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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維權的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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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平安保險名不副實,既不平安也不保險,賣單時說得天花亂墜,理賠時卻推三阻四!
事件大略:近日,新浪金融曝光臺收到了劉先生對中國平安人壽保險黑龍江分公司的投訴。劉先生投訴稱,2016年10月,他給年老的母親購買了平安人壽的一款老年防癌險,然而在2017年6月母親被診斷出患有喉癌想申請理賠時,平安人壽卻以帶病投保為理由拒絕賠付。
2016年10月,劉先生為母親購買了保額為20萬元的平安人壽康壽寶老年防癌險,並繳納了第一期保費。2017年6月初,劉先生母親因喉嚨不適到哈爾濱醫院治療,6月底被診斷為患有喉部鱗狀細胞癌。
7月13日,劉先生向中國平安人壽保險黑龍江分公司提出理賠,但被平安人壽保險以李先生母親曾經患過腦梗而未如實告知拒絕,而且宣佈解除合同並歸還劉先生保險費。
後,劉先生雖然多次與平安人壽交涉,但仍被拒絕。無奈,只得四處借錢為母親治療,但由於耽誤時間太長,癌細胞已經擴散。
據劉先生講,他母親曾在2014年到醫院檢查時,診斷為“腦血栓形成”而不是“腦梗”,平安人壽免責項中羅列的病狀中也沒有“腦血栓形成”,根本不存在什麼沒有“如實告知”一說。
對於平安人壽所指的隱瞞一說,當年辦理銷售這份保險單的業務員也說,當時是在網上投保的,後把保單交給劉先生時,也向他告知了理賠和免責相關事項,劉先生也不存在隱瞞情況。
對業務員的迴應,平安人壽工作人員說,“該業務員本身也有問題,他在銷售的過程中存在很多違反紀律的問題。”(真是強詞奪理,這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嗎?)
什麼玩意兒?一邊騙人說“腦血栓形成”和癌症關係不大,可以購買保險,一邊又說謊道,“腦血栓形成”就是“腦梗”不符合保險理賠規定,不予理賠。據悉,劉先生已經準備將平安人壽告上法庭。
前有平安主管“老賴”黃淑芬駕車撞人拒不賠償,現又有平安人壽強詞奪理對劉先生的保單不予理賠,平安保險,你究竟平安不平安,保險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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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友善必膠
中國保險天天招收買保險人員!培訓三五天就上崗,滿世界忽悠,天花亂墜!啥都能保!保險公司睜一眼閉一眼,只要交錢就行,得病理賠就摳字眼,找理由,百般推脫耍賴,反正就是不賠!你去告吧!法院判了才賠!我也被跑保險的瞎忽悠買了一款平安重疾險叫智悅人生!說好的交費十年每年7000!到期後可以返還!重疾保18萬,我交了兩年了,保險合同比考大學的書還厚!我也看不太懂!今年就仔細問問跑保險的!她居然說要交20年!因為我歲數48了不能返還!我差點沒氣吐血!我交20年不到15萬,算利息近20萬,把錢放你們那萬一得重疾了你們就耍賴不賠!等打官司我贏了也是等於用我的錢支付給我!平安太坑爹了!我要退保!要不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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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吳聊保
我一直強調,在投保重大疾病險特別是中老年人投保時,必須要重視健康告知!此次又是一個帶病投保卻未健康告知而被拒賠的案例。
在合同中,明顯在健康告知欄註明了腦梗在告知範圍內,可在後方卻被標註了“否”。這樣就很尷尬了。
因為從合同看,拒賠是合理的,因為客戶未盡如實告知義務!
我們可以看到,該款險種是平安網上直銷險種,整個投保過程是投保人獨自完成!壓根不存在業務員!健康告知中的確沒有單獨列明腦血栓,但是清楚的列出了近兩年醫學體檢結果異常!腦血栓不屬於體檢結果正常了吧?你告知了嗎?顯然沒有!
下面這張保險條款截圖,大家都會看吧?不用解釋了吧?
所以,我也提醒各位,在投保時切記如實告知,並且檢查業務員告知情況,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再來看醫學科普:
清楚嗎?腦血栓行成是腦梗死做常見的形態?是什麼意思不用多說了吧?
再看時間:2016年10月投保,該款險種觀察期是180天,也就是說最早是到2017年4月底過觀察期,拒賠決定是2017年7月,剛過觀察期,你說你是無意隱瞞,我信嗎?
看過各位的回覆,我想有必要科普一下幾個基本知識!以下解釋與本事件無關!
投保是什麼概念?是指投保人向保險人提出投保申請的過程!
而承保是指保險人對被保人實際情況做出綜合評估後做出的決定!
