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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好朋友週末聚會,其中一人,平時能喝7-8兩白酒,那天才喝4兩,喝的過程中就說想去躺一會,結果躺下了就沒有能起來!沒有什麼異常表現。這種情況,其它三人如何賠償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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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菠蘿蘿不憂

    聽過朋友舉過的一個例子,雖然不是因為喝多導致死亡,但是因為喝多出了些事情,當時公安給定的政策意見是:主辦人作為賠償和責任主體。

    多虧朋友後來發現那個人除了參加他的酒局之外,之後有去了另外一個酒局才導致發生後面的事情,才免受無妄之災。

    所以沒事別瞎聚,不熟也別瞎聚,萬一出點啥事,都是你的事,好自為之吧。

  • 2 # 黎濤微世界

    以現有的案例來分析,酒後綜合症是導致他死亡的主要原因,對於這件事情 ,你們喝酒的其他三人負有照顧不到位責任,應當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

    首先,你們好朋友聚會時,應該對每個人都關心和照顧。不能以其平時能喝7.8兩白酒作為他喝酒的標尺,要隨時觀察好每個人的精神狀態。不能光埋頭喝酒、吃菜、勸酒,而不管對方的精神狀態,是否發病等等。

    其次,作為一同喝酒的朋友,在死者因身體不適進入屋內休息時,要及時問問他身體狀況,什麼地方不舒服,需不需要上醫院等 。或者直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救援。發現死者情況不對時,採取急救措施,有可能挽救回他的生命。

    第三,在責任劃分上,死者作為成年人,對自己身體情況應有了解,在答應喝酒時,知道喝酒可能引發的醉酒、摔傷、死亡等後果。因此,死者自身承擔50%的責任。這頓酒局的組織者,應能預見喝酒引發的各類風險,負有30%的責任; 兩位一起喝酒人員,有幫扶不到位責任,各負10%的責任。

    因此,按照一般賠償50萬元人民幣來劃分,三位喝酒人員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25萬元。死者的喪葬費等另計,你們一家再出1萬。

    結論,這件事情給大家提個醒,喝酒聚餐前,要擬定一份協議,上面詳細寫明喝酒時間、地點、參加人、誰主持、出現意外責任劃分、免責條款、參加人等。

    一式四份,大家都簽上字,交給飯店老闆留存,作為發生意外後的證據。以杜絕酒後意外,追究責任時大家傷了和氣。

    我的建議怎麼樣?

    大家對此怎麼看呢?

  • 3 # 漫修

    其實類似的問題也不少,可在國內一般都是死者為大,責任肯定是要負的,具體陪多少負多少責任,這個需要相關的司法部門根據具體情況來認定了。

  • 4 # 寶雞冰蟲甲醛檢測治理

    我們喝酒一般都不勸酒,能者多能,能喝多少喝多少,因為每個人的體質都不一樣,我們不能用給別人畫標杆!說那誰你看我們喝了多少你才喝這麼一點,我們是從來不說這些激人的話!還有一句話就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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