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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雪迷途夜歸人

    根據雙方約定,標的物拆遷是貨幣補償,還房或還房+貨幣安置。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形成協議檔案,雙方簽字,捺印生效後執行。

  • 2 # 地產人黃大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只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組織實施土地徵收。

    因此,有權與拆遷戶簽訂補償協議的只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其他主體簽訂的協議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農民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注意核查落款章,不僅要核查有無落款章,還要核查落款單位是否是有權部門。

    房屋基本情況

    載明的房屋基本情況是計算補償費用的依據,拆遷協議中要載明被拆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的位置、結構、樓層、面積、年限以及附屬設施等。

    在實踐中,很多農村地區的房屋並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房屋基本情況的確定還是靠實地勘察。因此,如果在協議中載明的房屋基本情況不正確或者根本沒有相關內容,房屋一旦被拆除,舉證的難度會大大增加。

    補償方式

    根據土地性質的不同,拆遷補償的方式和標準也有區別。

    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補償方式及標準主要有三種:

    第一,貨幣補償,最低也是房屋的重建成本價加上宅基地低價;

    第二,產權置換,最低也是在計算合法面積後,在相同地段補償一套住房;

    第三,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此時最低也是補償房屋的重建成本價。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主要有兩種補償方式:

    第一,貨幣補償,雙方可以委託專業的評估機構確定補償價格;

    第二,產權調換,同樣也需要對房屋價格進行評估,以便計算差價。

    拆遷戶一定要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將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在協議中列明。

    選擇產權調換的拆遷戶還要注意,要將置換房屋的位置、面積、樓層、戶型結構、朝向和房屋交付時間等事項明確寫在協議中。

    違約責任

    簽訂了拆遷協議並非萬事大吉,實踐中還存在政府違約的情況。

    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職、未按照約定履行相關職責的,行政相對人可以提起訴訟。因此,政府沒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補償事宜的,拆遷戶可以透過訴訟維權。

    但是,如果沒能約定違約責任,法院可能會按照較低的標準進行判決,諸如違約金、賠償損失等可能會得不到相應的支援。

    為了保險起見,拆遷戶還是要在違約責任中明確賠償損失的具體數額、數額方法和承擔方式,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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