打個比方,各位一定收到過這樣的簡訊:“根據您的信用您以符合我行白金信用卡申請標準……等等”而你去申請時,會有幾種結果,一種是順利核發、一種是降級髮卡、還有一種是被拒!很多人奇怪,你發信息說我可以申請,可為什麼又被拒了呢?同理,申請和核發也是兩個概念!
2、健康告知與告知
你跟保險公司員工聊天或交流,你如實告知了健康狀況,包括曾患疾病,但是最終投保環節你沒有在投保書上如實告知或者業務員出於私心未替你健康告知,這樣等同於你未如實告知!
保險公司只認合同,而口頭約定而又未記載部分一律不認可,所以我一直強調,投保時切記檢查業務員記錄的情況,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如發現你已如實告知,而業務員未如實記載,你可以進行投訴,並終止投保。
3、健康告知與核保
健康告知是核保的重要依據,也是保險公司承保的唯一依據!
客戶如曾患疾病,不會影響投保,但是會影響核保,保險公司會根據告知的疾病情況,要求客戶提供最近的體檢報告,或要求客戶參加保險公司統一體檢,根據體檢結果做出:承保、責任免除、延保、拒保的決定!
所以,我說,不需要看原文,也不需要聽任何一方的表述,我只看合同,合同記載是怎麼樣就是怎樣!
各位可以去看我以往的文章和問答,我一向中立客觀說事,只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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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家莊市管建濤律師
誠信乃企業經營的根本,也是最低要求,切莫為了一時之利而失去消費者的信任!
事件回顧:
1、黑龍江的劉先生在2016年10月為自己的老母親購買了平安保險的一款防癌險,不幸的是母親在2017年查出了喉癌,劉先生及時向當地平安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不料平安保險確拒不理賠,原因是劉先生投保是隱瞞了母親的病史。
一、對於一家全國知名的企業,為何如此不負責任,前據而後恭。投保前好話說盡,出險理賠時拼命推脫。如此經營,是不能長久的,對於業務員有問題,那時平安公司內部問題,並非客戶責任,只要符合理賠條件就要理賠。切莫咋了自己的招牌,讓保險變成不保險。
二、劉先生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訴投保的保險公司。根據法律規定,投保人已經如實告知保險公司真實情況,出險時保險公司理應賠償,而且,保險條款中拒賠的條款也為未包括劉先生母親所患病症,保險業務員也沒有特別提示劉先生拒賠的條款,所以責任就在保險公司當面。
三、保險做為老百姓給自己的一個保障,對老百姓十分重要,而一些保險公司為了利益出現違規經營,使很多客戶得不到賠償,這需要監管部門加大力度查處,也需要保險公司改善自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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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風清雲逸42565926
無邀自答
事情概述:14年劉母患腦血栓,16年的劉先生在平安人壽給母親購買了癌症險,在保險告知書裡面確實有關於腦梗不能購買這份保險,在17年的時候,劉先生母親患了喉癌。向平安人壽保險理賠被拒,原因是劉母隱瞞病情患有腦梗帶病投保。而當年為劉先生辦理這份保險的業務員卻說,劉先生並沒有隱瞞病情事,如實相告。此後,新浪的記者以要為家人購買癌症險為由,向平安人壽的客服人員諮詢,客服人員回覆取消,對癌症並沒有多大的影響,所以可以投保。個人認為,此事最大的疑點在於老梗和腦血栓究竟是不是同一種病?我專門上網查了,而且劉先生也去問過醫務人員:腦血栓跟腦梗完全是兩種疾病!
使用者得的是腦血栓,保險告知書裡面提到的是腦梗和腦出血,最後,平安人壽拒絕的理由是使用者得過腦梗,這個邏輯我是完全不能理解的。
只有三個字形容:耍流氓。
在此希望平安能夠正視並改正錯誤,你們不是省20萬,而是消費幾億網友的信任,不要因小失大自掘墳墓!本人也給父母買了平安的保險,一年2萬多,必然會持續關注事件的發展?
此事也提醒大家,口頭是不作數的,特別是保險,患某種疾病投保時,不要聽信業務員一家之言,而是要書寫清楚,並蓋該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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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普通市民
買保險的時候,明確要如實告知,如果有意隱藏的話,保險人可以不執行保險理賠,直接終止合同退還現金價值。
保險公司不會查被保人有沒有就醫記錄,但保險公司和全國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合作,只要發生理賠,它都會查你是否有疾病史,檢查記錄,如果存在告知不實,合同還是會終止
那這個時候是不是覺得保險公司很皮,但還是要強調一點,保險公司在你投保的時候已經事先宣告,責任不在保險公司。
當然是不是保險公司會不會一到理賠的時候,會拿帶病投保為由,不負保險責任呢?第一,投保兩年內,假如有帶病投保查出來的話,會不理賠,但假如沒有,那保險公司照常理賠;第二,投保兩年後,不管是不是帶病投保都照樣理賠,這是保險法為了保障投保人利益設的,因為保險業發展初期,理賠不理賠有時候真是保險公司拍板的事,現在保險業發展成熟了,基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至於上面說的那種情況,帶病投保屬實,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問題在於,是投保人沒有如實告知,還是保險代理人沒有說清楚或者有意叫投保人隱瞞避免投保失敗,無論前者還是後者結果都一樣,但如果是後者,那個保險代理人要掉牌,而且所有保險公司都無法僱傭他。
還是那句話,保險公司不會騙人,只有保險代理人和投保人會騙保險公司,如果自己不會買保險的話,還是建議要找個專業的信得過的代理人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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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魅力九歌
這是份流氓合同!
