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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獾言

    首先:下班的時候你拍照或者影片,找相關證人,儲存和固定證據;

    其次:

    1)如果員工第二天出勤:看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有,就按相關規定處理;

    2)如果員工第二天不出勤:那麼再結合公司制度,如果有關於曠工,不誠信,弄虛作假方面的規定,可以按照違反兩條規定進行處罰

    總之,任何對員工的處理,一定是建立在法律規定以及你們公司內部合法合理制度的基礎上。

  • 2 # 智慧星塵

    辭退!

    用工不要用有主動想去犯錯的員工。

    用工不能用三觀有問題的員工。

    用工不能用不誠實的員工。

  • 3 # 晴貴妃

    職場中,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來具體分析下:

    首先,你公司簽到簽退制度是如何規定的,例如:每日上班簽到時間不得早於規定時間的60分鐘,也就是說上8:00,簽到時間7:00開始計,早於7:00的都無效。下班時間不得晚於規定時間120分鐘,17:30下班,19:30之前簽退。如果這項規定包含在考勤制度裡,且在實行考勤制度之前向員工做過公示,員工違反,就按考勤制度處理。

    其次如果你公司考勤制度未做詳細規定,那麼,員工的這種行為只能是批評教育一下,讓員工引起警戒,下不為例。然後,馬上“亡羊補牢”,對考勤制度內容進行修訂補充,領導審批,對員工公示。這樣員工再有違反的,處理就有據可依了。

    再有員工轉天要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來公司簽到簽退,所以前一天下班時就把第二天的簽了,只要有領導審批的單子,這種情況是不計的。

    目前考勤管理工具比較先進,由開始的人工簽到到紙質打卡,再到指紋打卡、人臉識別,還有近幾年使用較廣的釘釘智慧管理APP,所以,企業管理理念要與時俱進,使用的管理工具也要不斷更新,省時省力,還節約成本,何樂而不為呢

  • 4 # 樹Z

    不明白怎麼把第二天的簽到簽了?除非是拿筆簽名在本子上,除此之外,任何打卡、考勤類的電子裝置,是不可能先前一天把第二天的簽到給簽了的

  • 5 # 清心清新

    這個員工聰明過頭了,超前意識不是用在這地方。發現了,根據單位規章制度來定,不制止住,以後類事事情還會不停發生,這就是管理不嚴造成的。跟著受罰的應該也有該方面主管。每天早晨員工會議上,就此事做個宣告,不需要點名,在工資上讓提前簽到者明白!不知這麼做的員工什麼心理,難道說你提前簽到了,第二天不來或是晚到沒人發現嗎?有這心思的人都覺得自己聰明,實則做的是掩耳盜鈴的事!

  • 6 # EXCEL從簡單到簡單

    他不是第一個,事兒也肯定不是第一次,只是第一次發現了。不過,一是現在手籤的簽到方式確實很少了,換了吧。再是看看有沒有制度,有制度了檢查力度夠不夠,很長時間不檢查一次,偶爾發現了,就從根兒上找吧。如果是三令五申過了,那就按制度來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的嘴是不是很惡毒,有時老公被我挖苦的流淚,時間久了會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