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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鄉村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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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鵰砬子
那就去村裡或者是組裡,研究下怎麼能夠確權,以什麼方式,是承包還是租賃,或者購買。總之,那種方式對集體、個人都有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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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川農大趙姐
首先土地使用權要分國家、集體或私人的,一:國家的土地除了徵用或租用都會給你一定的補償或租金,二:集體的只能還給集體或承包。三:私人土地使用權是從1978年起到2038年60年不變,土地使用權主人不收回不問你收費你還可以繼續免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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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玩地
我是長期從事農村土地流轉的,根據我的經驗和專業角度提供一些建議給您。
不知道是您還是別人開荒了這10畝的耕地,另外,這片耕地還種植著東西。
以上是個背景。
首先,您說的這片地屬於四荒地,四荒地指的是未開發過和未確權的土地,特別明顯的就是沒有任何的權屬證明,只有村集體或者村民進行開發的痕跡。
再次,開荒過的四荒地,其實如果是自主開發的,就不需要繳納費用;如果是村集體一起開發的,那就需要向集體進行繳納流轉費用。
最後,開荒和種植了20年,還沒有確權,這個應該是有一定問題,建議可以和村集體或鄉鎮的農業農村部門反映,進一步確認這塊地的權屬和規劃性質,具體來定。其實沒有權屬證明,以後如果遇到徵收,對自己來說也是很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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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理的希望7171
如果你是在集體分配給你的林權管理之內,就不會需要什麼。如果你不是在你所受權範圍之內,就得根據當地政府相關條件進行受權合同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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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齊東晏子
怎麼哥們,聽你那意思,你開了荒地種了20年,一直沒交錢,心裡挺過意不去是吧?你打算找個地方說道說道,為啥沒人來收你的錢?還是怕一直沒交費用,到時候有人上門問你一次性要錢,你怕付不起?別說哈,這真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你成天怕這怕那,還用不用過了?
告訴你吧,農村開荒種地,現在雖然有嚴格限制,不能破壞生態環境,不能隨意開墾林地等,但你20年前開墾的荒地,當時既然沒有人出面制止,你又耕種了20年,從來沒人干涉,這說明你沒有構成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既然如此,那麼國家對農村零星開荒的政策是,“誰開荒,誰受益”,可以無條件的耕種,這不同於承包或叫行的土地,需要交納相關費用,這地完全是你自己開的,在沒有收歸集體以前,你完全可以自主耕種。
剛才說過,“在沒有收歸集體之前”,為什麼會這麼說?因為農村的土地都是村集體的,你雖然開荒後有使用權,但土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的,你開荒的土地無法辦理確權證書,只是大家公認你暫時使用罷了。但是,如果到了土地承包期,農村土地需要重新調整承包的時候,要摸清土地底數,你這開荒的土地,就有可能會納入村集體的土地,重新對外發包,這時候,你就喪失了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回收後,如果你再想耕種,那就要按程式進行承包或叫行了,到時候,你想不交錢,也會有人向你收取的。不過,按照規定,村集體如果想收回你的開荒地,是需要對你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的。當然,如果你想長期使用該土地,可以與村集體協商,先與村集體簽訂相關的承包合同,然後再向政府申請發證,取得所開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證,
但是,農村的開荒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千萬不能挪作宅基地或其他用處,這是硬性規定。另外,如果你開荒後又撂荒兩年以上,別人再去開墾耕種,那這地就歸別人使用了。
綜上,20年前你在農村開墾的少量荒地,既然沒人向你徵收費用,也沒人出面進行干涉,你完全不必多慮,安心繼續耕種就是了,沒有人會向你徵收你以前耕種的費用,到將來要歸公的時候,即使你交上一定的費用也照樣歸公。總體原則是,土地歸集體,但在不對環境造成破壞的情況下,誰開荒誰受益,就這麼個道理。但遇到村集體干涉或者收歸集體,那你也沒脾氣,畢竟土地是集體的,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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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簡悟人生
不交不好嗎? 開荒種地可能以前是政策充許的 村裡的山地誰開荒就是誰的 以前沒有路 開荒種地根本沒有什麼收益 還幸苦 如果你建大棚種菜或者培育樹苗 國家還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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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武亞丁
建議去本縣土地管理局辦理相關證件,按常理來說,你這些地,屬於非法佔用,一旦出現,土地徵用或者別的用途,你要退換給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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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壯鄉達周