腦梗和癌症有一毛錢關係嗎!
作為一名保險從業者,我也搞不清楚腦梗和腦血栓的關係,我不是醫生,就算是醫生,我也不是心腦血管的醫生!那麼,我就沒辦法做業務了嗎!為什麼不問問,被保險人是否有過住院史,該調病歷調病歷就行了!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幹!
家屬應該積極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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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jWTB
很多時候都是業務員沒有和買保險的人解說清楚導致的誤會,很多買保險的和業務員都是親戚朋友關係,對保險只瞭解大概就買了,很多合同的細節都不是很清楚。還有在看病的時候醫生寫病歷時回覆醫生問題也很關鍵,有些問題回覆不好也會影響你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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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菊花朝後開
我在保險行業也幹過,以下只是個人見解。中國的保險和國外的保險不一樣!首先看保險行業每天都在招人,培訓一個月考試後就上崗,保險行業門檻很低,怎樣的人都有!可以說只要你願意來,他們就會收你!說句實話真是忽悠人,不負責任!買保險其實給人買了一份安心!先從業務員幹起來說好聽就是客戶經理,如果你簽單到一定的額度就可以升級主任,發展自己的團隊,完成業績衝鑽石!其實可以說就是金字塔模式!什麼陌拜成功機率很小,都是開始從自己買起,在給家人買,還有朋友,在透過朋友介紹朋友來買!說句實話,其實就是來靠人際關係做業務!當你真有事,就開始摳保單字眼!如果每一份保單有事就理賠!中國平安怎麼可能進中國500強!這又是機率學!反正我覺得現在國家政策很好,都有大病醫療保險!如果真的有什麼不治之症或者意外,給你理賠錢財也是身外之物了!生死由命,富貴在天!一切隨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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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L老師工作室
我對走法律途徑有一些想法,平安,為什麼這樣有恃無恐,你無非就是去告我,你告我的結果無非我也就是最後賠償。那我為什麼要這麼爽快的賠給你呢?並且他一定有專業的法律團隊這樣的案例,我猜測,哪怕能告贏平安,也是一個非常冗長繁瑣,麻煩痛苦的過程。而作為投保方,在面對這樣的一個過程中,往往是膽怯的,那麼平安的違法成本就實在是太低了。哪怕最後做了理賠也對平安造成不了多大的損失。
所以對這樣的失信企業的失信行為。法律應該重判到你做這樣的行為,哪怕逃過了99次,只要中一次,就可以讓你肉痛的程度。罰到你怕罰到你痛,那你再做這樣的事情時,你就必然會三思而行。哪怕這個錢最後並不全部理賠給當事人,也可做社會公益基金等多種途徑,將她輸送出去。
我只認為只有這樣,那自然人與這種龐大的機構之間的制衡才是平衡的。
近日,新浪金融曝光臺收到了劉先生對中國平安人壽保險黑龍江分公司的投訴。劉先生投訴稱,2016年10月,他給年老的母親購買了平安人壽的一款老年防癌險,然而在2017年6月,母親被診斷出患有喉癌,想申請理賠時,平安人壽卻以帶病投保為理由拒絕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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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當事人劉先生,今天是2020年7月23日,這件事情已經四年了,時間過得好快這四年時間裡我娶了媳婦兒也有了自己孩子,生活繼續著。我今天無意中看見悟空問答這塊有這麼多的文章和網友的評論。我有義務把事情的經過和後來所發生的事情向大家說明。最早我投訴維權的這篇文章是在新浪微博發表的,實際上這篇文章在微博上熱度只持續了一天,後來就被平安公關和諧了,大家都知道什麼意思吧是不是很生氣無語呢?世間有Sunny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想想也就釋然了。 