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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杜鵑7216

    你經濟條件允許,有能力的話,可以對孩子多盡些義務。如果超出了承擔底線,可以透過第三方協調解決,親朋好友,居委會等,儘量和平解決。

  • 2 # 老苗閒談

    首先,要搞清楚丈夫淨身出戶,給妻子留下了多少財產。如果雖然是淨身出戶,但家中本來就家徒四壁,那這樣的淨身出戶也沒什麼現實意義,對妻子的幫助也不大。其次,要知道妻子不停要錢,那錢花去哪裡了,如果是協商好用於孩子的撫養費,那錢就必須給。最後,是不是妻子收入不好,家中又有病人之類事情,須要用錢。如果不是以上第一、第二個原因,丈夫可以不用給錢,如果是第三種原因,道義上可以支援一下,至於支援多久,這要看個人的經濟實力了。

  • 3 # 東個把咕呀

    老公淨身出戶,前妻不停要的什麼錢?子女的贍養費嗎?還是什麼?這個具體事情要具體分析啊!對不?而且淨身出戶和子女贍養費不衝突,也就是沒有關聯關係。所以子女的贍養費還是要支付的。如果是其他費用,債務問題是酌情處理的。

  • 4 # 微雨朦朧

    要確定自己是否還是和原來一樣深愛著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不要浪費時間,趕緊複合,兩個人再次走到一起,不過一定要珍惜,之前雙方犯的錯誤還是要及時改掉,不能再和原來一樣。婚姻這條路,且走且珍惜,不管是對於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好好珍惜,尤其是曾經失去過。

    2、如果自己現在已經對前妻沒有任何感情,也不想再有什麼關係的話,一定要義正言辭說清楚,不要和對方產生什麼聯絡,也不要回應她什麼。

    最好就是開門見山直接拒絕,即便她一而再再而三糾纏也要拒絕。因為沒有感情的自己再次選擇她的話,只會讓自己接下來的人生不幸福,何必呢?

    3、找一個合適的時間,認真地和她談談,告訴她自己真實的想法,也聽聽她怎麼說,如果可以的話,將彼此的心事全部說清楚,以免以後還有什麼糾纏。

    其實兩個人曾經是夫妻,彼此相處過很久,但相處久未必就能說明彼此瞭解,有時候只有失去後才知道原來的一切是多麼美好。說清楚講明白,會讓彼此不再糾結。

    4、直接拒絕後對方還是死纏爛打的話,就找一個人來幫忙,這個人可以是自己的朋友,代替自己狠狠地罵對方,讓她清醒一下,不再糾纏自己;也可以是自己現在的女朋友,自己現在的幸福會讓對方退後,最起碼知道自己現在名草有主,也不敢輕易做什麼出格的事情。

    5、找對方的家人或是彼此的朋友幫忙。其實可能很多親戚朋友希望兩個人複合,但是自己實在是已經毫無感情,再勉強一起生活,對於彼此來說未必是好事,所以還不如趁沒有開始早早說清楚,自己說不清楚的,就讓前妻的家人和朋友幫忙說清楚,讓她不再糾纏自己。

  • 5 # 新新之耳

    夫妻離婚,老公如果淨身出戶,絕大多數情況下,過錯方是在男方,(當然還有其他因素,這個只是小機率事件),男方為了擺脫原配而選擇了淨身出戶,就是因為男方過錯在先,女方就是想原諒男方,估計也是剃頭挑子一頭熱,免不了還是離婚,所以女方肯定是怨恨為主,多數有怨婦心態,繼續要錢,多數是以報復性為主,所以現在就出了兩個狀況;

    1.淨身出戶的男方,賺錢能力強,又是你主動拋棄了糟糠之妻,那麼你就應該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儘量滿足前妻,不能讓前妻既傷心又傷錢,這樣你良心也好過一點;

    2.如果男方淨身出戶,是自以為遇到了紅顏知己,一生良伴,出於愧疚之心,而淨身出戶,自己又是普通工薪階層,在這樣的情況下,前妻還是不停要錢,你應該好言相勸,更不能耍無賴,畢竟你是過錯方,玩相信的的服軟,最起碼讓前妻怨天恨地(甚至恨不得殺了你)之心,得到平緩,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前妻也會心裡緩和很多,不是有一句話嗎,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冤家宜解不宜結。

  • 6 # 誠塨學問智慧

    已離過婚的普通男朋人 ,再好也不能談情論嫁。到時候最傷的還是你自己。不要問我為什麼?哥是過來人,痛苦不以。

  • 7 # To西西

    這個應該是要看離婚前是否育有兒女,如果有並且孩子還沒有獨立能力,前夫可以負擔一些或全部的生活費用,這也是一個父親的責任,但是如果前妻要錢是為自己所需,那也是可以拒絕的。