十年前開荒有十畝地,也無人問津,現在還種著。我自己認為,雖然說大隊或生產隊無人管無人問,隊裡的人興許外出打工,對種地不太重視,你也種二十年了,先前開荒種地收入也不怎麼樣,近幾年產量會好點,自己心裡總也不踏實,總犯滴沽,所以,自己就先開口吧,可以先給大隊說一下,再與生產隊長商量,寫個承包合同,每年適當交點承包金,如果紅眼病的人再說起你種地的事兒,隊長一句話,交有承包金,並且是自己開墾的,優先權屬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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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移民者豪哥
那就是開荒出來的自留地繼續用了,鄉下人沒什麼知識,幾十年前有政策誰開荒就是自己的。在說現在農村到處都是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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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品小十六
真是佔了大便宜了,在村裡種著10畝地,還不用花一分錢,你要知道現在很多城裡人想找塊地種點菜是多麼不容易,都得在陽臺上擺個泡沫箱來種,甚至還有的人花錢到村子裡的小農場去租地種菜。不過題主之所以會這樣問,我想應該不是想補交費用,而是擔心把這20年的地租一下都被收走了。
如果有類似情況的大家大可放心,不會有人來收地租的,因為你是開墾的荒地,又不是種的別人家的土地,也不是紅線內的耕地,只要是自己開了荒種的地,在農村大家都約定俗成的認為就是不需要交費用,也沒有人會去找你收,但這塊地的所有權不是你個人的,如果村集體有需要,要收回土地或者進行統一的規劃,那麼肯定是要交還給集體的。
如果說根據統一規劃,將對這塊地進行徵用,可是自己家已經在荒地上種了糧食或者其他的農作物,那又該怎麼辦呢?不用擔心,所有的規定都是很人性化的,雖然說你白白種著集體的土地,沒有交錢,但是一旦徵用的時候,對於地上附著物的賠償跟其他耕地是一樣的,不會讓老百姓蒙受損失,但是對於土地的賠償是一分錢都沒有的,因為這一塊耕地屬於荒地,不是可供個人使用的耕地。所以在徵用賠償上,跟其他耕地是有區別的。
如今土地資源都是很值錢的,不能說寸土寸金,但耕種的耕種,蓋農房的都蓋了農房,可開墾的荒地也不是很多了。之前說到租小農場種菜,這可不是瞎說的,我們家這裡有一個很大的農業企業,專門在農村承包了幾千畝土地,一部分用來無土栽培有機蔬菜,另一部分開墾成小塊菜園,租給想到農村種菜的城裡人,一小塊地每月租金是300元。如此看來,如果能在農村有10畝的開荒地,也算是“大戶人家”了,真的是一筆不小的財富。
不過現在出現了一個奇怪的局面,就是農村人不想種地,城裡人有的想種地,又沒有地,只有農村的老人們不捨得土地荒廢,才會多多少少種些糧食,如此看來願意自己去開荒種地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村裡不會是向你收取費用的,只要不被集體徵用,就可以一直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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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王耀珍
你真是佔便宜了,十畝地種二十年該有多少產量,如果你實在過意不去首先找國家問政策,再找集體,原後再找這荒是分給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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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村裡人
不知道你那塊開荒地是屬於林業的、還是屬於以前生產對棄耕的。
如果是屬於林業範圍的,這幾年一直在退耕還林,要是讓你退耕還林那隻能退耕了,就算是以前你交過林地補償費用也是沒用的,因為我家也有開荒地,都快種了三十年了,曾經也交過林地補償費用,前幾年也退耕還林了。
假如要是以前生產隊遺棄的地,這種情況只要生產隊不管你要費用,不往回收地,那你就種著唄。
如果有一天你種的這塊地真的發生了爭議,你可以去諮詢一下懂得土地這方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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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惠農圈
其實題主並不需要太擔心,我們村很多人都將那些廢棄的水溝給填平了,然後在上面種植著水稻小麥或者大豆等,但並沒有人及時的阻止,在農村中預設誰開荒誰耕種,村裡也不會說什麼。
但這樣一來也就出現了很多不好的現象,那些排水溝原本1-2米寬,結果現在兩邊人都在水溝邊種植莊稼,結果水流不是太順暢。再加上農村人將秸稈丟在水溝裡,導致農田的灌溉嚴重受到影響,去年我們村就對排水溝進行了疏通,如果是在溝渠旁種植的話,那就直接不允許。
既然題主在20年前開墾荒田,那就意味著這些農田並沒有被納入到耕地體系內,可能村集體真的認為這是荒地,沒有將其調整到耕地範疇。其實只要不對環境造成破壞,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影響,也沒有佔用排水溝等,那國家是支援的,不需要上交任何的費用。
當然發包方是有權利回收這片土地的,畢竟所有權在村集體手中,大家只能在上面種植莊稼。但如果發包方預設不回收,那村民是不需要上交任何費用的。當然也要注意的是,這樣的荒地開墾後是拿不到耕地補貼的,因此這一點大家要注意了。
一般來說在土地確權時,這些土地都會被確權到,到時候可能會被髮包方回收,但現在的耕地確權基本結束,發包方並沒有提出要回收,那題主應該可以種植到第三輪承包期,到時候這塊農田會對外發包。
當然村民也可以和村子裡簽訂長期的承包合同,這樣的話就少了很多的糾紛,從而更好的種植,還可以領取補貼。當然大家種植開荒的土地,也不能進行破壞,更不能從事和農業無關的東西。大家對此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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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雲南帽子哥
你去你們那裡土地管理所 申請一下土地承包就行
先在村上打個證明 居委會 打一個 如果沒有人有意見 就可以了
然後那個土地就是 國家每年還給補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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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莫忘初心242650426
種地早已不納稅,還享受國家政策補貼呢!你二十年前開墾的十畝荒地,在當時也是擔驚受怕的事情,今天糧價不漲反跌的情況下,一些地方撂荒地多的是!
