅家,收入減少可能會影響到在城市的生活質量及所租住房屋房租的支付能力。
對房東來說,如果不是單靠房租賺取生活費的,或收取房租後還要貼錢還貸的,自身還背付老人小孩的,生活同樣會受影響,房東也是人,也有自身的壓力,所以說疫情襲來,免不免租或免多少,要分情況,見人見智,房東租客互相體諒,誰能力大些,就幫一把,人性化處理,人人都有一份體諒別人難處的心,問題就容易迎刃而解。真正未受疫情影響的富人階層,擁有幾幢樓收租的大業主應當主動為租客減免,一般工薪階層小房東則雙方商議,在能力範圍內適當減免,共度時艱。
一般雙方自願簽署的租賃合同,對於違約條件都是有明確規定的,一般規定超過多少天不交租視為違約,違約金除非另外約定一般為相當於押金部分金額。當然雙方可協商,在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下可以酌情處理。
但是,如果租客單方面認為應該減免金額而未達到其要求,而不交房租的行為是屬違約行為,可以按合同要求其搬出,並沒收押金。
如果收入減少,沒有能力負擔原來租住房租租金的,與房東商議,租客可轉租房屋,在有客接手,房東認可的情況下,撮合房東與新客簽訂新合同,可取回押金,並重新去租賃符合自己支付能力的房屋。
這是我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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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租客不租就不租吧,損失點錢也要換租客。你這次答應它了,它下次再提更過分的要求你腫麼辦?早點止損換房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