  • 8 # 孟散人命

    先搞清楚是為了孩子生活嗎?或者前妻婚姻期並無過錯,現在生活困難。又或者前妻有病,生活上確實力不從心。如果你家境過得去,也應該體諒下你丈夫的處境。如果是前妻耍心機,故意欺負你丈夫,則可以立即阻止你丈夫的付出,因為你是家庭的另一半成員,而前妻是外人,你有權力杜絕家庭經濟損失。

  • 9 # WU如止如靜

    該讓女人獨立自己靠自己了,再說離婚後已經沒義務付出,當然如果你還愛著她,還想著復婚,而出於護愛之心這另當別論。

  • 10 # 王陽培訓

    這個問題很有挑戰性,非常不好回答,他的本質呢是兩個人的關係問題,兩個人的關係,有時候呢,我們可以用一個詞來呈現,就是糾纏,這種糾纏呢和你離婚沒有離婚,民政局裡領的那個證沒有多大的關係,很多人雖然說已經領了證表示離婚了,在法律上兩個人沒有關係了,但是他們從心理上依然是非常的依賴這種依賴呢,就會表現為一種糾纏,其實前期呢要錢只是一種形式,有可能呢,他是想保留這種關係,當然老公給錢呢,也是有同樣的考慮。

    那麼對於雙方來說呢,保留這種關係可以有很多種形式,如果老公真的不想給錢,可以想辦法的辦法很多。但是我覺得呢,出於人之常情,老公呢,可能感覺畢竟有過那麼一段深深的感情,可能太太呢也是確實不容易,需要這些錢來維持生活,給就給了。那麼如果是這種情況呢,就不關我們旁人什麼事情了,這個事情呢就是兩個人呢,他是需要用這筆錢來維繫這個關係,他還沒有給完,等到給完了這個事情呢才能真正的了結,從佛家的因緣因果角度來說是這樣一個解決方案。——在一個事情沒有真正的瞭解之前,任何人為的企圖的干預或者是不甘心或者是想辦法企圖提前終止這個過程都是徒勞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老公不想給錢,但是呢,沒辦法。所謂的沒辦法呢,就是好像被人拿出來一樣,不給也得給給也得給這種情況呢,在生活裡也很常見,最後呢老公就是非常的悶悶不樂,因為呢,這個錢掏的不是太情願,但是又沒有辦法。我們說很多人之所以會陷陷入到抑鬱或者是絕望,就是因為他認為沒了選擇,我們從心理諮詢的角度來說呢,作為一個好的心理諮詢師也是給客戶指出來,其實呢,他還是有一些選擇的,只不過呢,他陷入到了自己的角度裡邊,無法換一個角度來回看自己的這件事,所謂的身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然後呢諮詢師給這個人指出來,他有了很多選擇,以後讓他自己來做決定,自己採取哪一個選擇這個問題呢,才能真正的解決。

    但是有一點就是任何人任何的諮詢師,無論你是再高水平的人,你不能幫助別人做決定。你對他最好的幫助就是讓他明白,他其實不是沒得選,而是他有選擇。

    很多人會直接問怎麼辦?能怎麼辦呢?該怎麼辦怎麼辦,前提是想明白想透徹這個事情,當你把一個事情想明白想透徹了,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

    希望這些比較囉嗦的答覆,能夠讓這位提問問題的朋友滿意或者是多少提供一些幫助。

  • 11 # 悠悠鄉愁

    老公淨身出戶,說明婚期雙方共有財產,都留歸前妻了,離婚時應該有一條協議,那就是雙方不再有財產糾紛和金錢往來。

    前妻仍不停要錢,老公應該瞭解她要錢是幹什麼用的,是撫養孩子的,是自己生活所需,是自己揮霍浪費,還是出於報復心理。

    如果是扶養孩子或日常生活吃緊,確實是所需,前妻要錢可以理解,老公也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給予幫助。因為畢竟夫妻一場,跟一般的朋友不一樣。

    如果前妻是出於報復心理,揮霍無度,慾壑難填,老公就要考慮一下,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應該中止這種毫無節制的索取,把錢用在該花的地方。

  • 12 # 創業路上阿國

    這個實際情況取決你的老公,你老公一定要表明態度!讓你老公好好給他講一次,我也是有家庭的!現在孩子家庭都需要開支,如果這些還沒用!就不用理會!如果不理會還騷擾就走司法程式!希望這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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