2016年10月1日我在我微信朋友圈裡看見我的一個朋友(中國平安人壽保險黑龍江分公司保險業務員)釋出的一條平安感恩福老年防癌保險限時限量銷售(這款保險過去的名字叫康壽寶只是改了名字繼續銷售而且也不是限時限量銷售的,就是一種營銷手段),然後10月2日我給他打的電話,我說想給我母親買一份這個防癌險一年得多少錢,我說你下午沒事兒來我飯店說,(當時我開個小燒烤店兒)然後晚上5點多業務員到我飯店了,我就問他我母親這歲數能不能買?一年保費多少錢?都保什麼?朋友告訴我這個保險是一款老年防癌險針對的就是歲數大人群50歲—70歲,這個保險呢只保癌症,別的疾病是不保的。當時這個點兒正是飯口時間,飯店開始上人了,我得招待客人,我就把手機身份證啥的給他了我說你就幫我整吧,他用的我手機我母親的身份證給我母親投的保險一年保費是1860元投保的10年保額20萬,投保完了之後呢,告訴我得過半年才能生效,有個180天的等待期,180天之後人確診得了癌症了才能理賠,要是180天之內確診得了癌症不能理賠就算倒黴了,然後10天之後朋友來到我飯店給我送的紙質保險合同簽完字他就走了。以上就是投保的過程。 買你保險的人基本上都是你的熟人親戚和朋友,因為這涉及到信任,陌生人推銷保險別說買,你聽都不會聽。我為什麼買這個保險呢,因為家父是肺癌沒的,我和大家一樣普普通通的80後掙錢養家餬口,家父沒的時候掏空了家裡的積蓄,我緩了三年家裡才慢慢好。給母親買個保險萬一以後真得病了好有個保障。後續大家都知道了和這篇報道差不多,(有一點不對就是文章裡說退還了保費實際上沒有退保費)母親得了病,我申請理賠,平安保險郵來一份通知解除保險合同,歉難給付保險金,歉難退還保費,理由我母親既往病歷診斷腦梗,沒有如實告知。實際上診斷的是腦血栓形成,後來新浪曝光臺記者以客戶身份諮詢購買防癌險,說自己幾年前被診斷出患有腦血栓形成,是否可以購買這款防癌險?客服人員經過核實後回電說,腦血栓形成和癌症關係不大,可以購買。它自己打自己臉也不知道疼不疼,也許迫於壓力把微博上的報道都下架了連結都打不開了。,平安保險後來看腦梗不行了,又整出一個選項裡聲音嘶啞沒有告知,不予理賠。我母親的兩本病例裡醫生問話欄裡寫著聲音嘶啞一年,時間指向了投保前。另一本病歷裡寫著聲音嘶啞三個月時間指向投保後,平安肯定得選擇聲音嘶啞一年的病例。然後我以給家人購買防癌險的名義,向平安保險客服諮詢,平安保險客服明確告訴我,被保險人只是聲音嘶啞,沒有咳嗽症狀,就可以購買防癌險。你們說這算不算欺騙。 後來又說重大疾病的相關檢查的就診時間發生在等待期內屬於等待期發生保險事故,所以不承擔責任,而保險業務員給我母親投保過程中,沒有告訴我等待期內因導致惡性腫瘤的相關疾病就診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啊,只是告訴這個保險是防癌險只保癌症,別的疾病是不保,180天之內確診得了癌症不能理賠,180天之後人確診得了癌症了才能理賠,剩下的什麼都沒說呀,在這篇文章裡保險公司自己都承認了該業務員本身也有問題他在銷售過程中存在很多違反紀律的問題,而且合同裡也沒寫什麼是惡性腫瘤的相關疾病(估計也寫明不了,寫明白了就把癌症都攻克了)還有保險合同寫了等待期內因導致惡性腫瘤的相關疾病就診會無息退還所交保險費,而保險公司直接解除保險合同不予理賠也不退保費,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與保險合同規定也不符。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人身險部函檔案也說了,條款中約定將等待期出現的症狀或體徵作為在等待期後發生保險事故時的免責依據,而症狀與體徵均無客觀判定標準侵害消費者利益。保監會爸爸的話你都不聽了? 整理一下時間線——
等待期是(2016年10月3日—2017年4月1日)
2017年3月22日在齊齊哈爾第一醫院門診治療
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4日在齊齊哈爾第一醫院住院治療
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19日在哈醫大二院住院治療
2017年6月26日哈醫大二院病理報告:鱗狀細胞癌
2017年7月31日— 2017年8月25日在上海耳鼻喉醫院住院治療,做的全喉切除手術病理診斷:喉惡性腫瘤
根據保險合同規定達到理賠條件需經二級或以上公立醫院的專科醫生在等待期後確診初次發生惡性腫瘤的。我母親確診時間都遠遠超出等待期4月1日。請問平安保險你憑啥不理賠?(憑不要臉嗎?) 後續我會繼續維權到底,至死方休。下一步就是逐級信訪,地方保監局,省裡的保監會,疫情好轉就北京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訪它。