你惦記著一直沒有交過什麼費用,因為是自己開墾的土地,也可能不會享受到政策補貼,"交"與"補"相互抵頂、扯平之後,你還虧著呢?
開墾荒地投入不少吧?計算過沒有?況且又沒領到政策補貼,種糧投入收益比不合理,你能堅持下來,也算是質樸實在的體現。
不過,你的問題可以歪打正著的爭取到補貼政策,何樂而不為呢?把那十畝地透過所在村民小組,協商交給集體,再履行手續承包過來(開墾費用頂著承包費),同時再領取政策補貼,方為上策。
(網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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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悠然見東山
真是好笑呢,種地收取費用的年代是不是已經消失很多年了?現在我們種地,不僅僅不需要交費用,還有的莊稼會得到國家補貼,什麼小麥補貼,大豆補貼等等,自己開出來的荒地除了不需要收取任何費用外,還不能夠享受很多補貼呢。
很多很多年了,以前每畝地耕種會收取一點點費用,自打2006年1月1日起:農村稅條例廢除。從此農民承包土地無任何收繳費用。後來逐漸完善到農民種地有補貼。
二十年前開出來的荒地,還有十畝之多,看出來題主真是個勤快的農民,那應該是兩千年左右,可能那會兒農民種地是收取一點地地稅,但是一畝地好像也沒多少。
如今二十年了,能夠很好的耕種十畝土地,好像是件挺辛苦的事情,放心繼續種吧,只要不妨礙集體利益的情況下,沒有人會因為各種費用來為難你的,不過種自己開荒出來的土地卻沒有土地使用權,比如若是以後遇到土地徵用時,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農民會得到一定的補償,而這十畝地啥都沒有。
以前我們村有一片土地,因為被徵用,徵用時人家不是按照土地現有的數字給予補償,當時有勤快村民在每年耕種時逐漸把地周邊的荒蕪處開發出來,於是原本一畝地的,可能在徵用時變成了兩畝或者三畝地,但徵用時是按照各家各戶土地使用證上面的地數量來給予補償。
當時是每畝地以後每年補貼1000元,這讓那些沒有土地使用證的農民很是上火,甚至有人不服,各種諮詢,後來不得不放棄,但還有另外一個情況,如果自己開荒種上了果樹,那麼土地徵用時可能會補償果樹損失費用。我們村這些情況都經歷過,並不是按照各種農業條條框框來回答問題,是那些年村裡有不少土地被徵用,這幾種情況都有,所以我是用經驗來說的這個事情,
題主這十畝地估計只要不影響到以後徵用,應該是種植過程中沒有任何收費,但也享受不到國家種糧食補貼,而遇到徵用時要悄悄拿出來。別想著獲取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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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餘學臣
開荒,現在承現了不良的引響,小排火溝變成良田,小河變成溝,排水困難,面對災害水利農田變成大海,糧食受到減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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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豫東小農
面對這樣的情況我覺得有可能的。就那我們這裡來說吧!
我們這裡是商丘市的最西面和開封市的蘭考縣和杞縣搭界,大家都知道焦裕祿在蘭考縣治鹼治沙的經歷,我們這裡當時也有好多流沙地,特別是和杞縣西寨鄉林場搭界的地方。我的一個遠方的親戚就是那邊的,但是村委會給每一家都分了將近10畝的流沙地,經過3-4年的樹木和打了幾眼澆地的機井,終於能夠正常的種植西瓜和花生殼,但是不能夠種植小麥,玉米等農作物。在2000年的時候村委會就開始對這些流沙地收承包費了,當時是10畝多地10年8000多塊錢一次性交清。
現在已經過了好幾年了,由於村委會也換了人了,所以到現在也沒有人在找我的這個親戚來要承包費了。那就自己繼續種植唄。
由於在前幾年我們這裡已經對土地進行了確權,在統計自己承包的土地面積的時候再把這些土地統計上就可以了。這樣就有了土地證了,自己在以後的種植過程中就不用在擔心出現其它的問題了。主要是咱們國家現在對承包土地又延長了30年,並且還不在交公糧了,所以題主需要做的就是在土地局統計自己承包土地的時候,一定要把自己開荒的土地給報上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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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開荒,一直種著,說明這不是個人的地,是公家的地,一般這種地只要不開發就沒人去理會,所以你儘管去種,即使後面突然要用這塊地,你就全當白種這麼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